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46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erek0312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96年度养成班甄试
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96年度养成班甄试最新考情:

  一、报名日期:96年8月10日~17日
  二、报名方式:一律探用网路报名
  三、笔试日期:96年10月14日
  四、笔试地点:分设台北、台中、高雄三个考区。(考场详细地址填载于入场证上)
  五、招考简章:共十类,可考参95年招考简章

-----------------------------------------------------------------------------------------------------------
资料来源:鼎文文化集团http://www.tin....com/


本帖包含附件
zip 95年招考简章.pdf   (2022-06-09 14:02 / 199 KB)  
说明: 95年台电招考简章
下载次数:6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07-30 14:19 |
derek0312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壹、报名资格:
一、 年龄:28岁以下【民国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者】。
二、 学历: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职)毕业。高中(职)补习学校结业并经资格考试及格者、士官学校结业比叙高中者,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均准予报考。另本项甄试之学历资格系高中(职)毕业人员,如经甄试录取,不得以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其他考试及格之资格为由,要求变更职(工)身分或提高雇用等级。
三、 体格标准:
(一) 报考各班别均须符合下列标准:
1. 视力:两眼裸视均为0.5以上或矫正为0.8以上,辨色力正常。
2. 听力正常,且无心脏病、骨膜关节疾病、癫痫、精神疾病(不能处理日常事务,或有明显伤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伤害行为者)、惧高症、法定传染病(未经治愈,且须强制隔离治疗者)或不堪劳动之情形等。
(二) 报考「配电线路维护养成班」、「输电线路维护养成班」、「变电设备维护养成班」、「东部电力维护养成班」人员,除第(一)项外,身高须158公分以上、体重须50至80公斤(体重超过80公斤者,如身高数减体重数大于或等于90时亦准报名)。
(三) 报考「电机运转维护养成班」、「核能仪电运转维护养成班」、「机械运转维护养成班」、「东部机械运转维护养成班」人员,除第(一)项外,另须无白内障、白血球偏低或偏高(每一立方毫米不得小于3500或大于14000)之情形。

四、 兵役:已服毕兵役或免服兵役(须叙明免役原因),或目前正服役中但可于96年11月底前退伍者(复试时须提出证明)。

贰、招募班别:
配电线路维护、输电线路维护、变电设备维护、东部电力维护、电机运转维护、仪电运转维护、机械运转维护、車床技术、起重技术、电焊技术、化学工程、土木工程、综合业务等13个养成班。
参、各班笔试科目及工作性质:
一、 配电线路维护养成班:
1.国文(15%)
2.英文(15%)
3.专业(70%,含物理及基本电学)
结训后担任工作性质:担任配电线路之装设、维护、故障抢修等,从事室外高低压带电配电线路登杆高空作业之体力消耗性工作。
二、 输电线路维护养成班:
1.国文(15%)
2.英文(15%)
3.专业(70%,含物理及基本电学)
结训后担任工作性质:担任输电线路(含地下电缆)装设、维护及故障抢修等,从事室外输电线路登杆、塔高空作业(10~50m以上)之工作(工作地点涵盖平地及山地)。
三、 变电设备维护养成班:
1.国文(15%)
2.英文(15%)
3.专业(70%,含物理及基本电学)
结训后担任工作性质:担任变电设备及电驿设备之装设、维护及故障抢修等工作,为需登高作业之工作。 工作地点涵盖平地及山地和洞道,将来亦有可能配合业务需要,培训担任变电所日夜轮值工作。
四、 东部电力维护养成班:
1.国文(15%)
2.英文(15%)
3.专业(70%,含物理及基本电学)
结训后担任工作性质:担任配电线路之装设、维护、故障抢修等,从事室外高低压带电配电线路登杆高空作业之工作。
五、 电机运转维护养成班:
1.国文(15%)
2.英文(15%)
3.专业(70%,含物理及基本电学)
结训后担任工作性质:
1.核能组:担任核能发电厂运转值班,或电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2.发电修护组:担任火力或水力发电厂运转值班,或电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六、 仪电运转维护养成班:
1.国文(20%)
2.英文(20%)
3.专业(60%,含物理及电子学)
结训后担任工作性质:
担任核能发电厂运转值班,或电器仪控设备维护保养与教验。
七、 机械运转维护养成班:
1.国文(15%)
2.英文(15%)
3.专业(70%,含物理及机械原理)
结训后担任工作性质:
1.核能组:担任核能发电厂运转值班,或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2.发电修护组:担任火力或水力发电厂运转值班,或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八、 土木工程养成班:
1.国文(15%)
2.英文(15%)
3.专业(70%,含土木、建筑及测量)
结训后担任工作性质:
1.输变电工程组:担任变电、线路设备之土木及建筑工程等工作。
2.水力发电组:担任水力电厂土木、水路及土木保持工程施工、检验等工作。
九、 化学工程养成班:
1.国文(25%)
2.英文(25%)
3.专业(50%,含物理及普通化学)
结训后担任工作性质:
担任油煤燃料、气体、环保材料及水质等相关之化学试验工作。
十、 综合业务养成班:
1.国文(30%)
2.英文(30%)
3.专业(40%,管理概论)
结训后担任工作性质:从事各区营业处服务柜台、用户电表指数抄录、电费资料整理及计算、欠费催收,以及各单位各种行政管理业务。

※ 其余类科考试科目请见正式考试简章。
肆、报名日期:96年8月10日至17日。

伍、报名方式:
一、 本项甄试一律采用「网路报名」,不接受通信及亲自报名,请于报名期限内上网填写报名表,为免网路壅塞,请尽早上网填表。
二、 网路报名应于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费(800元,缴费方式请参见正式简章)。

陆、报名注意事项:
一、 报考人应自行输入网路报名表资料,必须正确且符合规定,始得顺利完成上网报名手续。
二、 具原住民及身心障碍身分之报考人,除网路报名外,应缴附下列相关证件影本,并请于影本空白处注明身分证字号、联络电话、地址及签名盖章,以邮戳为凭邮寄至试务处,逾期不予受理,验毕后存查概不予退还。
(一)具原住民身分者请缴附注记原住民身分之户口名簿影印本乙份。
(二)身心障碍者请缴附无需重新办理鉴定之身心障碍手册正反面影本。

柒、笔试及复试:
一、 笔试:
(一) 日期及地点:96年10月14日,分设台北、台中、高雄三个考区(考场详细地址填载于入场证)。
(二) 入场证将以限时邮件寄出,如至考前仍未收到,请自行上网(http://www.taipo...m.tw/)查询入场证编号及考试地点准时前往应试。
(三) 笔试成绩中共同科目国文及英文各占总成绩15%,专业科目占总成绩70%(综合业务养成班国文及英文各占总成绩30%,专业科目占总成绩40%);其中任何一科零分者,不予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时,将依序以专业科目、国文、英文成绩高低顺序决定之。
(四) 原住民或颜面损伤未影响身体各部功能运作并持有无需重新办理鉴定之身心障碍手册者,其考试总成绩另予加计5%后列计;同时具有上述二种身分者,仍以加计5%列计。

二、 复试:笔试后,将依成绩高低及各班(区)录取名额,通知应考人前往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报考「东部电力维护养成班」、「电机运转维护养成班」、「机械运转维护养成班」、「土木工程养成班」者,并于进入复试时,依笔试成绩高低先后次序及志愿选择组别)。如经复试查验不符报考资格者,将即予取消资格。复试项目包括:
(一) 证件查验:查验身分证、学历证件、兵役证件(免服兵役者须提出免役原因证明)、健保指定医院体检表等证件之正本。以原住民身分报考者,须另查验附注记原住民身分之户口名簿正本;以身心障碍身分报考者,须另查验无需重新办理鉴定之身心障碍手册正本。
(二) 体格复检:检查身高、体重、听力、辨色力、视力及四肢活动等体格状况。
(三) 体能测验:伏地挺身、交互蹲跳及举哑铃(双手各5公斤)等,其他因各班别现场工作需要而增加之特殊测验项目,于通知复试时公布。
(四) 面谈:观察心智精神反应状态、沟通未来工作性质、了解应考人近况并请填具相关切结等。

捌、录取:
一、 复试合格者,将依报考班别与志愿录取地区(组别)之名额按成绩高低依序录取,不得要求跨区或更改组别录取;惟如某录取地区或组别之录取人数未达该区(组)原订名额时,台电公司得由同班别其他录取地区或组别之复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序递补。
二、 录取与否均会分别通知,录取人员应依据函知之时间、地点参加训练,不得要求延期或免除训练。如仍在学就读,应即办理休学,并持休学证明报到参训。复试合格而未录取者均列为备取,备取资格保留至各班开训后1个月内有效,遇有录取人员未报到参训或退训时,再由台电公司视需要依名次顺序通知递补,未通知递补者,不得要求录取参训。

玖、训练:
一、 训练期间:在台电公司训练所及其训练中心或相关单位接受课程及实习训练,然后依据各地区及有关单位用人需要、受训学员之受训成绩及志愿,分发相关单位工作训练。上述课程及实习训练,以及工作训练期间合计一年。
二、 训练期间待遇:课程及实习训练期间,每月支给生活津贴20,000元。工作训练期间比照评价5等1级支给待遇(目前为月给26,252元)。
三、 延训及退训:
(一) 学员在训练期间如因训练成绩不合格,得随时依有关规定予以延长训练或退训,惟不得请求旅费或其他补偿。
(二) 受训学员如因本身志趣不合或其他原因自行请求退训,或擅离训练单位致被开除,或拒绝接受分发前往工作训练单位报到,或拒绝签订劳动契约书而退训者,应偿还其在课程及实习训练期间所领生活津贴及所耗训练费用。

拾、雇用与待遇:
一、 各学员于课程、实习及工作训练期满成绩合格并签订劳动契约书者,始由台电公司以新进工员正式雇用,劳动条件依约定办理,其有与台电公司现职人员既有劳动条件不同者,以约定为准。
二、 正式雇用后按规定支给评价6等1级薪给(目前为月给29,534元)。
三、 正式雇用后,若工作表现优异且考评合格者,得由分发单位核定调升如下:正式雇用后第2年,得调升评价7等1级(目前为月给32,815元);正式雇用后第3年,得调升评价8等1级(目前为月给36,097元);正式雇用后第4年,得调升评价9等1级(目前为月给39,378元);其后升迁悉依台电公司「任雇调派施行细则」相关规定办理。

拾壹、服务义务:
学员结训经正式雇用后,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请调服务单位。服务义务期间不得短于其训练期间(含课程、实习及工作训练),如在服务义务期间内自请辞工或自行离职或因刑案或因重大过失遭除名时,应偿还在课程及实习训练期间所领生活津贴及所耗训练费用。
--------------------------------------------------------------------------------
资料来源:考友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07-30 14:2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008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