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75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月光海豚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刑訴之扣押
第 134   條 政府機關、公務員或曾為公務員之人所持有或保管之文書及其他物件,如
為其職務上應守秘密者,非經該管監督機關或公務員允許,不得扣押。
前項允許,除有妨害國家之利益者外,不得拒絕
請問不得拒絕甚麼呢@@ 我就已經允許嚕...誰來不得拒絕呢
是指第二項的紅字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8-19 10:14 |
霞客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2 鮮花 x10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很簡單 "該管監督機關或公務員" 來不得拒絕
不得拒絕 "前項允許"....

有時適著把文字幻化為圖形 利用邏輯就可以思考出來了.


塵與土. 雲和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亞太線上網絡 | Posted:2007-08-19 11:06 |
月光海豚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8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只是覺得 我機關或公務員都允許嚕 還拒絕自己的允許...怪怪的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0 (by 霞客) | 理由: 不是 這有二個主體 一個是公務機關 一個是管他的上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8-19 11:10 |
霞客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2 鮮花 x10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法條拆成兩段來看


亂舉一個例 可能不太恰當 但差不多就這意思
假設你是 有犯罪嫌疑的監聽單位的少校
管你的就是中校~
要是中校說可以提供給法院扣押 你這少校就不得拒絕

這就是 第 134   條 政府機關、公務員或曾為公務員之人所持有或保管之文書及其他物件,如
為其職務上應守秘密者,非經該管監督機關或公務員允許,不得扣押。 這一段


第二段就是
前項允許,除有妨害國家之利益者外,不得拒絕。

指的就是中校允不允許 要看有沒有妨害國家之利益


塵與土. 雲和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亞太線上網絡 | Posted:2007-08-19 16:2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834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