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78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6734818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WinRAR如何将档案分开压缩<已解决>
好心人事教教我吧!!

我有一个档要分开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6-29 09:51 |
adeli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欢迎至软体讨论区参予讨论  ..欢迎至软体讨论区参予讨论 ..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软体推荐, 软体讨论, 程式设计, 电脑教学资源
推文 x15 鲜花 x24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直接使用分片压缩即可....

1.在"压缩档名称及参数" 画面
2.点选右边的 建立自我解压缩
3.左边下面 分割档.位元组 这边设定要分割的大小,可选择预设值或自行输入位元组大小


抢救受性侵孩子 缺我不行

◎软体各类问题提问讨论欢迎至 数位男女-软体讨论区参与加入讨论
软体讨论区各版注意事项已于2006/11/17更新,请拨空阅读
◎如对版规有其他问题或建议欢迎于问题举报和意见专用帖提出讨论,谢谢..
◎本论坛的运作需要您的支持:现在加入荣誉会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5-06-29 09:59 |
北北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发文大师奖 创作大师奖 贴图大师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 鲜花 x9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要问:「自己得到些什么?」应该问:「自己付出过甚么?」
不要问:「自己有甚么信仰?」应该问:「自己有甚么善行?」

如去如来‧来去自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5-06-29 11:14 |
guava54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 鲜花 x4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如一楼大所说的,产生自我解压缩档(*.exe),再加上分割档案,输入被分割压缩档的大小(位元组),再按下确定即会产生你想要的档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06-29 11:20 |
osla30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自我解压缩档应该是不一定要设定,是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6-30 16:29 |
adelin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欢迎至软体讨论区参予讨论  ..欢迎至软体讨论区参予讨论 ..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软体推荐, 软体讨论, 程式设计, 电脑教学资源
推文 x15 鲜花 x24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osla30于2005-06-30 16:29发表的 :
自我解压缩档应该是不一定要设定,是吗?

不一定要设.....可是,先决条件是你要确定不会碰到WINRAR版本不同无法解压缩的状况....
自然...手指动一动多点一下又不会怎样..... 表情


抢救受性侵孩子 缺我不行

◎软体各类问题提问讨论欢迎至 数位男女-软体讨论区参与加入讨论
软体讨论区各版注意事项已于2006/11/17更新,请拨空阅读
◎如对版规有其他问题或建议欢迎于问题举报和意见专用帖提出讨论,谢谢..
◎本论坛的运作需要您的支持:现在加入荣誉会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5-07-01 14:5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920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