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04 个阅读者
 
<< 上页  1   2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pili85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真是优质的比赛....
买票的人一定会看到睡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11 19:30 |
茵茵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9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tin531于2005-11-11 18:09发表的 :
不过那倒也蛮奇怪的~
全世界都知道大陆跟台湾的政治关系~
这场那么重要的比赛最重要的主审怎不稍为避嫌一下
有够怪的~
其实如果用韩国裁判
情形应该也会一样吧
韩国最会搞小动作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11 19:48 |
tin53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所以还是该多看看了~让日本"苦毒"一次也好
这样就能认清本身能力了~
最主要的重点还是球员的实力了~
台湾职棒还有一大段的空间可以进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11 19:51 |
chyua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5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也觉得第一局的该被三振的那二球主审判决有问题.....好坏球认定范围不样...

但另一方面,我们的实力也不如人,只是.....也输得太难看了吧....提前被 KO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5-11-11 20:33 |
大东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83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东西,不要出现以前世界杯足球赛那个黑哨就好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11 20:51 |
Ajeffery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48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要输球就怪裁判好吗

这跟跑步输了怪钉鞋不好一样


每天~~~~~~
努力达到人生的巅峰时刻~~~
然后~~~~~~
慢慢堕落等待死亡的降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5-11-12 03:32 |
niceboy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恩...有几球也对我们有利阿 只能说裁判眼睛是也较小而已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1-14 22:55 |

<< 上页  1   2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014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