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142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小红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公文写作及格式的问题~谢谢
(奇怪~刚刚发了一篇~竟没成功)
请问:
1.主旨内容接着冒号写,到第二行时,前端需要空格吗?
2.说明若为一段式,是否与主旨的写作格式相同?
3.副本的对象通常该怎么列?
4.发文单位主管是否由答案卷第一格写起?是否需标名盖章戳?

因为我是考自然类科的
其他科目已经准备的焦头烂额了
希望现在才提公文写作的问题~还来得及补救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07-03 08:39 |
cmcjoh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1.主旨内容接着冒号写,到第二行时,前端需要空格吗?
冒号以下对齐
2.说明若为一段式,是否与主旨的写作格式相同?
请不要太简略,粉少人只用一段式,说明一:发文依据,说明二:详明主旨
3.副本的对象通常该怎么列?
相关单位
4.发文单位主管是否由答案卷第一格写起?是否需标名盖章戳?
是,盖章戳:是加分用不写不扣分,不过写错扣分,请自行考量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霞客) | 理由: 热心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7-03 08:53 |
fenris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前两个问题,可参照我与小筑大姊所贴的公文格式。

第三、副本可写可不写,写对了不加分,写错了反而扣分。

不过,副本是与正本的机关相关,我举个例吧:

题目:试拟法务部函所属检调机关:金融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请加强查缉,以遏止不法。

正本:所属检调机关。副本:财政部。

∵那是与金融有关,所以副本需给财政部。

第四个问题:无需写盖章戳,然后,确实是由第一行写起。

以上一题为例。

部长○○○


关于第一题的问题,我想亏你一下的说,阁下是很久没有写报告了啊。连文字都要写在冒号后面都不晓得吗??

同一题为例。

主旨:xxxxxxxxxx
   xxxxxxx

第二个问题,说明只想写一段,我想请问,阁下公文想拿多少分哩??

起码要两段。格式如下。

说明:
 一、xxxxx
   xxxxxx
 二、xxxxxxx
   xxxxx


希望这样有解答到阁下的疑惑。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霞客) | 理由: 热心


大江东去 西去长安   江湖路万水千山 仗一身惊才绝艳 英雄侠胆 一生飘零 一世侠名 一身是胆
在江中斩蛟 剑气冲霄 在云间射雕 愧煞英豪 在小桥楼头杨柳树下斜倚 但见满楼红袖招
恩怨一挥手 只求得朋友间 肝胆相照 问此人是谁 天下第一侠少


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
随富随贫且欢乐,不开口笑是痴人。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7-03 08:53 |
小红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以上两位的解惑
感激不尽
确实受用
表情
fenris大人大作正研读中
至于小筑大姊所贴的公文格式~因威望不足所以尚无缘相见
表情
再次感谢您的解答!!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霞客) | 理由: 有礼貌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7-03 10:08 |
derek0312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啊...公文的格式要注意这么多喔 表情 表情 表情  
赶快来看fenris大人 小筑大姊的笔记了...
表情
感谢大大的提醒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2007-07-03 13:43 |
chuyinglao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1 鲜花 x95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对呀!
公文是可以在考前前一刻加强的啦!
大家加油哦!
另外,霞客大大,怪了,我并没有设定要威望2耶!
刚才也改不回来了!@@???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索尼So-net网 | Posted:2007-07-03 13:48 |
小红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顺此再请问:
1.公文程式里有很多类别,是不是每一种类别都有机会考呢?还是只会考"函"的写作?
2.有资料显示:(文风不动)非(纹风不动),而在教育部的网页里说正确的应该是(纹风不动)耶~不知哪个才对?.......诸如此类错别字是一字扣一分吗?
.
.
.
.
其实我一直以为是(闻风不动)咧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7-03 14:02 |
fenris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chuyinglao于2007-07-03 13:48发表的 :
对呀!
公文是可以在考前前一刻加强的啦!
大家加油哦!
另外,霞客大大,怪了,我并没有设定要威望2耶!
刚才也改不回来了!@@??? 表情


一直以为是大姊你设定的哩,害我都不好意思去更改:

现在改成威望0了


大江东去 西去长安   江湖路万水千山 仗一身惊才绝艳 英雄侠胆 一生飘零 一世侠名 一身是胆
在江中斩蛟 剑气冲霄 在云间射雕 愧煞英豪 在小桥楼头杨柳树下斜倚 但见满楼红袖招
恩怨一挥手 只求得朋友间 肝胆相照 问此人是谁 天下第一侠少


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
随富随贫且欢乐,不开口笑是痴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7-03 17:26 |
小红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fenris于2007-07-03 17:26发表的 :



一直以为是大姊你设定的哩,害我都不好意思去更改:

.......
谢谢您
我已经去下载来当宝典啰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7-04 13:11 |
小红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小红于2007-07-03 08:39发表的 公文写作及格式的问题~谢谢:
请问:
3.副本的对象通常该怎么列?
.......
我找到一本书有提到
提供给大家参考一下:
1.须与本文之业务相关之机关为原则:例如防火防盗--警察局、行政革新--人事行政局
2.以受文者之上级机关或下级机关为原则:例如行政院函考试院,副本可为铨叙部或考选部
3.以发文机关之内部承办单位为原则:例如本O内部各单位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7-04 13:15 |

<<   1   2  下页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76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