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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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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幸育案 攜精國外受孕?開罰 =
資料來源:奇摩健康新聞;中時電子報

(吳慧芬/台北報導)
衛生署對李幸育生子案持保留態度,若此時李幸育要攜精赴國外做人工生殖,衛生署表示,不會同意,且一旦發現,會依法對李幸育開罰6萬至30萬元。

衛生署醫事處長薛瑞元表示,依人體器官、細胞、組織輸入、輸出辦法規定,出境的人體組織、細胞需用於教學研學之用,並未包括人工生殖這項。

薛瑞元說,孫吉祥連長的精子屬於人體組織,需受上述法律規範,但李幸育若要違法攜出國外,依法可處以6萬至30萬元的罰款。

已故連長孫吉祥女友李幸育能否接受人工受孕,今日在立院引發討論,立法委員意見不一,但多持保留態度,衛生署則重申此案一開「後例」無窮,認為李幸育應再思考1至2年,再談是否還要生子。

立法院今日審查「人工生殖法」,對於李幸育案,有別於孫連長剛死悲情,立法委員多持保留態度,立委侯水盛更說,若人工生殖無法源可限,搞不好哪天滿街都是侯水盛或裴勇俊。

立委盧天麟則表示,運用死後取精「製造」的孩子,生來人格權就已「缺陷」,這是不公平的,況且若精、卵來源不是夫妻,後患恐更無窮。

(感想)

希望衛生署能堅持其見,這種人工生殖的案例如果一開,以後社會就亂了~
也希望李小姐能多思考一些時間再下決定,生小孩不是只憑一股熱心和熱情就可以了。未來面對小孩子有很多心理層面的問題要解決,所以最好現在就先思考清楚~
雖然同情她的遭遇,但不能苟同她的做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06 18:26 |
amerbiod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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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樓主的想法,畢竟需有倫理上的考量,而且和代理孕母一樣,此例一開,就會變成「只要我喜歡有何不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 | Posted:2005-10-08 12:27 |
pk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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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最好不要
因為對小孩子實在是很不公平
單親媽媽的家庭已經是不得已的了,而且孩子還有可能有畸形的可能性
請李小姐多為孫連長想一想,也為可能出生的小孩子想一想
而不是老是為自己想,然後找一堆親朋好友來背書
雖然這樣是有點殘酷,可是絕對是為還未出生的小孩最好的方式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08 22:29 |
mulic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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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也是持反對意見的,從很多點可以來說,小孩方面也是一個很重要考量,講殘忍一點,或許過兩年,有一個對他很好的男士在出現,之前那個連長,早就忘記到不知道那邊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09 16:04 |
editoutg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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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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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是媒體太過於去報導這個新聞了,才會發生那麼多小插曲地,況且如果小孩生出來是不健康的
那不是很慘嗎???,沒名沒份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12 13:19 |
jeck0211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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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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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反對意見,
孫連長自己都沒辦法表示意見下所生下的孩子真的是他要的嗎
孩子是否願意出生豈是我們可以決定
違反常理的事為什麼還要特意去做

思念、愛情持續下去有其他的做法
為什麼要拖無辜的生命來相伴
說到後面會覺得大人們有點自私

純粹是個人想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香港商第一線 | Posted:2005-10-13 11:29 |
petty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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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贊成
因為看新聞多年前他們曾受孕過但去拿掉
現在卻因一時的衝動想要孩子
真似乎有點自私而且以後小孩子長大時
社會上會對他投以何種眼光尚不得而知
況且小孩以後的教育費是一筆大數目
沒考慮以後只想現在我覺得她有點太衝動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10-17 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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