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59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oung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6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散文][分享] 你快乐,我更快乐
昨天夜里,被你的鼾声吵醒。如果是在以前,我一定会偷偷踢你一下,或推你一下,让你挪动一下改变睡姿,以消除鼾声,你如果没反应,我甚或会任性的把你摇醒,抱怨你吵到我了,反正你那么容易入睡,只要再翻个身,你一样很快就又睡着了。可是昨天夜里,我只侧翻身体,用被子蒙住头,我的动作是很轻的、很慢的,唯恐吵醒了你,我甚至把我的闹钟拿进被窝里,免得清晨闹钟的铃声把你吵醒,因为我知道你承受太大的公司压力,已经有好一阵子睡不着觉了。从你的呼吸声,我可以知道你是否睡着,最近,我入睡时,你都还没睡着,半夜我起来上洗手间时,你依然辗转难眠,清晨我起床时,你是醒着的。看着你无法入睡,我是心疼与不舍的,有时,真想揽住你,轻轻的拍你,就像在哄我们的孩子入睡一样,可是我终究没有这么做,因为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吵到你,或许你本来已经快要睡着了。

  你一向不愿把我当心情垃圾桶,因为你认为那无济于事,只是多让我烦恼而已,于是你独自承担着那些压力,而我,依旧过着近乎无忧无虑的日子,我的最大烦恼是:今天晚上要煮什么菜?是否变胖了?是否晒黑了?小孩成绩不够理想等,然后在你疲惫地回家后,还叨叨续续地对你诉说我的烦恼。

  结婚二十年来,你努力地作一个称职的先生和父亲,不管是精神上的或物质上的生活,都比我婚前所预期的要好,亲爱的的S,谢谢你让我一直保有这么悠闲自在的日子。而你的烦恼,我却都无法帮你分担、解决,我只能在你回家时给你一个温柔的微笑、温暖的拥抱。

  今晨,我抱在被窝里的闹钟一响,我即刻关掉它,蹑手蹑脚地下床,看你还在熟睡,我轻轻带上房门,下楼准备早餐并送孩子上学,希望你还可以睡得香一点、久一点,更希望你的烦恼能少一点、快乐多一点。知道吗?你的快乐能让我更快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4-27 07:13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moung于2005-04-27 07:13发表的 你快乐,我更快乐:
昨天夜里,被你的鼾声吵醒。如果是在以前,我一定会偷偷踢你一下,或推你一下,让你挪动一下改变睡姿,以消除鼾声,你如果没反应,我甚或会任性的把你摇醒,抱怨你吵到我了,反正你那么容易入睡,只要再翻个身,你一样很快就又睡着了。可是昨天夜里,我只侧翻身体,用被子蒙住头,我的动作是很轻的、很慢的,唯恐吵醒了你,我甚至把我的闹钟拿进被窝里,免得清晨闹钟的铃声把你吵醒,因为我知道你承受太大的公司压力,已经有好一阵子睡不着觉了。从你的呼吸声,我可以知道你是否睡着,最近,我入睡时,你都还没睡着,半夜我起来上洗手间时,你依然辗转难眠,清晨我起床时,你是醒着的。看着你无法入睡,我是心疼与不舍的,有时,真想揽住你,轻轻的拍你,就像在哄我们的孩子入睡一样,可是我终究没有这么做,因为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吵到你,或许你本来已经快要睡着了。

  你一向不愿把我当心情垃圾桶,因为你认为那无济于事,只是多让我烦恼而已,于是你独自承担着那些压力,而我,依旧过着近乎无忧无虑的日子,我的最大烦恼是:今天晚上要煮什么菜?是否变胖了?是否晒黑了?小孩成绩不够理想等,然后在你疲惫地回家后,还叨叨续续地对你诉说我的烦恼。

  结婚二十年来,你努力地作一个称职的先生和父亲,不管是精神上的或物质上的生活,都比我婚前所预期的要好,亲爱的的S,谢谢你让我一直保有这么悠闲自在的日子。而你的烦恼,我却都无法帮你分担、解决,我只能在你回家时给你一个温柔的微笑、温暖的拥抱。
.......
有时候很多东西
快乐一点
对自己也会比较好
对自已也会成长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08 23:0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5561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