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7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fred1998 葫芦墩家族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6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大陆] 大陆通过劳动合同法 台商因应
《经贸政策》大陆通过劳动合同法 台商因应

【王陵】 
大陆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多项与台商目前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明显不同,台商应在实施前做调整,免得产生争议及发生受罚的情形,重点包括下列十项:

一、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同意续订立合同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为压力,诱使企业与员工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合同。

二、严惩不与员工订立合同的企业,最迟自明年2月1日起,这些企业须每月支付二倍的的工资给应订立而未订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08-02 08:4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181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