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76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Qoo 手機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頭銜:超人超人

級別: 副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星僑五術軟體
推文 x22 鮮花 x12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古文][分享] 貧而樂道的郭璞(上)
  郭璞,字景純,河東聞喜人也。父瑗,尚書都令史。時尚書杜預有所增損,瑗多駁正之,以公方著稱。終於建平太守。璞好經術,博學有高才,而訥於言論,詞賦為中興之冠。好古文奇字,妙於陰陽算歷。有郭公者,客居河東,精於卜筮,璞從之受業。公以《青囊中書》九卷與之,由是遂洞五行、天文、卜筮之術,攘災轉禍,通致無方,雖京房、管輅不能過也。璞門人趙載嘗竊《青襄書》,未及讀,而為火所焚。

  惠懷之際,河東先擾。璞筮之,投策而歎曰:「嗟乎!黔黎將湮於異類,桑梓其翦為龍荒乎!」於是潛結姻暱及交遊數十家,欲避地東南。抵將軍趙固,會固所乘良馬死,固惜之,不接賓客。璞至,門吏不為通。璞曰:「吾能活馬。」吏驚入白固。固趨出,曰:「君能活吾馬乎?」璞曰:「得健夫二三十人,皆持長竿,東行三十里,有丘林社廟者,便以竿打拍,當得一物,宜急持歸。得此,馬活矣。」固如其言,果得一物似猴,持歸。此物見死馬,便噓吸其鼻。頃之馬起,奮迅嘶鳴,食如常,不復見向物。固奇之,厚加資給。

  行至廬江,太守胡孟康被丞相召為軍諮祭酒。時江淮清宴,孟康安之,無心南渡。璞為占曰「敗」。康不之信。璞將促裝去之,愛主人婢,無由而得,乃取小豆三斗,繞主人宅散之。主人晨見赤衣人數千圍其家,就視則滅,甚惡之,請璞為卦。璞曰:「君家不宜畜此婢,可於東南二十里賣之,慎勿爭價,則此妖可除也。」主人從之。璞陰令人賤買此婢。復為符投於井中,數千赤衣人皆反縛,一一自投於並,主人大悅。璞攜婢去。後數旬而廬江陷。

  璞既過江,宣城太守殷祐引為參軍。時有物大如水牛,灰色卑腳,腳類象,胸前尾上皆白,大力而遲鈍,來到城下,眾鹹異焉。祐使人伏而取之,令璞作卦,遇《遁》之《蠱》,其卦曰:「《艮》體連《乾》,其物壯巨。山潛之畜,匪兕匪武。身與鬼並,精見二午。法當為禽,兩靈不許。遂被一創,還其本墅。按卦名之,是為驢鼠。」卜適了,伏者以戟刺之,深尺餘,遂去不復見。郡綱紀上祠,請殺之。巫云:「廟神不悅,曰:『此是共阝亭驢山君鼠,使詣荊山,暫來過我,不須觸之。』」其精妙如此。祐遷石頭督護,璞復隨之。時有鼯鼠出延陵,璞佔之曰:「此郡東當有妖人欲稱制者,尋亦自死矣。後當有妖樹生,然若瑞而非瑞,辛螫之木也。儻有此者,東南數百里必有作逆者,期明年矣。」無錫縣欻有茱萸四株交枝而生,若連理者,其年盜殺吳興太守袁琇。或以問璞,璞曰:「卯爻發而沴金,此木不曲直而成災也。」王導深重之,引參己軍事。嘗令作卦,璞言:「公有震厄,可命駕西出數十里,得一柏樹,截斷如身長,置常寢處,災當可消矣。」導從其言。數日果震,柏樹粉碎。

  時元帝初鎮鄴,導令璞筮之,遇《鹹》之《井》,璞曰:「東北郡縣有『武』名者,當出鐸,以著受命之符。西南郡縣有『陽』名者,井當沸。」其後晉陵武進縣人於田中得銅鐸五枚,歷陽縣中井沸,經日乃止。及帝為晉王,又使璞筮,遇《豫》之《睽》,璞曰:「會稽當出鐘,以告成功,上有勒銘,應在人家井泥中得之。繇辭所謂『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者也。」及帝即位,太興初,會稽剡縣人果於井中得一鐘,長七寸二分,口徑四寸半,上有古文奇書十八字,云「會稽岳命」,餘字時人莫識之。璞曰:「蓋王者之作,必有靈符,塞天人之心,與神物合契,然後可以言受命矣。觀五鐸啟號於晉陵,棧鍾告成於會稽,瑞不失類,出皆以方,豈不偉哉!若夫鐸發其響,鍾征其象,器以數臻,事以實應,天人之際不可不察。」帝甚重之。

  璞著《江賦》,其辭甚偉,為世所稱。後復作《南郊賦》,帝見而嘉之,以為著作佐郎。於時陰陽錯繆,而刑獄繁興,璞上疏曰:

  臣聞《春秋》之義,貴元慎始,故分至啟閉以觀雲物,所以顯天人之統,存休咎之征。臣不揆淺見,輒依歲首粗有所佔,卦得《解》之《既濟》。案爻論思,方涉春木王龍德之時,而為廢水之氣來見乘,加升陽未布,隆陰仍積,《坎》為法象,刑獄所麗,變《坎》加《離》,厥象不燭。以義推之,皆為刑獄殷繁,理有壅濫。又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太白蝕月。月者屬《坎》,群陰之府,所以照察幽情,以佐太陽者也。太白,金行之星,而來犯之,天意若曰刑理失中,自壞其所以為法者也。臣術學庸近,不練內事,卦理所及,敢不盡言。又去秋以來,沈雨跨年,雖為金家涉火之祥,然亦是刑獄充溢,怨歎之氣所致。往建興四年十二月中,行丞相令史淳於伯刑於市,而血逆流長標。伯者小人,雖罪在未允,何足感動靈變,致若斯之怪邪!明皇天所以保祐金家,子愛陛下,屢見災異,慇勤無已。陛下宜側身思懼,以應靈譴。皇極之謫,事不虛降。不然,恐將來必有愆陽苦雨之災,崩震薄蝕之變,狂狡蠢戾之妖,以益陛下旰食之勞也。

  臣謹尋按舊經,《尚書》有五事供御之術,京房易傳有消復之救,所以緣咎而致慶,因異而邁政。故木不生庭,太戊無以隆;雉不鳴鼎,武丁不為宗。夫寅畏者所以饗福,怠傲者所以招患,此自然之符應,不可不察也。案《解卦》繇云:「君子以赦過宥罪。」《既濟》雲;「思患而豫防之。」臣愚以為宜發哀矜之詔,引在予之責,蕩除瑕釁,贊陽布惠,使幽斃之人應蒼生以悅育,否滯之氣隨谷風而紓散。此亦寄時事以制用,藉開塞而曲成者也。

轉載自 http://www.i....net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台灣固網 | Posted:2005-11-10 16:5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14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