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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時的中日關係
中日兩國的交往約有一千七、八百年的歷史。本文主要以日本史學家木宮泰彥著的《日中文化交流史》為參考資料,重點談及明代時中日兩國的關係。
公元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立國之初,就派使臣到日本、安南、占城、高麗四國「通知四夷君長」。當時日本在九州的征西將軍宮懷良親王見明國的國書中有:「爾四夷君長酋帥等,遐爾未聞,故茲詔示。」等傲慢詞語,便拒絕接待。洪武二年,倭寇的騷擾日益猖獗騷,他們從山東南下,劫掠明、台、溫等州,終於到達了福州。太祖為了根除倭患,曾數次派使臣赴日,但到了九州即被擋回。直至洪武四年,明使趙佚說明了自己非元朝使臣後,才得到宮懷良親王的以禮相待。這次出使日本,明朝作了比較充分的準備,派通譯楊載,並送還了捕獲的日本海盜、僧侶等十五人。宮懷良親王大致瞭解了明朝的情況,隨即派僧人出使明朝。在明代,中日兩國的交往就這樣開始了。但交往只限於明朝和日本西府之間,也僅限於禮節性的。而且這種交往曾一度因燕王朱棣舉兵進逼金陵,迫使惠帝出走,自即帝位而中斷。明代時,中日交往密切起來,並建立具有實際意義的關係是在日本的足利幕府時代。足利義滿致明成祖朱棣的國書開篇是這樣的:「日本國王臣源表:臣聞太陽升天,無幽不燭;時雨佔地,無物不滋......」。
據木宮泰彥考證,這封國書出於圭密的手筆。圭密是個僧人,他的詩集《蕉堅稿》的跋文,是深受成祖信任的僧人道衍撰寫的。圭密衷心崇拜明朝,因而才草擬出了這樣的國書。木宮泰彥斥之謂:「足利義滿竟不顧此,紊亂君臣之分,侮辱日本國體,真是荒謬絕倫了」。至於足利義滿「竟不顧此」,真實的史由絕非只因圭密「衷心崇拜明朝」這樣簡單。不過日本足利幕府時代向明朝俯首稱臣卻是不爭
的史實。
圭密一行出使中國,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成祖的國書中有:「用錫金印,世守爾服」的語言,並締結了《永樂條約》(即《勘合貿易條約》)。明朝賜給了日本永樂年號的本字勘合一百道及日字勘合底簿一扇。規定十年一貢,人限二百,船限二艘,不得攜帶武器,違者以盜寇論處。「
「用錫金印」一詞值得注意。1404年足利義滿時,明朝賜給日本國王金印,據〈蔭涼軒日錄〉(日)寬正六年六月十四日條中有如下一段記載:「遣明表上,蓋有金印。因誦讀之。別幅未列,當可蓋金印也。金印作龜形......龜形金印光輝照人,斤量尤重,兩手難以提捧,真國寶也」。


明永樂二年(公元1404年),中日之間締結了貿易條約(《永樂條約》)。明朝為了區別日本的貿易船和倭寇船,中日之間約定了勘合和它的底簿,日貿易船開往中國都要攜帶勘合,以進貢為名,進行貿易。
有明一代,從1404年至1547年,中日勘合貿易大致可分為兩期:第一期是根據足利義滿與明朝締結的《永樂條約》至足利義持公元1419年中斷與明交往為止,凡十五年,日本派遣勘合船六次,明使到日本七次。中日間的勘合貿易本來是日本要用進貢的名義博得貿易的利益。而明朝方面以允許貿易為交換條件,要求日本主動禁止海盜。日本為了博得明朝的歡心,按照明朝的要求討伐海盜。每次都把捕獲的海盜頭子送交明朝。對於到日本的明使,招待也很隆重。明朝方面也盡心迎合日本,凡有日使到達,必派招聘使送還。而明使回國時,日本也派使者送行。所以彼此使節,幾乎年年不絕。儘管在《永樂條約》中規定十年一貢,但由於雙方睦鄰友好的關係,無視了條約的規定。
第二期是公元1432年,足利義教恢復了中日通好,派使使明,締結了《宣德條約》至公元1547年足利義晴最後派遣明使為止,凡一百一十五年,日本派遣貿易船十一次,明使到日本一次。在次期間,日方只以獲取貿易利益為滿足,因而無視《宣德條約》,希望盡可能增加進貢的次數,人員和船隻。也不像以前那樣討伐倭寇,把匪首解送明朝。按日本史學家木宮泰彥的話說:「多少保存了日本的體面」。
明朝和前期相比也傾向於消極,只派遣過一次使者。因為顧慮如果拒絕對日交往,倭寇的侵擾會越發猖獗起來,只好勉強應付。因此每當日本使節到達明朝時
,便會被要求嚴守《宣德條約》。
在中日勘合貿易中,第一期的勘合船共為三十七艘,其中雖有大名和寺社船隻,但明朝方面一慨看成是日本國王足利將軍派遣的。而第二期時,幕府船極少,十一次總船隻五十艘中,幕府船只有七艘,其餘大都是大名和寺社船。
公元1404年,明使趙居任等到達日本的京都。這年的七月底,趙居任等回國。足利義滿派日僧梵亮等送行,這就是第一次勘合貿易船。梵亮等於十一月到達北京,祝賀冊立太子。當他們回國時,成祖派使者送行。這次使者,於次年到達日本,五月進京。明使所帶的國書中,照例稱義滿為「日本國王源道義」,讚許義滿對馬、壹歧等海島的海寇的禁止,並說應規戒人民,使之務農樂業。
送梵亮等回日本的明使一行人員,似乎是在這年八月啟程回國的。因為義滿曾在八月三日為了觀看明朝船隻而來到兵庫。明使回國時,義滿又派了使者,這便是第二次勘合貿易船。這次日使者在十一月到達北京,獻出對馬、壹歧的倭寇頭子二十人。因此,成祖大悅,優待使者,派鴻臚寺少卿潘陽、中官王進等,以九章冕服等賜給義滿,並把所獻的倭寇頭子二十人發還日本,讓日本自行處理。日本使者返程到達寧波時,把這些頭目用甑蒸死了。據《籌海圍編》載:當時的銅甑尚存,爐灶的遺址在蘆頭堰。
1406年日本使者回國,成祖又派侍郎俞士傑送行。這行人在五月十九日到達九州。後於六月八日,又有六七艘船攏岸,可見這次規模是相當龐大的。不久,明使進入京都,於六月十一日在北山殿舉行接見儀式。這次明朝國書中舉出義滿曾夢見太祖的故事,讚揚義滿在夢寐之中還不忘對明朝的恭謹,並對義滿發兵平定對馬、壹歧的海盜,捕獲他們的頭目解送明朝表示嘉許。這次還封日本的蘇阿山為壽安鎮國之山,據說成祖還自製碑文,建在山上。
十月二十日,義滿身著明朝官服與明使一同遊覽常在光院,欣賞紅葉。當時日本南朝對足利義滿受日本國王稱號一事,提出責難:「日本雖小國,皇統相繼,獨立而為天下皇帝。人皇百會,代為夷國,不受王號。而今源道義代為武臣如斯,似彰日本恥辱於異朝乎。」
足利義滿對此置若罔聞,但這種批判卻深深地影響了足利義持。
公元1408年五月,足利義滿死後,幕府遣使者圭密向明朝訃告,足利義持櫬承襲大將軍位。成祖於十二月二十一日作成贈給義持的國書和祭文,派遣周全渝出使日本。足利義持已有與明朝斷絕國交的意思,不願見明使,但考慮到是弔唁先君的使者,只好免為其難接見了。
義持於次年的七月五日在北山殿接見了明使,儀式和前代相同。但在明使回國時,卻由圭密轉告了斷交之意。
義持對明朝絕交,自然就不再討伐海盜了。因此,當義滿在世時曾一度銷聲匿跡的海盜又猖獗起來,滋擾東南沿海。
公元1417年,成祖趁著松門、金鄉、平陽等地,把捕獲的倭寇數十人解到北京的機會,派刑部員外郎呂淵為使,將其送還日本,藉以表示仁德,且致書曉諭義持。但義持拒絕接見明使,不准他們進京。嗯,
公元1419年六月二十日,呂淵又一次出使日本,進入博多,暫時逗留太宰府中,但是足利義持仍然不准他們進京,並派元戎西堂告諭。


自從公元1419年,足利義持拒絕明使以後,中日之間的交通斷絕了十幾年,直到宣德七年(公元1432年)義教任將軍時,日本才又派使者到達北京。這是因為明宣宗以四方外國都來朝貢,惟有日本久絕交通為憾。琉球王將此情告訴了日本,而日本也貪圖中日貿易的利益,決定派遣天龍寺僧龍室道淵為正使,勘合船由幕府、大名、寺社等五艘船組成。於八月十九日從兵庫出發,義教親自到兵庫送行。這次日本國書的署名仍然是「日本國王源道義」,並用明朝宣德年號。
宣宗看到義教使者大喜,尤其因為正使道淵原是寧波人,三十歲到日本,從博多聖福寺的宏書記出家,曾歷住長門的安國寺和聖福寺。宣宗大為嘉許,特授給僧錄司右覺儀之職,並頒發敕諭,令道淵回日本後主持天龍寺。道淵等回國時,宣宗以內官雷春,鴻臚寺少卿潘錫等一同攜帶國書出使日本,並送本字勘合一百道及日字勘合底簿一扇。明使一行人數多達五、六百人,分乘五艘船,加上日船共為十艘,舳艫相連,於公元1334年五月到達兵庫,六月一日進入京都,住在六條法花堂。五日,在室町殿舉行接見儀式。這次的儀式比起義滿時代略為簡約,,公卿二人迎至總門,接受明使國書時,焚香三拜跪坐。義教親自迎至四足門,接受明朝國書時焚香兩拜。到八月,明使從京都出發,起程回國。,這時義教又以恕中中誓為正使,派遣船隻六艘同行,這便是第二次勘合船。直到足利義晴公元1547年以策彥周良為正使,派遣最後一次勘合船。關於這些勘合船的情況,日本柏原昌氏已有詳盡的研究。木宮泰彥在所著的《中日交通史》中也列有一覽表,在此不作贅述。
日本遣明勘合船的目的是為了貿易,但名義始終是進貢船。所以,明朝政府對待遣明使一行不同於普通商人,禮儀極為隆重、懇切。據《允澎入唐記》載,遣明船到達普陀山,在蓮華洋停泊後,便有彩船百餘艘,環繞使船前來歡迎,贈給酒、水、食物等。進抵沈家門後,又有官員們乘畫船五十餘艘吹角打鼓歡迎,接著就有巡檢司派來的官船作嚮導,經由定海進入寧波,這幾乎已成貫例。
中日勘合貿易的內容,大致可以分成兩個部分,一是進貢方物;二是附來貨物。柏原昌引用《大明會典 給賜日本國》中的一段話:「正貢例不給價,正副使自進,並官收買,附來貨物,俱給價。不堪者,令自貿易」。
木宮泰彥認為:「這裡雖說『正貢例不給價』,實際上正貢也給價,除領賜物外還另外以錢鈔給價。不過,我認為這裡所說的『正貢例不給價』是說所貢物中的正貢,既以給了領賜物,就不再用錢鈔給價了」。
足利將軍進獻明帝方物,總之不外是想獲取明朝皇帝贈給的領賜物。這也就是利用外交上禮節進行的一種官方貿易。如《滿濟准後日記》永享六年六月五日條記載明朝的贈物說,裝在六十個中國式大箱子裡,堆積如山。不但如此,日本幕府並不滿足於照例的領賜物,還希望得到特賜物,這種交涉往往獲得成功。
在第二期中日勘合貿易中,第四次遣明使時,足利義政企圖在領賜物以外,還要取得特賜物銅錢和書籍,公然令瑞溪周鳳在附件上作了如下記載:「書籍、銅錢仰之上國,其來久矣。今求二物,伏希奏達,以滿所欲。書目見於左方。永樂年間多給銅錢,近無此舉,故公庫索然,何以利民,欽侍周急」。
這裡所說的「永樂年間多給銅錢」,是指足利義滿時,領賜物中有銅錢一事。明朝答應了這項要求,但正使天與清歸國途中遭到大內氏的襲擊,銅錢全部被奪去。所以在第五次遣明使時,義政又申述公庫索然。明朝在領賜物以外,另給銅錢五萬文。
「附來貨物」是主要的貿易商品,名義上的附搭品,數量上卻佔了日本貨物的大部分,主要是硫磺、粗煉銅、蘇木、倭刀、槍支以及少量工藝品。

「中央之大國」,四方使臣來貢,是中國皇帝們的虛榮。明朝皇帝的這種矯情,從不曾使用強盛的軍事力量去支持國家的對外交往,而是採用了出賣外貿利益為誘餌,以贏得中央大國的虛譽。日本足利幕府時代,很巧妙地利用了這點,獲得了貿易以外的巨大利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01 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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