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2509 个阅读者
 
<< 上页  51   52   53   54  >>(共 54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ahooHelper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21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警告 -- 您已经触犯了法律(规则),这是一个危法和错误的示范,有关详细条款,以及各版的规则,请务必看
      过一次.希望不要在屡犯,这是一个警告,请下帖或回帖,要三思而后行,请免受罚!!你我都是危护这
      论坛的好公民.才能让论坛永续存在,生生不息。谢谢

禁言 --你所犯的错误!已经接受过警告的提示!依然不尊守规范!这个论坛的安全以及公义,已经对你下达了
      禁言的处份!希望在这段时间你能好好的反省.为什么你跟别人表达的方式态度,不一样呢!?请好好
      的思过,对于禁言的条款(规则)你可能没仔细看清楚,是可以谅解的.如果有任何的问题,请联络我们!

封锁帐号 --你已被封锁帐号!至于为什么,你心里明白,如还真的不明白,就不用明白了 bye bye
          很高兴你曾经在这论坛,留下的美好回忆,以及多人对你的行为,做前车之鉴。赏善罚恶,
          大家都是一样的,做出这个决议.经由团体的认知和看法,你必须为你所做的行为付下代价,
          有功有罚,一律平等的对待。你如果真的不明白!请联络版主! 谢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30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6-10-02 14:23 |
夜神月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0 鲜花 x13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警     告 ~~~           黑洞开启---小心唷
禁     言 ~~~             沉默是金---看看啰
封锁帐号 ~~~             不归之途---慢走了


ψ( ̄︶ ̄)ψ   aska316   ψ( ̄︶ ̄)ψ

一岁出场亮相,十岁天天向上.二十岁远大理想,三十岁基本定向,四十岁处处吃香,五十岁奋发图强,六十岁告老还乡,七十岁打打麻将,八十岁晒晒太阳,九十岁躺在床上,一百岁挂在墙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31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6-10-09 12:32 |
aa 手机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            
站长
级别: 站长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64 鲜花 x526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大家的踊跃提供,目前我已选用了二个会员提供的用词.. 表情

警告 -> 开导
禁言 -> 禁言 (不变)
封锁帐号 -> 回收帐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3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6-10-15 08:51 |
iamamarykyo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3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警告 -->最后通缉!! 表情

禁言 -->牙齿白呀!!闭嘴~~

封锁帐号 -->"你已经死了!"----圣斗士的名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3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6 22:51 |

<< 上页  51   52   53   54  >>(共 54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462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