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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anan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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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車禍後上下班交通費可以求償嗎
前二天在仰德大道下山時被對向上山來車直接越過雙黃線撞到我車子左半邊


車子的維修費當然是對方全部負責(他有保險)

但當時沒有想到我上下班沒有車好開的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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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3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3-02 23:49 |
寂寞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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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重點不知你是否有做
1.請交通大隊進行量測、拍照並做記錄
2.在記錄上,如果當事人雙方於當下即達成和解,會記錄和解內容與賠償內容
如果已達成和解共識,此記錄將不會送交通法院裁決,若對方未有賠償動作
或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在厘清肇事責任後,認為你應負3成、或5成責任,而只願理賠一部份
你可以依該項記錄進行交通法院進行訴頌裁決
簡單講,費時費力費精神,至於可否請求上下班交通費問題
我不清楚在交通法院訴頌時是否會一併進行,還是得另依民事訴頌

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二 (動力車輛駕駛人之責任)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簡單講,如果只是為了區區10個工作天的交通費而進行訴頌,你不見得划算
有賠你的車子的維修費用,原則上這樣就夠了
另外,如果你沒通知當地派出所或是交通大隊,僅憑幾張照片
肇事責任還有得厘清,記得,交通事故一定要通知交通大隊
任何承諾都可能事後反悔

這是我的心得,我也於幾個月前才處理完我的車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霞客) | 理由: 跟我想的一樣.能要回車損部份 不錯了 要對10天交通費索賠 顯有困難..且給人不好的觀感 ~"~ 無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3-03 01:39 |
tonyanan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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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您的回覆
關於您提到的兩點
[1.請交通大隊進行量測、拍照並做記錄]
當時有馬上打110報案,警察也有來量測及做筆錄

[2.在記錄上,如果當事人雙方於當下即達成和解,會記錄和解內容與賠償內容
如果已達成和解共識,此記錄將不會送交通法院裁決,若對方未有賠償動作
或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在厘清肇事責任後,認為你應負3成、或5成責任,而只願理賠一部份]
因為很明顯的是對方的錯,(我只是很正常的跟大家慢慢塞車下山,但他從上山的方向越過
雙黃線直接衝撞我) 目前還沒有簽和解書,因為當時來的警察說等車修好了,確定沒問題後再簽


看來是有把我車修好就算幸運了...唉!!!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3-03 07:15 |
寂寞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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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2點我有點口誤
我所指的和解,是一方自己認為他有主要過失
願意賠償,所以達成和解共識,所以記錄上會記錄
那並不是和解書,若對方一開始不認為有錯
或是事後又不賠償,則可移送交通法院裁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3-03 14:13 |
tonyanan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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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等車車修好囉...
謝謝大家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7-03-04 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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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tonyanan於2007-03-4 12:20發表的 :
現在就等車車修好囉...
謝謝大家
其實是有案例判賠過唷!別讓權益睡著唷!


點下面的連結就是對我最大的回饋,並不花你半毛錢
http://bbs.mychat.to/index.php?u=200012
請支持小弟開版(有關社區管理或社區生活上的相關問題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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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03-08 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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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是可以向肇事者索取這段期間內需要支出的交通費用
不過必須有單據作為憑證
(Ex:租車的收據、搭乘計程車收據...)
而且必須符合比例原則
(Ex:你原本的愛車是TOYOTA,那在租車時就不可以特地去選擇一輛租金昂貴的法拉利!)
另外還必須扣除您原本自己開車上班應支出的諸項成本
(Ex:油費...)
七折八扣下來...不知道還剩下多少錢...

但是這是您合法應有的權利啦!
絕對不是對方所說的「卡油」


雖然這是一段艱苦的旅程...
但是我無法抑制一種信念,願意為這股信念獻身...
「縱使力量微弱...我仍願意以法律的荊棘去守護正義那幼小的蓓蕾!」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和宇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7-03-09 03:17 |
寂寞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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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要對方支付這些賠償的話
前提務必是具有對方「完全責任」的證據
換言之,你要將肇事記錄送至交通法進行裁決
當對方確定敗訴,需付完全責任時,你才能附帶訴頌財損以外的相關索賠
(若是裁決雙方都有過帶責任,而一方比較重大時,我就不清楚這方面如何處理)
換言之,你就是要經過訴頌程序就是了
過去的案例確實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但個人是認為,車子有完好修理就夠了
實在沒時間沒什麼精跟對方再弄到法院去耗
如果說,因這次肇事,除了車有受損之外,人也有傷害
再經由訴頌去請求「醫療費用與精神慰撫金」就有其必要
人沒事,車也由對方支付修好,原則上就....算了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03-10 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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