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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jqswv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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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有誰跟教訴訟法老師很熟的,能不能幫我問問題
考期將屆有很多待解的訴訟法問題,偏偏又沒有老師的e-mail,上公職王問人雖然都有回覆但總覺得沉下去的機率極大,總不能一直up-up-up的把問題推上去吧
所以想請問一下有誰跟老師很熟的,就算老師的電子信箱不公開也沒關係,但能否在問問題的同時順便幫我的問一下呢?
有嗎?有人和老師很熟的嗎?有的話希望可以和你認識並密切的保持聯繫,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7-12 18:43 |
北辰影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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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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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試著在這裡問看看。


大道之行,試問劍下誰留恨?
不如歸去,一夕干戈化風雲。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07-12 21:53 |
chuyinglao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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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建設獎
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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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
我們也有不少人在準備訴訟法的哦!
(其實我也有在準備啦!哈哈哈!)
如果您願意相信的話...............

另外,您想要那位老師的e-mail咧?
我可以幫您問看看我認識的訴訟法老師哦!

其實我也很想問南部民訴天王--楊華嚴老師的mail,
但目前沒人願意告訴我。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索尼So-net網 | Posted:2007-07-12 23:16 |
dnjqswv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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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其實哪個老師都可以,最重要的是回覆的速度夠快
因為....快考試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當然如果大大能直接幫我問是最佳的選擇,不介意的話我把我的問題po在下面,若您願意的話

1.下列何者為非
a被告已為本案言詞辯論者,原告欲撤回起訴應得其同意
b訴之撤回應以書狀為之
c言詞撤回得於準備期日向受命法官為之
d言詞撤回應記載顧筆錄,並送達筆錄於被告
答案是d,請問哪裡錯,又各選項分別為哪一法條?感謝

2.下列何者為是
a於本案經言詞辯論後將訴撤回時,不的提起同一之訴
b於本案經終局判決後將訴撤回者,若原告提起同一之訴,法院以裁定駁回之
答案是b,a可以提起同一之訴嗎?為何?敢問法條依據是?感激

3.當事人就其主張之爭點,於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時整理並協議簡化之爭點,何者為是
a簡化之協議為訴訟契約之性質
b當事人應受協議之拘束
c受命法官指定期間命當事人為協議者以二次為限
我知道c是正確的,但ab錯在哪裡?感恩

4.第二審判決何者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a因上訴無理由而為駁回之判決
b原判決理由不當,而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時,第二審為無理由駁回之判決
c因第一審程序有重大瑕疪而廢棄發回第一審法院之判決
d以上皆是
答案為什麼不是d???其依據法條為何?


6.在給付支票款訴訟,下列何一事實應由原告負舉證責任
a支票給付之原因b被告抗辯支票非其簽發
答案為什麼是b而不是a?

7.關於抗告何者為非
b抗告必須對於確定之裁定始得為之b抗告得對於裁定之一部分始得為之
答案是a而非b,難道未確定的裁定也能抗告?法條依據是?

8.甲之妹乙與丙結婚,乙與丙因個性不合而離,惟甲與丙仍維持非常良好的關係,某日甲與丙及友人戊外遊,甲與戊持刀剌丁,丁經急救未死,丙未幫助亦未參與,在場目睹全部過程。檢察官起訴甲、戊共同殺人未遂,下列陳述何者為是?
a為發現真實,丙不得拒絕證言,且需具結陳述
b丙因為曾為甲二親等之姻親,得就甲的事項拒絕證言,但與戊無任何親屬關係,就戊的事項不得拒絕證言
我想問的是離婚後,原本的姻親關係還算存在嗎?

9.甲與乙被訴共同侵佔,在審判中甲作出不利於乙之陳述,何者為是
a對乙而言,因為甲之陳述未具結,不具證據能力
b法院得命甲具結,則其陳述得成為對乙之證據
c甲的陳述只要無瑕疪,具與事實相符便得為證據
答案是c,為什麼,ab錯在哪裡?

10.關於民訴401之規定,何者為非
a訴訟標的法律關係為債之關係,債權讓與之受讓人為繼受人,為既判力所及
b法院確定判決,係命債務人塗銷所有權登記,訴訟繫屬後,債務人將不動產移轉登記與第三人,自得依確定判決塗銷第三人之移轉登記
c訴訟標的為物權之法律關係時,受讓標的物之人亦為繼受人
答案為何?為什麼?

11.出賣人甲與買受人乙訂立位於桃園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由台北地院管轄,出賣人居住於基隆市,買受人乙住居於台中市,因買受人乙積欠買賣價金尾款未付,甲擬對乙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問向何法院聲請
a台北地院b台中地院c台中地院
為什麼是b?為什麼不能用a,不是合意嗎?為什麼不能用c,這不是專屬債務人為被告嗎?
上面的問法採取的是競合合併= =|||

12.關於被告之認諾,何者為是
a原告對於其請求所依據之事實,仍應負舉證責任
b第一、二審法院之判決,均應作判決書,分別記載主文、事實及理由,即使經被告認諾者,亦然
c原第二審判決未本於當事人之認諾為裁判,第三審法院應將原判決廢棄並發回更審
d法院應依職權宣告假執行
答案是d,其他錯在哪?

13.關於第三審之訴訟程序,何者為是?
a第三審為法律審,第三審法院應以第二審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判決基礎,不得調查事實
b除469第一款至第五款所列當然違背法令之情形外,原判決違背法令而不影響裁判之結果者不得廢棄原判
c以上皆是
答案是b,但a為何錯?

麻煩你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07-12 23:47 |
jose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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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蠻想要張捷老師的MAIL 表情 因為我刑訴是給他教的,不過= ="沒勇氣跟他要。
PS.因為同學說他只給男生 表情


很多人在面對人生很多的選擇之時,總求助無形力量的協助,忽略了自身才是一部強大的發電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7-13 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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