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17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重要医疗讯息
感冒去小诊所看病,若是需要注射点滴的话,健保是有给付的喔,千万别自掏腰包。
这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真实案例,话说上个月因肠胃炎早上去公司附近某小诊所
看病,吃药后不见好转,于是晚上下班再度前往该诊所,医生建议注射点滴疗效较
快,但须自行负担750元健保并无给付,当场我就先行付款并照医生指示注射点滴,
但总觉得好像不太对,于是向健保局以书面申诉,几天后就接到健保局承办人员电话,

要求我同意健保局向该诊所调阅病历,口头同意后再过两星期接到健保局公文副本
(正本寄给该诊所),上面写明要该诊所将我的病历寄至健保局查核,神奇的事来啰,
隔天该诊所医生主动与我连络,和颜悦色的说如果觉得不想付费的话可以先向他们反应
并不需要向健保局申诉啊,然后要退还我750元注射费并请我向健保局说已退费。
由此可知,每个月缴健保费,大家千万别再当冤大头了,若是曾被小诊所收取 点滴注
射费的话,请保留该收据并向所在地的健保局提出申诉,保证退钱。

(凡生病经诊疗后不见好转,须采取进一步治疗行动,医疗费全部纳入健保给付范围)

http://www.nhi.gov.tw/00chinese/c_index.asp
地址:台北市大安区106信义路三段140号
健保谘询及医疗申诉专线:0800-212369
传真:02-27025834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9 10:4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859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