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71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m30186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鮮花 x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公民
2004年我國第十一屆總統大選,因發生了319槍擊案,影響整個選情,
    國親陣營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陳水扁先生、呂秀蓮女士"當選無效"的
    選舉訴訟。請問:國家設置法院裁判訴訟案件,主要是在實現下列哪
    一項目的?
                                                   
    (A)普及教育
    (B)維持社會秩序
    (C)伸張社會正義
    (D)維護國家安全
                                                   
  個人覺得是C,但是答案給B,為什麼??


請給我花以示鼓厲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7-23 01:10 |
m30186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鮮花 x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想請教何謂社會正義? 表情


請給我花以示鼓厲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7-23 01:28 |
霞客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2 鮮花 x102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題好難.


塵與土. 雲和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7-07-23 11:48 |
ssiinng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覺得
這題~~
前面一段應該是障眼法吧
最重要的是~~法院...訴訟法...目的
也就是真正的題意是在問~
法律的目的是??
如果以法學大意的角度去想~~
不就是
保障人權和維持社會秩序

因此答案就出來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07-23 13:28 |
dnjqswvom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可是我總覺得C也說得過去..........如果就他所問的"國家設置法院裁判訴訟案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7-23 13:39 |
m30186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鮮花 x8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對啊....
B對 C也對.....
是題目出得不好嗎= =? 表情


請給我花以示鼓厲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7-23 13:43 |
ssiinng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m30186於2007-07-23 13:43發表的 :
對啊....
B對 C也對.....
是題目出得不好嗎= =? 表情

呃~
回去想想~~
如果要刪除C的答案~
是要把319的案件考慮進去才是~~
因為~~
有誰認為那個判決是伸張了"社會正義"呢??
如果根據死者的自白遺書就算是最有力證據的判決
算是伸張了社會正義....那C就算是正確答案了

--
呵呵~
深深感覺這題是出題者在紓發"心得"呀
勸大家不要在總統"遊行"時動歪腦筋 表情
卻考倒了我們這堆"受害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07-23 15:14 |
coelho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ssiinngg大大說的有理

所有訴訟的目的都是在
保障人權
維持社會秩序

所謂的社會正義
正義乃是主觀無定論

所謂維持社會秩序
乃是基於法律明文所規定和保障事項為依據
如:
依刑法而言 提醒人民法律所規定之犯罪成立要件
依民法而言 規範私經濟交易秩序
依行政法而言 規範行政權之運作規則以保障人權不受侵犯........等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Chien-Hsin Junior College | Posted:2007-07-25 10:4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18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