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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與人通姦,經判決宣告,能不能與相姦者(第三者)結婚
通姦是判決離婚的法定原因之一,配偶之一方與第三者通姦,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他方得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又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項、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配偶得於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提出通(相)姦罪的告訴。如因姦經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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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6-12-02 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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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法則
真的傻眼.............


法律到底是保或壞的人多一點啊~ 唉


I am grateful that despite the stresses that sometimes drive my life, I am alive.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06-12-16 0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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