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7090600379,00.html
政客們 別高估了自己
林孟皇
日前,陳總統多次質疑司法介入大選,而新聞局長謝志偉也要求辦政治案件的司法官,都應上網公布其黨籍。本來,這應由負責司法行政的司法院負責,但看看翁院長最近的回應,顯然過於軟弱。
我作為台開內線交易案的受命法官,因該案涉及第一家庭成員,就當作與政治有關吧。我也暫且說說自己與政治的關係。但,這純粹是基於個人的主觀意願,現行法律並無要求法官公布的義務。
我在民國七十二年進入師專就讀,在過去教師是作為國家意識代言人的情況下,師範體系自然成為國民黨積極拉攏的對象。年少的我,因為時常閱讀黨外雜誌,對於當時的戒嚴、黨禁與報禁政策均不認同,在學校常發表所謂的「反動」言論,因此同學都說如想到花師有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員時,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我。
雖然如此,我既未曾加入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也未曾加入國民黨。到了服兵役期間,在成功嶺師部連擔任排長,許多長官勸我加入國民黨,我未曾動念。後來,進了台大法律系、法研所就讀,該系所教授大部分是綠營支持者,還曾有教授在導生會時,與同學一一分析哪位教授可能為國民黨員,好似加入國民黨的人都是妖怪。當然,我也沒有因此而受到影響。
一直到現在,我從未加入過任何政黨,大部分的選舉也都沒去投票,但我卻是高度關注政治與公共議題。我對自己的期許,是要作一個客觀、中立、具有淑世理想的知識分子。這樣的信念在後來當了法官工作,基於法官中立的理念,更是如此。
所以我的黨籍,一直就是無黨無派。至於我的統獨、政黨傾向,抱歉!這是我的個人隱私,別人也無權要求我回答,尤其基於法官中立的憲法忠誠義務,我更不應該公布。
本來,先進法治國家諸如美、法、德等國,均不禁止法官加入政黨及從事政黨與政治活動,只是設有若干限制,以維護公眾對於司法中立與公正的信任。或許鑑於過去戒嚴體制所造成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賴,目前司法院會銜送出的法官法草案,是禁止法官參加政黨。朝野黨派如認為法官確實不宜參加政黨,就趕快通過該草案,讓司法官們有所遵循。
過去專制威權而司法不獨立的時代,許多的判決結果或許遭到扭曲;如今,我國已是民主法治社會,法官怎會犧牲自己的名聲、歷史地位,去討好或服務特定政治人物。殊不知目前法官已無求官位或升遷的問題,多數人逃避大案都來不及,哪會枉法裁判。
看看新聞局長謝志偉的談話,不得不想起八十七年十二月四日某劉姓檢察官公開為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水扁站台助選的事例,這位檢察官後來因為違反檢察中立而被記過二次。依其在公懲會的答辯,當時是競選晚會舞台司儀謝志偉發現劉檢察官在現場,遂向聽眾高喊並請其上場講話,李鴻禧教授也盛情邀約,劉檢察官不便拒絕才上台演說。如果無誤的話,當時謝志偉、李鴻禧先生怎會沒有想到司法中立呢?
政客為了選票,可以隨意攻訐因受「法官不語」桎梏而無法發聲的司法,但他們忘了在民主法治社會,政治已不是社會的中心,多數國人寧願半夜起來看王建民投球的英姿,也不願再參與所謂的政治活動,何況是被案件壓得喘不過氣來的法官。
各別法官或許能力不足,但有審級救濟制度,可以依法提起上訴,可別把不告不理的法官,當作有升遷壓力的檢調人員。目前,多數法官所在乎及追求的,是他的判決能否在專業社群(律師、檢察官及法官)得到肯定,並符合人民的法律感情,誰管你被告是誰、判決結果對於政治有無影響。
在台開內線交易案宣判後,我最自豪之處,在於不必交代自己的政治立場與傾向,而是以專業、詳盡說理的判決說服人民。國人啊!歷史是會紀錄一切的。(作者為台北地方法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