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802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hutyyy66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3
[心得] CS教学小刀
[code][/code]《反恐精英》作为一款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极高人气的第一人称FPS游戏,相信熟悉该游戏(以下简称CS)的朋友对于各种主流枪械(B4系列,以AK,M4为主)的使用已经颇有经验和心得,但对于匕首的使用,CS初学者也好、甚至一些老鸟也罢,相信许多朋友并未进行过这方面的练习,只知道简单的左键轻划、右键重刺,更谈不上什么技巧了。

  不可否认,白刃战是CS中最精彩的战斗场面之一。在本人看来,根据游戏设计者的本意,CS没有绝对意义上垃圾的武器,匕首(knife)作为CS多次改版后的缺省武器,其近战威力并不逊色于缺省手枪(T为Glock,CT为USP),当然这是在掌握匕首实战技巧的前提下。看似简单的匕首,其实战技巧并不逊色于主流枪械,遍观欧洲的老牌强队,可谓「枪法一流,刀法亦是一绝」(还记得在第4届欧洲杯半决赛时AllStarVSND,AllStar在连输六局后,最后一局双方上演精彩的刀战,AllStar还是没能杀过ND,可见刀战已将劲旅AllStar的士气完全打击下去),有鉴于此,本人自己总结出一套由基础到深入的匕首实战技巧,不敢独享,现拿出与大家交流,不足之处还请指正。

  基础篇

  1.首先要了解匕首采取不同的攻击方法在不同的部位所造成的伤害值。匕首攻击方式分为两种:普通攻击(鼠标左键)和特殊攻击(鼠标右键)。在普通攻击模式下,攻击方位为头部减HP值80,胸和背部均为20;在特殊攻击模式下,攻击伤害值则较为平均,头胸背均为65。

  2.在CS近身白刃战中,握紧你手中的匕首,这和CS射击中能够平稳移动自己的枪管一样重要。这也是许多新手毫无近身刀战经验的原因,试想一个新手面对狭路相逢突然跳出的敌人,在惊魂末定吓一跳后手都在擅抖,哪还会想到用匕首近身肉搏。

  3.和熟悉CS枪械一样,摸清匕首的「脾气」对于提高你在近身肉搏战中生存的几率很有帮助。在普通攻击模式下,第一刀以准星为坐标点,从右上方向左下方斜刺,这一刀攻击面积较广,但中头率较低;第二刀方向则相反,从左下方向右上方斜刺,第二刀容易刺空,但中头率较高。在特殊模式下,攻击有效的时间为提刀和落刀时,攻击值较高的同时带来的是较大的时间空档,不可连用,否则会死得很难看。

  4.选择合适的鼠标速度。如果你是一名热衷于近身白刃战的CS玩家,那么你需要将你的鼠标速度调稍快一些,也不可以太快。方便与敌人近身战周旋时快速的转身,建议慢不低于3,快不高于6。

  5.利用匕首快速跑位。在CS实战中,要习惯在视野无敌状态下,也就是周围没有危险的时候利用匕首跑位,拨刀远比拨手枪要快,在行至弯道要点时再切回主武器,这一点很重要。同样利用匕首亦可快速逃生,如果被诸如MP5的枪械射击粘住,感觉移动艰难时,试一下切成匕首,你会发现能够快速逃离并躲到掩体后。

  进阶篇

  1.因敌施刀

  先判断对手为静止(a)或运动状态(b)。

  a.对手静止时又分为站立和蹲下,一般未被对手发现,可从侧面或背后攻击,共同的要点是要按Shift静音行走靠近对手,离对手大约3~5个身位时松键快速攻击,对手站立时离其2~3个身位时提前重刀,同AWP预瞄一样有一个提前量,过早的话容易刺空并被对手发觉,过晚则容易造成空档在重刀有效攻击未实现时被对手反击。对手蹲下时一般为典型的camper,不会注意到身后,在攻击对手前需要在普通模式下提前划一刀,当近的距离伸手可触及对手头部时,准星略为压低划第二刀。前面提到,这一刀攻击曲线是向右上方斜刺杀,这就决定了这一刀的爆头率相当高,会减少对手80的HP,一般到后半局这一刀足以毙敌,即使对手满血,之后迅速补上的一刀刚好为20的伤害值,完全可以做到秒杀。另外关于匕首爆头与穿避弹衣的关系要说的一点是,可能避弹衣顾名思义,仅为避弹之用,对于冷兵器的匕首并无用途,匕首攻击部位为头部时,伤害值保持不变,与对手是否穿戴头盔避弹衣(B82)并无关系。

  b.对手为运动状态时,一般自己已被对手发现并处于对峙时,相比静止时很难杀对手个措手不及。用匕首攻击运动的对手时,心理方面要做到胆大心细,具体表现「为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先动」,同样有一个把握机会和攻击时间差的关系来给敌人造成重创。对手运动时无非为跑动和跳跃,对手跑动时尽量与对手对峙(周围暂无敌人前提下),将准星定格在对手身上,以对手为圆心划圈作圆周运动,趁对手转身不及时在其侧身及身后攻击,然后马上退后,要点是不可贪功,尽量保存自己实力,对手即使满HP值,在与你周旋几圈后,既使一些经验丰富的老鸟,也会被你拖跨。

  对手跳跃攻击时,一般为划重刀以求速战速决,对手已经占有攻击优先权,自己不可再同样跳起,对付敌人的方法是在与对手处于同一条直线上后退,与AWP预瞄跳跃敌人的落点原理相同,自己退后同时不断划轻刀在对手的落点范围,等于是让敌人跳跃到自己的刀尖上,攻击的主动权又回到了自己手里。

  2.实战跑位

  经常在局域网上看到一些玩家在开局后,为求高速用匕首跑位,但同时在队伍中不停划匕首希望杀开一血路并以此激励队友,这实在不是一个好的习惯,尤其在比赛中如果友军伤害打开时,你开局在队伍中习惯使然的划刀不但会使得队友反感,同样可能被队友骂得要死要活,和一些玩家在开局后不停的更换手中武器一样,这种多动症会影响自身的水平发挥。

  不停划刀跑位时带来更重要的问题是,眼前不停挥舞的刀影会影响到准星和自身视野,试想与敌人狭路相逢时,敌人已经发现了你,你眼前还是一片自己的刀光,这种情况如何应敌,忽视小的细节往往会带来意想不到的败局。

  3.匕首实战狙击手

  如果你和对手都拿的是AWP的话,建议用匕首切换还原视角。当你第一枪打空的时候,不可再开镜慢慢探出头,切换成匕首在对手面前呈不规则跑动,同时准星锁定在对手身位左右,当对方这一枪打空时,马上静止祭起自己的AWP,向先前预瞄好的准星开一枪,攻击的优势又是你的了。当对手在狙击位全神贯注狙击时,你可利用静音行走潜入其身后,这时你的攻击要点是攻击不可超过两刀,因为对手转身不开镜的一枪足以使你毙命。我一般在有雷时,目测在对方身后5米左右先掷雷,然后紧跟其后一个重刀便可解决,或者无雷时在其身后方法同上划第二刀爆头,然后马上转到对手的侧面再一刀就足以毙敌了,转到对手侧面是为了防止狙击手转身那一枪毙命的AWP。

  4.在高ping值中实战

  相信同笔者一样在家用56K小猫在嘀嘀哒哒拨号声中上战网的朋友亦为数不少,那动辄二三百的PING值实在令人无奈,当你身陷混战分不清是敌是友时,当你不小心跳入敌群时,勇敢拿出你的匕首吧,在一番疯狂刺砍后,你会发现你至少会拉一个垫背的,当然这样的战绩也是不错地,这也便是战网上所谓的「CS刀客」或「高PING杀手」的渊源所在。

  超级技巧篇

  相信大多数的朋友都有看过一个由Q3和CS组成的欧洲杯宣传片,在CS部分为瑞典[e]VS德国-[TAMM]-,其中有两个经典场面都采用了慢放镜头,一个是Dust2的B门,e队一队员当CT以一敌四,还有一个便是在Train的A点,TAMM的moon用Glock连点对方e.Warr数枪后,紧接着一个突如其来的重刀毙敌,时间差和位置感都恰到好处,可见欧洲老牌强队其队员对刀法的运用也是炉火纯青。

  1.组合刀法

  通过对匕首攻击模式及造成相应伤害值的分析,还有在实战中的实用可行的攻击方法,组合出以下匕首攻击方法——先两轻刀再一重刀。前两轻刀会减少对手40HP,接着一重刀为固定的65HP,对方即使满血在这一刀法组合攻击后,没死已是万幸了。其实前两刀是确定对方位置,并粘住对手,为其后的重刀能够有效攻击做准备。

  2.凌空重刀

  白刃战多发生在狭路相逢时,此时双方不期而遇都会吓一跳,这个时候手枪的作用已经消失殒尽,更多的是一种心理战,这时谁先冷静下来,并找准时机给对手足以必杀的一击,那么胜利的天平便会倾向谁。而这足以必杀的一击非匕首的「凌空重刀」莫属。

  凌空重刀的按键组合为:「跳+重刀+蹲」或「重刀+跳(同时)+蹲」。前者较为常用,只要掌握好时机与敌方周旋,在对手转身不及时攻击即可;后者须通过一定的练习方能掌握,是重刀提起攻击时第一刀刺空时的补救方法,通过跳跃过渡攻击时的时间空档,利用落下的第二刀实现有效攻击,通常会杀对手个猝不及防。凌空重刀的要点一是掌握好重刀有攻击有效点,二是利用跳跃化解过渡的时间空档,三便是最后的蹲一定要按,因为前面提到对付跳起攻击的敌人,尽量使其落到自己的刀尖上,而这个蹲便是针对那些有经验的玩家,能够有效的在空中收腿,在自己落在对手刀尖前已经抢先攻击到对手并对其造成重创。
认为不错的话 赏个花吧 表情


[ 此文章被hutyyy666在2006-12-03 15:46重新编辑 ]



献花 x6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6-12-03 13:11 |
op123458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多字阿 ~ 感谢你的分享 !!! 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5-29 22:14 |
ChaosX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社区建设奖
头衔:哈哈哈~你看看你!哈哈哈~你看看你!
分类版主
级别: 分类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游戏欢乐包, 电玩游戏
推文 x721 鲜花 x145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完善的教学阿...
不过...
当我拿刀...
对方拿枪...
这时要怎么处里呢?
表情 表情 表情


版主以死 有事烧纸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18 10:02 |
tonyyoung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89 鲜花 x56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其实阿 先助跑再杀也会大大提升刀的威力哩
甚至不用爆头也可一击必杀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19 20:16 |
climb47743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 鲜花 x6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位大大说得这么详细
相信刀法也很不赖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香港和记电讯 | Posted:2009-07-22 12:15 |
IIKK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跳杀(凌空重刀)是有缺点的
只要对方稍作退后少许回避
便可以轻轻避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香港有线宽频 | Posted:2009-09-12 23:58 |
a7811311622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社区建设奖
头衔:我…在工作了…我…在工作了…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CS提问区
推文 x771 鲜花 x21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比较在意的是…发文时间是2006年,可是第一个回覆怎么
是在2009年啊…中间2年多都没人回!? 表情


尚无签名,欢迎 [新增个性化签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9-17 13:09 |
夜魂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00 鲜花 x5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是先跳+蹲+重击 并且厕身+暴投打下去


我退出数位了 我会请我朋友持续帮我发世纪帝国 我热爱世纪帝国 数位让我太伤心了

指定接班人(不是cs的) ""夜梦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9-17 19:29 |
a091826725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厉害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台湾宽频 | Posted:2010-01-24 20:21 |
ryoson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太多字了 不想看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香港城市电讯 | Posted:2010-02-07 00:02 |

<<   1   2  下页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045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