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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录] 没留胡子不是原罪
公众人物的叛行逆施在媒体的渲染传播之下
成了社会错误的行为典范
但因其明星般的光环
不论是非对错
其行为模式已成为众人追随模仿的对象
在1998/12/15飞碟早餐节目中
罗文嘉对拔河事件及撕报事件
以其精湛的口才掩饰了自我背后的错误过失
看不到丝毫的检讨与自省
反而一昧地昧着良心将过失怪罪于他人
且巧妙地利用言语文词转移事情的焦点
如”无法理解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说词”
其实事实的重点不在有没有留胡子
而是在办事的经验及处事的思维周密性
无论陈水扁, 马英九, 王建(火宣)都没留胡子,
没留胡子不是原罪, 因处事不周延造成祸害才是罪过
同样其对撕报事件中的表态亦复如此
利用语言的技巧转移事情的焦点
姑且不论某报纸的新闻
难道只要有人认为某个媒体报导不公
就可以聚众用类似私刑的手段加以审判与施刑
这种渺视司法, 目无法纪
知法却又公然违法的行径
今日不但义正言辞地朗朗上口
且在社会中成为英雄式的传颂
无怪乎乱象四起
因为没有法治基础的民主
只是无根的民主
未来真正泡沫化的, 是此种不守法的无根的民主
而国家与人民最后将成为真正的受害者
也许罗文嘉不自知
在民进党的文化薰陶之下
早已养成了自以为是, 言以蔽错的处事态度
这种行为模式, 对处在叛逆期的青少年,
将如同毒品般地快速上瘾
或许罗文嘉自己也是这种毒素的受害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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