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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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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品] 當愛情被投反對票時
--吳淡如
摘自《了解人性的八堂課》,皇冠文化出版

愛情小說越激盪越好,不過,在真實世界中,我們期待的愛情,應該是越沒人反對越好。
不久前,有個社會新聞說,台中有個女研究生在騎車上學時失蹤了,失蹤後只除了跟學校辦理休學之外,音訊杳然。家人報警尋找,找了兩個多月都找不到,後來,某戶政單位幫忙追查,才發現她住在東北部小鎮某中年男子的家中。

戶政單位追查得到,是因為兩個人已經登記結婚了。

女兒和這中年男子年紀相差二十歲,父母的反對可想而知,可是她十分堅持,口口聲聲要跟『老公』一起過日子。所以家長雖然很不滿意,也一直質疑這家中似乎開設著神壇的男子,是用符咒把他們的女兒迷昏的,但女兒已經成年,又怎麼樣也說不聽,父母也只好勉強暫時接受。

這是個真實案例,不是小說,但也是我近來所看到的、與七年級有關的愛情新聞中,唯一一個勉強有『父母反對』的例子。

不過,反對歸反對,父母的抗議還是無效。由於家庭的約束力已經越來越稀薄了,在現代的兩代抗爭中,從小嬌養的子女多半是獲勝的那一方。

每每有習慣看『蕩氣迴腸』的愛情小說的人問我:為什麼現在的愛情小說都不好看?只能寫男女主角鬥鬥嘴皮子、在咖啡廳或書店約會,滿口某某主義或冷笑話耍才華,最刺激的情節不過是男女主角自己吵嘴,或者男主角花心惹惱女主角,或第三者強悍介入橫刀奪愛,要不然就是很老套的有人得了失憶症或不治之症……

『就是缺乏一點高潮起伏,不像以前的愛情小說,讓我們看了會偷偷躲在棉被裡掉眼淚!』有讀者抱怨著。

我笑說,拜託,承認事實吧,『時代』真的不一樣了。試著比較一下,寫『現代愛情小說』的人確實只能耍一點小小花招而已。因為現代的愛情已經失去了:

一,大時代對情人的考驗:這可不是個人們會流離失所、時代不太會考驗愛情,而年輕人也不必拋頭顱、灑熱血、犧牲愛情才能成全時代。

二,情人間大誤會的可能:現在有手機,怎麼樣都不可能找不到人,也不會有哪個三姑六婆隨便傳話,就完全讓男女主角生死兩隔,結下一輩子的誤會。

三,門當戶對的要求:現在再講門當戶對,聽起來像上一輩在自抬身價。連歐洲王室都沒有人反對娶平民入門了,你一個有錢人家或望族幹嘛自視那麼高?

四,父母的反對:父母的反對固然很老套,但請注意,以前的文藝愛情小說為了製造衝突多半會用這一招。父母反對得越用力,不被允許的情人就愛得越激盪。父母反對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嫌貧愛富,想把女兒當搖錢樹,不想讓她嫁給窮小子。而好孩子多半很聽話,而孝道的重量也比現在重得多,很多人認為『要孝一定要順』,所以必須在父母之命和深情摯愛間偷偷掙扎、暗暗徘徊。

如今,若愛情小說作者寫男主角告訴女主角:『我愛你,可是我媽不准我跟你在一起。』讀者第一個反應必然是:『這個男人好孬種,我不看了。』是的,他有什麼值得愛呢?

五,過去的愛情小說還有一個公式:男大學生愛上聰明伶俐,卻因自小必須幫忙養家而學歷不高的女孩,靠著彼此間堅定的愛,終於打破別人的成見,打破其他愛慕著男主角的女子的歧視,女孩以外在美與內在美兼具的優勢,終於由麻雀變鳳凰。

現在,這樣的事情更不容易發生,因為大學錄取率已接近百分之百,助學貸款要借不難,我們幾乎找不到『聰明伶俐』卻沒念大學的年輕男女!對這一代而言,當然是件好事,不過對愛情小說的作者而言,真是一件令人困窘的事。

再來,大家對同性戀情已經不會大驚小怪這件事,也是愛情小說題材逐漸減少的原因之一。現在若有人寫『孽子』,應該也沒當時驚世駭俗吧。還有,社會新聞已經比小說更寫實更聳動,現在再來個『殺夫』,有誰會罵作者傷風敗俗?

是的,我好久沒寫小說了。以上是我發自肺腑的合理化藉口……

愛情小說越激盪越好,不過,在真實世界中,我們期待的愛情,應該是越沒人反對越好。

一個人反對,也許是他主觀偏見作祟,但若是受到大家(百分之七十以上認識你的人)反對,那麼,下場多半是,你以多年辛苦換得一個證明:他們的看法是正確的。現代人敢當別人愛情的『報喪烏鴉』已不多,若他真關心你,還那麼激烈反對,請聽他怎麼說,別把他的意見完全拋在腦後。


【心得感想】

有時候事情需要深思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9-27 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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