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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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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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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这样算侵占吗?
您好:
我想请问,如果电梯出来的梯间,且在自家门廊外有一口袋空间,但仍为公共空间,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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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1-02 02:22 |
12191219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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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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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侵占叫窃占罪
小公属于公同共有
非全部所有权人同意不得独占或处分
但在行政法部分属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叫窃占罪也可以但太沉重了
叫管理委员会处理即可
如果没管理委员会找警察来
唬一唬--告窃占
保证收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11-02 05:25 |
airflash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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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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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主要严重的法规是消防法规
妨碍阻塞逃生通道之虞....但是通常尚未逾越必要之程度
所以主管单位不会开罚,但是若摆设的是鞋箱则另当别论。

另外,这种态样并非侵占,跟侵占是两回事,请勿相提并论
再者,这个问题主要依据释字469号的解释相同
公用楼梯使用目的为行走使用,该户人家之行为并非行走使用之目的
所以,可以向主管单位告发(警察单位、消防警察单位)

不过,情理法,法理不外乎人情,建议先由大楼管理委员会着手
省得大家日后针锋相见


天秤之两端,太极之黑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02 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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