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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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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土地纠纷问题请教~求助
土地问题请教~
学校老师宿舍~地有一小部分是民国四十几年人家捐给学校的(但未过户),之后学校就在上面盖老师宿舍(连同学校原本的地),且五十几年来县府也未向地主征相关税收,几年前仲介去查出未过户,即怂恿地主后代卖出,造成有约12平方公尺的建物在被卖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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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9-14 1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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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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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基本上是以民法第796条为核心:      

土地所有人建筑房屋逾越疆界者,邻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异议
,不得请求移去或变更其建筑物。但得请求土地所有人,以相当之价额,
购买越界部分之土地,如有损害,并得请求赔偿。

如果还能有办法证明土地是捐助所得,那连优先购买都免了,直接请求对方完成移转登记或是设定地上权还比较快。但是问题在于这个年代过久,可能超过请求权时效,退一步言,回归民法上「越界建筑」的规定,你们仍有优先承买权。

而依上述法律,目前土地所有人已不能请求「拆屋还地」,原因在此。

「遏止」是不太可能,坦白说,当年受捐助时,不完成所有的法律程序,将土地移转完成,便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等出现争议又要求法律解决,那也只能申请调解或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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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9-18 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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