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10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upside 手機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詐騙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三個最厲害的國際反垃圾郵件組織
三個最厲害的國際反垃圾郵件組織
作者: cnray 發表日期: 2006-11-10 10:29 文章屬性: 轉載 複製鏈結
http://big5.ccidnet.com:89/gate/big5/JADE.blog.cci...howone/tid_103637.html

(一)最厲害,影響最大的要數Spamhaus項目組,網址 http://www.spa....org
只要被它列入黑名單,你的郵件伺服器就算癱瘓了,因為 據說全球80%以上的伺服器會拒收從你的郵件伺服器發去郵件。 它有三種類型:XBL,SBL,ROKSO。
(1)XBL(Exploits Block List)其實是它聯盟成員的,主要封堵裸IP(沒有相應域名),主要是由病毒劫持發送(如NetSky病毒),IP被禁後,沒有解禁的可能。
(2)SBL(The Spamhaus Block List)是Spamhaus的強項,它封堵那些蓄意發送spam的IP(IP擁有者或其客戶),不管發送者是誰,背景多深,它一視同仁,因此個人覺得它比較公正,小商務網站和企業網站就更多了,大家可以登陸該組織網站查詢。這些被封堵的IP的ISP主要是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總體而論,網通比電信嚴重。一旦你的IP被SBL後,切莫置之不理,試圖更換IP繼續發信是愚蠢的,Spamhaus會擴大封堵範圍,比如你原來被封的IP是202.168.1.21,現在你換到202.168.1.87,被它發現後,可能從202.168.1.21到202.168.1.87的IP全部被封,這就會殃及池魚。你應該及時與它的工作人員溝通,承認錯誤,保證不再明知故犯。
(3)ROKSO(The Register of Known Spam perations)那些屢教不改,明知故犯的SBL“死硬分子”和危險分子(販毒,販槍)有可能被打入 ROKSO,如果這樣,那恭喜你成為全球知名人士(網路世界的通緝犯)。Spamhaus會要求全球的ISP終止對你的一切服務(包括域名解析,網站 服務),否則,這些ISP會連坐,Spamhaus會毫不猶豫地封它幾個C段(6萬多IP),甚至B段(1600多萬IP)。想從ROKSO除名比登天還難!由於中國部分ISP的漠視,中國的大量客戶都遭受池魚之災,特別是一些企業用戶,比如跟國外客戶突然失去聯繫等,但他們被蒙在鼓裏,因為ISP不願告訴他們真相。

(二)第二名Spamcop,網站 http://www.sp....net
國內做郵件服務的,幾乎都會撞到它槍口上。它封堵那些不符合國際的標準的郵件服務IP地址,每次封堵數小時到數日。它會影響至少40%的郵件。你屢發,它就屢封,除非你不發。我測試過sina.com,126.com,163.com,sohu.com,它們三天兩頭在spamcop上掛號。126.com,163.com,sohu.com比較誠實,在退信中寫明原因——被spamcop記錄了,但sina.com比較齷齪,竟然欺騙用戶,說是對方伺服器的原因。總之,在一天之內,上述郵件伺服器能夠正常發送的沒有幾個小時。Spamcop要求全部郵件伺服器都要雙向解析,即正向解析和反向解析。但國內絕大部分郵件服務商僅僅做正向解析,而沒有反向解析。比較離譜 的又是sina.com,它把郵件伺服器域名正向解析到某個IP,但該IP竟然反向解析到其他域名。Spamcop經常向Spamhaus提交一些IP,被Spamhaus列入SBL。

(三)動態IP記錄。IP靜態和動態兩種,提供主機託管的單位擁有靜態IP。雖然通過動態IP(主要是XDSL撥號)也能發送電子郵件,但真正能夠使對方接收到的,僅僅10%不到,那些群發組織或個人經常聲稱發送幾十萬個只要一點點錢,其實它們通過動態IP發送(它們不敢用靜態IP, 怕列入Spamhaus黑名單),再說,他們的郵件地址有多少是有效的呢?這主要是國際上大量的組織在封堵動態IP,比較有名的有 http://www.g....orghttp://www.s...org ,http://dsbl.org 。反垃圾郵件市場份額非常大,但國內真正做的好的,沒有幾家。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6-11-12 14:5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98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