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90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ngo2266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棒球][討論] [轉載]中韓象獅戰/兄弟象三星獅對抗19日開打 莊宏亮戰安志晚[11.19.04]
轉載編修自東森新聞:http://www.ettoday.com/2004/11/18/341-1715342.htm
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兄弟象與韓國職棒三星獅的3場對抗賽將在19日起在台南開打,這是三星獅總教練宣銅烈的總教練處女秀,已經下達3戰全勝的目標;地主兄弟象也將以全本土陣容迎戰,讓三星獅了解台灣職棒的厲害。19日首戰象隊將以莊宏亮先發,三星獅則以年輕投手安志晚先發。

兄弟象與三星獅的3場對抗賽將在19日台南、20日澄清湖與21日天母登場,18日舉行賽前記者會。象隊總教練林易增公開嗆聲表示,三星獅是今年韓國職棒第2名的球隊,所以象隊擊敗三星獅就是韓國第一。三星獅總教練宣銅烈說:「這是他的總教練處女秀,要讓台灣球迷看看三星獅的兇猛力量。

兄弟象領隊洪瑞河表示,象隊跟美國、日本與墨西哥的球隊都打過,唯獨還沒有與韓國隊交過手,這是象隊隊史上的第一次。中華職棒秘書長李文彬指出,距離前一次韓國海陀老虎隊來台與三商虎隊交手,已經是多年以前的事情。聯盟也非常樂見球團與國際棒壇有多樣化的交流與接軌

象隊為了準備與三星獅的對抗賽,球季結束後沒有時間休息,就開始操兵,總教練林易增表示,由於三星獅全是韓國球員,所以象隊也將以全本土陣容迎戰,但隊中3名傷兵王金勇、陳瑞振與陳瑞昌無法出賽,但蔡豐安則能上場組成完整的黃金三劍客陣容。

三星獅則是剛打完了9場總冠軍賽,全隊都很疲憊,但是要與兄弟象的3場比賽,背負著韓國職棒的榮譽,所以球員都是全力以赴,不過幾名主力投手與野手都因受傷的關係,沒有隨隊來台出賽,總教練宣銅烈表示,三星獅與兄弟象一樣都不是推出最完整的主力陣容。

象隊這3場比賽的先發投手分別是莊宏亮、劉文貿與吳俊億。莊宏亮目前還是培訓隊成員,也是今年奧運入選國手之一,被徵調來參加比賽;劉文貿與吳俊億都是象隊的二線投手,但吳俊億在下半季末表現不錯。

至於三星獅首戰由安志晚先發、第二戰是羅炯珍,第三戰宣銅烈則開玩笑說自己要先發。宣銅烈表示,主力投手未來台,所以將以年輕投手先發為主。19日的先發投手安志晚今年21歲,是一位右投手,是職棒2年級生,成績是1勝0敗、平均防禦率7.89。

這3場比賽除了中韓兩隊職棒的對抗之外,還是一場啦啦隊的競爭,三星獅特別從韓國搬來4位漂亮的啦啦隊成員,將與
國內復興航空組成的象隊啦啦隊
較勁,18日一到記者會場就先來一段熱舞,炒熱了現場氣氛。此外,3場對抗賽的單場MVP都有一枚純金獎牌。


[ 此文章被ngo2266在2004-11-19 09:03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省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4-11-19 08:56 |
ngo2266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莊宏亮目前還是培訓隊成員,也是今年奧運入選國手之一,被徵調來參加比賽
他不是兄弟選走的替代役球員嗎?幹嘛辦理徵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省 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4-11-19 09:02 |
言儒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ngo2266於2004-11-19 9:02 AM發表的 :

他不是兄弟選走的替代役球員嗎?幹嘛辦理徵調?

他現在還是國防部的人,兄弟只是代訓而已,所以如果需要出賽要先跟國防部申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9 10:0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03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