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97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zxcv0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請問準備初考,要背下所有法條的編號+內容嗎?
真的考前大家都能背下嗎? 身為新考生的我覺得匪夷所思耶??

請問各位過來人, 準備初考, (人事行政).....


1.要背下所有法條的編號+內容嗎?

2.要背下所有大法官會議解釋的編號+內容嗎?

3.如果是高考呢?
@如果沒背(沒寫出)法條的編號, 分數會差多少?

@如果寫出法條的編號(但是寫錯了), 會怎麼樣? 還是不確定編號就乾脆不要寫(只寫內容大意)較好?

真的考前大家都能背下嗎? 身為新考生的我覺得匪夷所思耶??

我覺得就算是執業法官律師也沒全部背下是嗎?


[ 此文章被entnews在2007-10-29 00:19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7-10-29 00:12 |
arnick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初考考的是選擇題,知道條文內容是什麼就夠了,背不背看個人,有背當然好

以後考高普考可以省點力氣。沒背,只要題目會寫就好,不會寫就丟骰子囉...

高考的話,重要條文、釋字的條號跟內容大意是一定要清楚的

至於有背跟沒背分數差多少,我覺得問改考卷的人最清楚

只有他能決定要給你多少分.....

我個人是絕對不可能都背下來的....所以只能盡可能清楚條文內容大意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 (by weifan) | 理由: 回覆獎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10-29 15:21 |
星願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1 鮮花 x40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entnews於2007-10-29 00:12發表的 @@請問準備初考,要背下所有法條的編號+內容嗎?:
真的考前大家都能背下嗎? 身為新考生的我覺得匪夷所思耶??

請問各位過來人, 準備初考, (人事行政).....


1.要背下所有法條的編號+內容嗎?
.......

初等只是考選擇題.只要對法條內容很熟悉.不用背法條號碼.若要法條很熟悉.要常常看小六法.
高等考試因為寫申論題作答一定要寫出法條號碼.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 (by weifan) | 理由: ~~~感謝回覆^^~~~


心安即平安;
歡喜做.快樂吃.安心睡;
就是自在人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29 20:36 |
lovelydebbie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覺得背得起來的可以寫出來,背不起來又不確定的如果寫出來不知會不會被扣分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1-04 09:19 |
超可愛單眼皮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聽說法條編號寫錯不扣分,反而寫對加一分,重要是內容正確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9-02-19 20:4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12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