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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分享] 民法物权编的考题(仅供参酌)
【物权编】 ◇◇物权概说◇◇ 何谓物权?种类为何?又物权之效力为何?试申述之。 试解释物权变动之「公示原则」与「公信原则」。 何谓用益物权?何谓担保物权?两者有何区别?试说明之。 □ 阐述下列各词之意义?(1)物权排他性(2)所有权弹力性(3)担保物不可分性。 □ 试说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之意义及其不同。 □ 试说明下列各法律名词:(1)物权法定主义(2)协议分割(3)动产担保物权。 □ 何谓用益物权?何谓担保物权?两者有何区别?试说明之。 □ 简述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有何不同? □ 试解释下列各法律名词:(1)法定物权(2)袋地通行权(必要通行权)(3)抵押权之次序权。 □ 民法上之法定物权及权利物权各有几种?试扼要说明其意义。 □ 何谓物权?物权有何特质?试分述之。
◇◇物权通则◇◇ 何谓物权法定主义?在何种债之关系发生时会有法定之不动产担保物权之发生?此外 国民法中尚有那些法定物权? 不动产物权应如何取得? 何谓动产?何谓不动产?依我国民法规定,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应如何移转始称效力?请并同释明之。 不动产物权系指那些权利而言?其变动依规定须践行何种程序?试简单说明之。 试依民法规定说明不动产物权登记之种类及其不同。 下列情形,其不动产所有权各于何时发生变动?(1)买卖(2)继承(3)公用征收。 甲向乙购买土地一笔。请问:须具备何种要件,甲始能取得土地所有权?试就民法规定说明之。 试说明动产物权之让与方法。 民法第759条中规定:「因法院之判决,于登记前已取得不动产物权者,非经登记不得处分其物权。」试问该条所谓之「判决」及「处分」之意义为何?请举例说明。 我国动产物权之让与采交付主义。何谓交付?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 试问为移转动产物权,依民法规定有那些交付方法?分别适合于那种情形? 债权与物权有何不同?试说明之。 □ 试解释下列各法律名词:(1)法定物权(2)袋地通行权(必要通行权)(3)抵押权之次序权。 □ 试简述下列各法律名词之意义:(1)契约自由原则(2)物权法定主义(3)买卖不破租赁原则(4)先诉抗辩权(5)继承之特留分。 □ 何谓物权法定主义?又何谓法定物权?在何种债之关系发生时,会有法定之不动产担保物权之发生?此外,我国民法中尚有那法定物权? □ 何谓不动产之设权登记?何谓不动产之宣示登记?试分别说明之。 □ 试依民法规定说明不动产物权登记之种类及其不同。 □ 下列情形,其不动产所有权各于何时发生变动?(1)买卖(2)继承(3)公用征收。 □ 下列情形,所有权各于何时发生移转?(1)法院之判决(2)强制执行。 □ 甲父死亡,甲继承其父之土地,在尚未办理继承登记,前甲与乙订立该土地之买卖契约,将该土地出售与乙,试问:(1)甲是否有权出售该土地?(2)乙如何请求甲办理该土地所有权之移转登记于乙之名下? □ 不动产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变动者,须具备何要件,始生效力?试作简要说明。 □ 甲向乙购买土地一笔。请问:须具备何种要件,甲始能取得土地所有权?试就民法规定说明之。 □ 不动产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或变更者,应具备何种要件始生效力? □ 不动产物权之变动,须具备何种要件始生效力? □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为何?请依民法物权编的规定举例说明之。 □ 何谓宣示登记?何谓占有改定?在物权法上各发生如何效果? □ 解释名词:(1)占有改定(2)返还请求权让与。 □ 观念交付之种类有几?试说明之。动产质权之设立是否得以观念交付为之。 □ 不动产与动产物权之取得要件各为何?试析述之。 □ 不动产所有权之让与,应具备何种要件,始生效力?动产所有权之让与,应具备何种要件,始生效力?试论述之。 □ 我国动产物权之让与采交付主义。何谓交付?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 □ 试述动产物权之公示方法? □ 物权变动时所采用之公示原则,其方法为何?分别就不动产及动产说明之。 □ 试解释下列各法律名词。(1)混同(2)抵押权(3)营业质。 □ 试述物权混同之种类及效力。 □ 甲将其所有土地一笔,先后分别设定抵押权于乙、丙二人,并经登记。其后甲将该笔土地出售并移转登记予乙。请问此时乙、丙之抵押权是否仍继续存在?
◇◇所有权通则◇◇ 何谓所有权?所有权之权能为何?不动产所有权范围为何?试说明之。 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笔,该土地为丁所窃占。请问:甲应如何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何谓取得时效?其与消灭时效之主要不同点何在?又地上权可否因时效取得? 时效取得不动产所有权之要件如何?又完成取得时效后是否立即取得其所有权? 不动产物权与动产物权之取得要件各为何?试析述之。 何谓取得时效?动产及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时效之要件及效力各如何?试加以说明之。 何谓取得时效中断?其事由有几?效力为何? 何谓时效取得?我国民法对于时效取得之规定如何?又地上权可否因时效取得?请并同释明之。 租赁是否因时效而取得?试说明之。 □ 阐述下列各词之意义:(1)物权排他性(2)所有权弹力性(3)担保物权不可分性。 □ 试述所有权之意义及性质。 □ 抵押权人是否享有物上请求权?试说明之。乙向甲借款一○○万元,由丙提供自已所有之房子,设定抵押加以担保,其后丙另迁新居,以原房子租予丁,供做地下爆竹工厂之用,问:本案甲对丙或丁,究否得行妨害预防请求权? □ 甲向乙购买土地,并已付清价款,乙亦将土地交付甲,惟未办毕所有权移转登记。嗣乙死亡,由其继承人丙继承并办毕继承登记。越十五年,甲诉请丙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丙为时效抗辩,并反诉请求甲返还占有之土地,甲、丙之请求何者有理由? □ 甲于民国八十年间向乙借阅「水浒传」、「红楼梦」等一批古文学书籍,因内容精彩,阅毕后商得乙之同意继续借用,以便不时翻阅,乙以自己已阅读再三乃同意之,其后时日既久渐已淡忘,日前因儿子已上高中谈起中国古代文学,乙推荐儿子可阅读该等书籍,乃想起借予甲之往事而向甲索讨,甲以早已占有五年以上,依民法规定已因时效而取得该等书籍之所有权为理由拒绝返,还问甲之主张是否有理? □ 何谓时效取得?我国民法对于时效取得之规定如何?又地上权可否因时效取得?请并同释明之。 □ 何谓取得时效?其与消灭时效之主要不同点何在?又地上权可否因时效取得? □ 试述时效取得地上权之要件。甲未经乙之允许,在乙名下之A地上搭违章建筑之房屋一栋,居住达二十余载,问:甲得否主张依时效取得,请求为A地之地上权人之登记? □ 何谓时效消灭?何谓时效取得?请分别举一例以明之,并说明该二制度之异同。 □ 何谓取得时效?其与消灭时效之主要不同点何在?又地上权可否因时效取得?
◇◇不动产所有权◇◇ 甲在其所有土地上建筑房屋,于建筑完毕后,邻地所有人乙发现甲之房屋及围墙部分越界占用土地,乙可否诉请甲拆除占用其土地上之房屋及围墙,返还土地? 甲建设公司以自已名义为起造人,兴建三层楼之预售屋。乙、丙及丁三人分别购买其中一、二、三楼。嗣甲公司于一、二楼之横板完工,已足避风雨之程度,而三楼尚未开始动工时,宣告倒闭。乙、丙、丁三人乃约定自行出资继续完成全部建筑,而甲亦申请建管机关核准将一、二、三楼之起造人分别变更为乙、丙、丁。于房屋全部竣工后,乙、丙、丁各皆迁入居住,但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问:该三层房屋归属何人所有有? 甲所有之A地与乙所有之B地相毗邻。甲在A地上种植绿竹及果树。绿竹之根经地下延伸至B地,而长出竹笋;高大的果树,某些枝叶、果实亦经由空中越过A、B地地间之围墙,高挂在B地上空。问:乙是否得摘取竹笋及越过围墙之果实。 何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客体应具备如何之特性?试申论之。 不动产所有权范围为何?试说明之。 何谓相邻关系?依其发生之情形可分为几类?试论述之。 土地因与公路无适宜之联络,致不能为通常之使用者,土地所有人是否得通行周围地以至公路?又若甲、乙两人共有土地一块,其后因分割以致于乙对外与公路并无适宜之联络,则乙是否得通行与其土地相邻之丙所有之土地?试分别说明之。 民法第796条越界建筑之适用要件及效果如何?试申述之。 □ 试说明土地所有权人之权能及土地所有权之范围。 □ 试解释下列各法律名词:(1)法定物权(2)袋地通行权(3)抵押之次序权。 □ 甲、乙两家相邻,某日甲饲养之小狗闯进乙家,将乙家庭院中之兰花弄坏,问甲可否要求取回该狗?乙可否拒绝? □ 甲在乙家旁边空地打球,因不注意竟将球丢进乙家,打破乙家之玻璃,试问甲可否要求进入乙家取回该球?乙可否拒绝? □ 民法物权编对于越界建筑有何规定?请举例说明其内容。 □ 甲种植果树,不慎逾越疆界,植于乙地。越数年,果树成长,结实累累,果实因台风吹打,掉落甲地。请问:(1)该果树属于何人所有?(2)该掉落甲地之果实属于何人所有?(3)甲对乙得行使何种请求权?
◇◇动产所有权◇◇ 何谓善意取得?立法理由何在?要件为何?效力为何?试说明之。 甲因出国旅游,将其所有机车借乙使用,并将行车执照交付予乙。乙因需款应急,竟然变造行车执照,于所有权人栏记载乙之姓名。试回答下列问题:(1)乙将让机车出卖予善意之丙,双方订立有买卖契约,该买卖契约之效力如何?(2)乙如并将该机车交付予善意之丙,丙已受领该机车,丙是否取得机车所有权? 试就下列名词解释之:(1)先占(2)遗失物拾得(3)漂流物(4)埋藏物(5)添附(6)混合(7)加工。 甲于考试院附近公用道路旁之人行道拾得抽取式面纸一盒,其上贴有二十元价格标签,试问甲得否因面纸价值轻微,以致毋须践行法律程序而取得面纸所有权? □ 甲因经济困窘,遂将乙寄放之一幅名画擅自出售给不知情之丙,此事嗣后为乙知悉,试问乙是否可向丙索回该幅画?丙应如何抗辩? □ 甲之机车被乙所盗,乙以三万元出售于恶意之丙,丙再以五万元将之售于恶意之丁。试问当事人间之法律关系如何?设甲承认乙之处分行为又如何? □ 试就意义、立法理由及效力等三者,说明动产即时取得与先占之不同? □ 甲于考试院附近公用道路旁之人行道上拾得抽取式面纸一盒,其上贴有二十元价格标签,试问甲得否因面纸价值轻微,以致毋须践行法律程序而取得面纸所有权? □ 水泥工丙误将甲所有之磁砖砌贴于乙之房屋墙上,无法取下,试依民法说明甲、乙、丙三人间之法律关系。
◇◇共有◇◇ 何谓共有?其种类及共有之成因如何?试以民法上之规定说明之。 分别共有与公同共有有何不同?试说明之。 不动产之共有人订立协议分割契约后,是否得请求裁判分割?试说明之。 甲、乙、丙、丁共有土地一笔,每人应有部分四分之一,但关于土地之出卖或处分,常有异见。请问:(1)若甲将该土地移转登记予戊,地政事务所应否准其办理登记?(2)若甲将其应有部分出卖予戊,其买卖契约是否有效?得否办理移转登记? 请解释下列法律概念:(1)公同共有(2)区分所有。 甲、乙、丙、丁四人为同一栋四层楼公寓之各楼层所有人,因公寓楼梯间之墙壁多年未油漆而颢得破旧,经四人商议后,请油漆行戊代为油漆,经议定价金为六千元。则就此六千元之代价,戊可否全部向甲、乙、丙或丁请求?抑或仅得向各人请求一千五百元之给付? 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笔,该土地为丁所窃占。请问:甲应如何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分别共有人未得其他分别共有人全体之同意所为下列行为之效力如何?请附具理由说明之。(1)共有人将其抵押权应有部分设定抵押权于他人。(2)共有人将共有物之一部出租于他人。(3)共有物为他人占有,共有人以自已一人名义,请求其交还。 □ 甲、乙、丙、丁共有土地一笔,每人应有部分四分之一,但关于土地之出卖或处分,常有异见。试问:(1)若甲将该土地移转登记予戊,地政事务所应否准其办理登记?(2)若甲将其应有部分出卖予戊,其买卖契约是否有效?得否办理移转登记? □ 甲乙丙丁共有建地一笔,应有部分各为三分之一。兹甲乙二人同意将该建地出卖予丁,但丙不同意。请问:(1)甲乙与丁订立之买卖契约是否有效?(2)甲乙得否将该建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予丁? □ 何谓分别共有?分别共有人在未得到他共有人同意之前,是否有权为下列之行为?请分别解释之。(1)改良共有物(2)处分其应有部分(3)让与共有物之所有权。 □ 甲、乙、丙、丁共有某笔土地,应有部分各为四分之一,未约定管理方法,甲、乙、丙未经丁之同意,将该笔土地以全体共有人之名义出租与他人,对丁是否发生效力? □ 何谓分别共有之应有部分?应有部分在分别共有关系中又有何重要性? □ 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笔,应有部分各三分之一,请问:(1)若丁无权占有该地,甲未经乙、丙同意,迳行起诉请求丁返还该地与甲,有无理由?(2)若甲未经乙、丙事前同意,迳将该地全部出卖与戊。乙、丙嗣后仍拒绝办理移转登记,戊得向甲、乙、丙三人分别主张何种权利? □ 分别共有人未得其他分别共有人全体之同意所为左列行为之效力如何?请附具理由说明之。(1)共有人将其应有部分设定抵押权于他人。(2)共有人将共有物之一部出租于他人。(3)共有物为他人占用,共有人以自己一人名义,请求其交还。 □ 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笔,该土地为丁所窃占。请问:甲应如何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 试解释下列各法律名词:(1)共有物分割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3)最高限额抵押。 □ 试说明下列各法律名词:(1)物权法定主义(2)协议分割(3)动产担保物权。 □ 共有物的分割方法有几?分割的法律上效力如何?请依民法规定说明之。 □ 甲、乙、丙三人共有土地一笔,其所有权各为三分之一。其后丙因向银行借,钱以其应有部分设定抵押权予银行,甲、乙、丙又对共有物之使用、收益意见不一致,经诉请法院为裁判分割确定,但未登记。嗣因清偿期届至,丙怠未清偿,银行取得执行名义,欲实行抵押权。(1)甲、乙、丙是否各自取得共有物具体部分之所有权?(2)银行实行抵押权究竟对全部共有物应有部分三分之一为之,抑或只就丙分得之具体部分为之? □ 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笔,各有三分之一应有部分,甲以其应有部分为丁设定新台币一百万元抵押权。嗣该笔土地经丙诉请分割,经法院判决分成A、B、C三部分,由甲取得A部分,乙取得B部分,丙取得C部分,并经分割登记完毕,问丁之抵押权存在于何部分? □ 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笔,已订定契约,为协议分割。兹因丙事后反悔,拒绝办理分割登记。请问:甲、乙得否请求裁判分割? □ 不动产之共有人订立协议分割契约后,是否得请求裁判分割?试说明之。 □ 何谓共有物分割请求权?何谓共有物分割登记请求权?二者之性质有何不同?请分别释明之。
◇◇地上权◇◇ 地上权之标的物与地上物各为何?地上权是否因标的物或地上物之灭失而消灭? 就他人已登记之土地,可否因时效而取得地上权?又因时效完成而经登记为地上权人者,对于土地所有人应否支付地租? 某╳号土地为甲所有,民国三十八年间乙以在╳地上有房屋为目的之意思而予占,有并搭建违章建筑房屋一,栋民国五十年间╳地经政府公告编为道路,并于民国五十八年为当地政府办理征收完毕,甲于民国八十一年二月向当地地政机关申请办理地上权登记,是否应予准许? 何谓地上权?发生原因为何?试说明之。 地上权取得时效之要件及效果为何?又请求登记为地上权人,在未完成登记前,是否为无权占有?所有权人是否须负有协同办理登记之义务?登记时占有权人是否须提出该建物为「合法建物」之证明文件?试说明之。 地上权人之权利义务为何?试申论之。 地上权之消灭原因及消灭后效力为何? 地上权人可否任意抛弃地上权?试就民法之规定以对。 共有人是否得就共有土地申请时效取得地上权登记?试说明之。 地上权人于地上权存续中及地上权消灭时各有何权利?试说明之。 □ 何谓地上权?依我国民法规定,地上权如何取得? □ 何谓地上权?试回答下列问题:(1)地上权人可否将其地上权设定抵押权?如何为之?(2)地上权人可否任意抛弃地上权?如何为之。 □ 何谓地上权?地上权人有何种权利?
◇◇永佃权◇◇ 何谓永佃权?发生之原因如何?永佃权人有何权利义务?试说明之。 永佃权消灭之原因为何?又消灭后效力为何? 永佃权与地上权有何不同?
◇◇地役权◇◇ 何谓地役权?发生原因为何?分类如何?效力为何? 何谓地役权?地役权有何特性?试申述之。 试说明地役权之不可分性。 地役权消灭之原因为何?试说明之。 邻地通行权与地役权有无不同?试说明之。 甲所有之土地,四十余年来均供附近居民(包括乙)通行,而成为既成巷道。日前,甲将该巷道堵塞,乙乃对甲起诉,请求确认乙就该地有公用地役权存在。请问:乙之起诉有无理由? □ 甲有一笔土地预定兴建别墅,为避免前方他人土地上兴建大楼妨害眺望。试问在民法上有何物权得以达成前述目的,而提供甲便宜利用他人之土地?并请详述该物权之意义及成立要件。 □ 请解释下列法律名词,并举例说明之。(1)权利之社会化(2)条件成就之拟制(3)消极地役权。
◇◇典权◇◇ 何谓典权?发生之原因为何?期限为何?其性质为何?请一并说明之。 典权之效力为何?请从典权人及出典人两方面说明之。 典权消灭之原因为何?试说明之。 何谓回赎?如何行使?我国民法对之有何规定? 何谓找贴?性质为何?我国民法关于找贴如何行使有何规定?试说明之。 何谓转典?试解释其法律名词。 试就下列概念,比较说明之:(1)典权与租赁之区别(2)典权与地上权之区别。 □ 甲将其土地一笔,先设定抵押权予乙后,又设定典权予丙,问:(1)乙之债权清偿期届,满甲未清偿,乙声请拍卖该土地,因土地上设有典权,无人应买,致不足以清偿所担保之债权时,有何方法救济?(2)丙之典权期限届满,甲未依法回赎,丙取得土地所有爟,该抵押权是否仍然存在,或因此消灭? □ 试述典权期限之意义。民法对典权期限设有何规定? □ 试比较典权与不动托押权之差异?
◇◇抵押权◇◇ 关于抵押权之效力,试探讨下列问题:(1)抵押权所担保之债权范围为何?(2)抵押权标皂物之范围为何?(3)抵押人之权利为何?(4)抵押人之权利义务为何?(5)抵押权应如何实行?方法及要件各为何? 试述不动产抵押权之发生及消灭事由。 抵押权设定时,可否约定抵押权存续期间,如有约定,其效力如何? 以一不动产担保数债权,与以数不动产担保一债权,在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时,各会发生何种问题,如何解决? 甲欠乙一百万元,将其所有之土地设定抵押权于乙后,得否就该土地再设定抵押权予丙或将该土地出租予丁? 甲将其所有之土地为乙设定抵押权时,得否同时约定于清偿期届满而未受清偿时,该土地之所有权即移属于乙?甲于设定抵押权后,得否再将该不动产让与他人?得否就该同一不动产设定数抵押权? 何谓担保物权?功能为何?特性为何?试说明之。 何谓抵押权?抵押权如何取得?试说明之。 试述抵押权之特性为何? 动产抵押与民法上之不动产抵押有何不同?若于设定抵押权时,同时约定于清偿期限届满而未受清偿时,该抵押物之所有权即移属于抵押权人,试问此项约定是否有效? 何谓最高限额抵押权?试述其要义。 何谓共同抵押权?其成立要件及效力为何?试说明之。 何谓法定抵押权?意定抵押权?试举例说明之。 何谓法定抵押权?一建筑物上同时存在法定抵押权及意定抵押权时,应如何定其优先顺序? 何谓权利抵押权(准抵押权)? 何谓动产抵押权?其与民法不动产抵押有何不同?试阐明之。 □ 抵押权具有从属性及不可分性,请依我国民法的规定分别举例说明其内容。 □ 试说明抵押权之从属性及不可分性。 □ 试说明不动产抵押权之发生及消灭事由。 □ 请依我国民法的规定,说明抵押权的意义及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 □ 试述抵押权效力所及于标的物之范围。 □ 甲有土地一笔,先设定抵押权予,乙再设定地上权予丙,然后又设定抵押权予丁。试回答下列问题?(1)乙实行抵押权时,得否主张除去丙之地上权而为拍卖?(2)丁实行抵押权时,得否主张除去丙之地上权而为拍卖? □ 甲将其所有之土地为乙设定抵押权时,得否同时约定于清偿期届满而未受清偿时,该土地之所有权即移属于乙?甲于设定抵押权后,得否再将该不动产让与他人?得否就该同一不动产设定数抵押权? □ 试解释下列各法律名词:(1)法定物权(2)袋地通行权(3)抵押权之次序权。 □ 请依我国民法规定,附理由解答下列问题:(1)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致使抵押物之所有权丧失,物上保证人应如何主张权利?(2)土地所有人于设定托押权后,在抵押之土地上营造建筑物,债权人得否请求将该建筑物与土地并付拍卖并优先受偿?(3)某财团法人医院解散后,其剩余财产应如何处理? □ 以一不动产担保数债权,与以数不动产担保一债权,在抵押权人实行抵押权时,各会发生何种问题,应如何解决? □ 何谓抵押权?又当如何实行抵押权? □ 试解释下列各法律名词:(1)共有物分割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3)最高限额抵押。 □ 何谓最高限额抵押权?其特色为何? □ 请举例说明左列法律概念:(1)表见代理(2)无权处分(3)让与担保(4)最高限额抵押(5)孳息。 □ 何谓最高额抵押(最高限额抵押)? □ 何谓最高限额抵押权?其特性与一般抵押权有何不同? □ 甲以其A地设定抵押权于乙后,复以A地设定地上权于丙,丙于其上建一别墅。问:(1)丙得否以其地上权及所建别墅分别设定抵押权?(2)乙实行抵押权时,得否请求除去地上权拍卖?
◇◇质权◇◇ 何谓质权?我国民法所规定之质权有几种?其意义及区别何在?试说明之。 何谓动产质权?取得原因为何?试说明之。 关于动产质权之效力,试探讨下列诸问题:(1)动产质权所担保债权范围为何?(2)动产质权标的物之范围如何?(3)动产质权人之权利义务为何?(4)出质人之权利义务为何?(5)动产质权如何实行?方法为何? 何谓转质?性质如何?其效力如何? 动产质权之消灭原因有几?其效果如何?试说明之。 动产质权与抵押权有何不同?试说明之。 动产质权与动产抵押有何异同?试比较说明之。 债务人甲以设定抵押权及质权担保返还其向债权人乙之借款,请问乙于其对甲之请求权消灭时效完成后是否仍得就该抵押物及质物取偿? 何谓权利质权?其标的物为何?设定方法为何?试说明之。 权利质权其设定之程序如何?试以债权及有价证券为例说明之。 关于权利质权之效力,试探讨下列诸问题:(1)权利质权所担保债权之范围为何?(2)权利质权标的物之范围为何?(3)对质权人之效力为何?(4)对出质人之效力为何? 试说明权利质权消灭之原因如何? 试述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之区别? □ 动产质权所担保之债权,其范围如何?试说明之。 □ 抵押权与质权有何重要不同之点?试简要说明之。
◇◇留置权◇◇ 何谓特殊留置权(法定留置权)?情形有几? 担保物权所担保之债权,如已完成消灭时效,担保物权是否亦因之而消灭?试比较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之异同。 试述留置权与质权之同异点。又留置权与质权可否并存于一物上?如属可能,何者为优先?试举例说明。 试就留置权与抵押权之概念比较之。 甲所有之A渔船,因故障送交乙造船厂修理,而负有新台币(下同)十五万元之债务。修复后,并将A渔船返还,现归甲占有。其后,甲另将所有之B渔船,送交乙维修。试问:甲就A渔船所负十五万元债务已至清偿,期乙仍未受清偿,前可否就其所占有之B渔船行使留置权? 何谓留置权?要件为何?试说明之。 关于留置权之效力,试探讨下列问题?(1)留置权标的物之范围为何?(2)对留置权人效力为何?(3)对留置物所有人之效力如何?(4)留置权应如何实行? 留置权之消灭原因为何?试申述之。 □ 留置权需具备那些要件才能成立?试分别就积极要件与消极要件分别说明之。 □ 甲所有之A渔船,因故障送交乙造船厂修理,而负有新台币(下同)十五万元之债务。修复后,并将A渔船返还,现归甲占有。其后,甲另将所有之B渔船,送交乙维修。试问:甲就A渔船所负十五万元债务已至清偿,期乙仍未受清偿,前可否就其所占有之B渔船行使留置权? □ 甲向乙购买汽车乙辆,尚欠尾款新台币五万元未付清。嗣甲将车送乙之保养厂保养,保养完成后,甲付清保养费用欲取回汽车,乙主张甲未付清尾款,行使留置权拒不返,还乙之主张是否有理? □ 留置权消灭之原因为何?试说明之。
◇◇占有◇◇ 何谓准占有?其要件与效力如何?与占有之区别如何? 何谓权利?何谓占有?权利或占有被侵害时,权利人及占有人各得为如何之主张以保护自已之法益? 试解释下列法律名词:(1)和平占有。(2)强暴占有。 何谓准占有?如何才能准占有一个债权?试分别说明。 何谓占有?其性质为何?发生原因如何?试述之。 占有依其状态之不同,其分类及其区别实益如何?试说明之。 关于占有之效力,试探讨下列诸问题:(1)何谓权利之推定?其推定之范围及效力如何?(2)试说明占有人与回复请求权人之关系如何?(3)民法对于占有保护之规定如何?试述之。 何谓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与基于占有侵夺之返还请求权有何不同?试分述之。 □ 请解释下列法律名词,并举例说明之。(1)扩张解释(2)消灭时效之中断(3)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 试解释下列各法律名词:(1)占有改定(2)善意占有(3)恶意占有。 □ 解释名词,并各举例以对:(1)无因管理(2)占有的取得(3)两愿离婚(4)代位继承。 □ 「占有」有推定权利之效力及推定事实之效力,试述其内容。 □ 甲因出国旅行,将其自用轿车寄放在其亲戚乙之住处。嗣后该车为丙所窃,被寻线查获。请问:甲、乙各对丙得行使何种请求权?各该请求权是否适用民法关于消灭时效之规定? □ 依我国民法规定,「占有」是否为一种权利?设甲向乙租用汽车一部车,该车某日被丙所偷窃。请问甲、乙对丙依法各得为如之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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