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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分享] 齐国佐不辱命(成公二年)左传
齐国佐不辱命 成公二年 左 传 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不可,则听客 之所为。」 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萧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 对曰:「萧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 ,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 「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 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 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 「其晋实有阙!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 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 诸侯何害焉? 「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 畏君之震,师徒桡败。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 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余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之 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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