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175 个阅读者
线上游戏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寻仙 暗黑 洛汗 运命 希望 仙剑 诛仙2
天堂 天堂2 SD钢弹 劲舞团 爆爆王 三国志 枫之谷 QQ三国 魔物猎人 梦幻诛仙 烈日风暴 剑侠世界
艾尔之光 天子传奇 中华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恒纪元 天翼之炼 热血江湖 恋爱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战记 天龙八部
战栗时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传说 魔兽世界 星海争霸2 无尽的任务2 极速快车手 武林群侠传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车 SF特种部队
三国群英传 未来启示录 暗黑破坏神 真三国无双 梦幻龙族传说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jiplum45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自官网...活动再追加喔 ^^

转贴自官网...活动再追加喔 ^^
活动时间为===>2007.2.9 6PM到2007.2.12 11.59PM

1. 在活动期间内,在游戏中狩猎怪物皆有机会获得「神酒」。
2. 再以神酒向村庄中的活动NPC「普斯猫」兑换葫芦种子(1个神酒可换1个葫芦种子;50个神酒可换1个大葫芦种子)。
3. 找寻空旷的场地使用道具栏中的葫芦种子(大葫芦种子),为预防奖品掉在捡不到的地方,强烈建议在空旷的地方种葫芦。
4. 此时葫芦种子(大葫芦种子)会成长为未成熟的葫芦(未成熟的大葫芦),且会开始吵着要喝神酒,请先点选葫芦种子为目标,再使用道具栏中的神酒,就会洒神酒在种子上啰。
5. 反覆洒上神酒后,未成熟的葫芦(未成熟的大葫芦)会随机成长

为优良的葫芦王(优良的大葫芦王)、优良的葫芦(优良的大葫芦)或不良的葫芦(不良的大葫芦)。
6. 此时,优良的葫芦王、优良的葫芦与不良的葫芦可以使用一般武器击破,而优良的大葫芦王、优良的大葫芦与不良的大葫芦则一定要使用天堂II各章节的纪念乐器才能击破。
7. 未成熟的葫芦若在三分钟内未持续喂养使其成长,便会逃走消失;在葫芦成熟后一分半钟内必须击破葫芦以获取随机的奖励,否则超出时间葫芦就会逃走消失。
8. 由于优良的大葫芦王、优良的大葫芦与不良的大葫芦仅可以使用纪念乐器攻击,所以建议组队或是请求身边的朋友协助击破,以防时间不够而让大葫芦与不良大葫芦逃走消失。
9. 可以用10个「神酒」向活动NPC「普斯猫」兑换天堂II肆章纪念乐器「克鲁诺达布卡」。
注:纪念乐器分别有:克鲁诺齐塔那琴、克鲁诺铃鼓、克鲁诺杖钟、克鲁诺达布卡与克鲁诺玛拉卡斯五种。



1. 每个角色可以重复收集「神酒」,并与活动NPC普斯猫换取「葫芦种子」、「大葫芦种子」与「克鲁诺达布卡」以进行养种子,打爆葫芦的活动。
2. 「神酒」、「葫芦种子」与「大葫芦种子」的重量为0,可累积、交易、交换,并且贩卖商店的价格为0,而仅有「神酒」可以丢弃,「葫芦种子」与「大葫芦种子」是无法丢弃的。
3. 在进行葫芦祭活动时,请务必留意角色身上的空间是否足够,以免发生散落一地的奖品道具无法捡拾的状况。
4. 「神酒」只要狩猎怪物皆有机会获得,而低于玩家等级九级以上的怪物(怪物ID显示为深蓝色)不会掉落。狩猎六十级以上的怪物,若低于玩家等级九级以上,仍不会掉落。而庄园系统的作物回收、搜魂石的使用,以及收集者的自体回收技能,皆不会影响活动道具的掉落机率。
5. 若玩家符合会打到「神酒」的条件,但只要是狩猎40级以下的怪物会得到机率是会降低的,狩猎半血怪物也是。若狩猎40级以下且为半血怪物,则掉落率更低。
6. 于2月20日上午10:00活动结束后,玩家仓库及身上未使用完的「神酒」、「葫芦种子」与「大葫芦种子」皆会被系统回收。
7. 如因玩家个人线路不稳,导致断线、连接失败等问题,本公司将无法提供协助,活动仍照常举行,不另做额外补偿。
8. 本公司保留活动最后举办、修改、认定玩家资格的权利,正确资料以官网公布为准。




祝言一生暂知己 逍遥一生而忘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01-26 01:5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22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