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8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Kabayama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8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養身] 對眼有益的食物

根據研究,專家發現光線中的紫外線會形成自由基對組織的傷害,使眼睛經常引起白內障及老年黃斑病變,這兩種疾病最後都可能導致失明。預防白內障,可從提高蔬菜的攝取量做起,尤其含有維生素C和E的胡蘿蔔素,可大幅降低這些病症。在淚水的最內層有一黏液結構,負責淚水均勻分佈,充分滋潤結膜及角膜。如果缺乏,容易眼睛疲勞、充血,這層黏液主要*維生素A和胡蘿蔔素的供給,由結膜的杯狀組織所分泌,所以,適當補充維他命A有助於告別眼睛疲勞的困擾。結膜、角膜位於眼球的表面,經常受到外界刺激而損傷。結膜下佈滿毛細血管叢,若血管韌性不足,常因微過的張力造成結膜下出血的後果。而蔬菜、水果內含有豐富的維生素C,可迅速使傷口癒合。

  總的來說,對眼睛有益處的維生素C、脂溶性維生素中的A和E,水溶性維生素中的B和A,都很重要。研究表明,我們日常的飲食中,一些蔬菜對眼睛以及其他生理機能的保養都有很大的益處。排在諸菜之首的是以下三種。

  菠菜:根據美國一項調查,吃大量菠菜,也許可減低老年失明的危險。這要歸功於綠色多葉蔬菜和黃色蔬菜中的色素--類胡蘿蔔素。哈佛大學醫學院一個研究小組指出,每天吃大量這些蔬菜的人,患上視網膜黃斑變性的機會可減少百份之四十三。視網膜黃斑點退化是與老年人有關的眼病,患者視網膜中心退化,中央視力逐漸喪失。該研究小組由眼科與流行病學系的約翰·塞醫生領導,比較了八百七十六名五十五歲到八十歲人士的飲食習慣,其中三百五十六人是黃斑點退化患者,其餘五百二十人則否。他們發現,吸收類胡蘿蔔素越多,患上黃斑點退化的風險越小。效力最大的是綠色蔬菜中的兩種類胡蘿蔔素、黃體素和玉米黃質。

  蕃茄:蕃茄的營養非常豐富,每斤含蛋白質二至八克,脂肪一點四克,碳水化合物九克,鈣三百毫克,磷一百七十四毫克,鐵二毫克,還有維生素A、B1、B2,C,P,PP等。此外,還含有果酸、檸檬酸、蕃茄素。維生素PP的含量是蔬果中第一名,維生素A的含量是荀的十五倍,維生素C則相當於兩斤半蘋果,三斤香蕉、四斤梨子的含量。一般蔬菜中的維生素C煮上三分鐘便損失5%,煮十五分鐘損失30%。而蕃茄中的維生素C,雖經烹調煮熟,比其他蔬菜損失少更多。這是因為蕃茄有酸性,維生素C在酸性環境中受到保護。經計算,每人每天吃兩三個蕃茄,便可滿足一天對維生素和礦物質的需要。

  紅蘿蔔:紅蘿蔔有兩個特點,一是含糖量高於一般蔬菜,芳香甜味;二是含有豐富的胡蘿蔔素,這種胡蘿蔔素涉入人體可轉變成維生素A,維生素A可維護眼睛和皮膚的健康,患皮膚粗陋病、夜盲症、眼乾燥症、小兒軟骨病的人,就是因為缺乏維生素A,尤其是兒童在發育生長期更加需要。其實,各種蔬菜中都含有多少不等的胡蘿蔔素,不過,都沒有紅蘿蔔的含量豐富,而且比較容易損失,不大容易被人體全部吸收。而紅蘿蔔所含胡蘿蔔素在高溫下也能保持不變,因此易於被人體吸收利用。紅蘿蔔的頻色越濃,所含胡蘿蔔素越多,遠遠超過其他蔬菜。紅蘿蔔還有維生素C、蛋白質、脂肪和若干礦物質。紅蘿蔔所含的糖,為單糖和多糖,其中的澱粉糖和蔗糖,在胃腸道中受許多消化 的作用,可變成葡萄糖、果糖被人體吸收,成為人體熱量來源之一。

  其他的養眼美食還有含有豐富胡蘿蔔素的蛋黃、牛奶、魚肝油及其它黃色、綠色蔬菜。尤其是黃色和綠色蔬菜裏面,各式各樣的胡蘿蔔素和類胡蘿蔔素更豐富。維生素E則多存于堅果及小麥胚芽中。維生素B族,這在牛奶、瘦肉、蛋及酵母製品中含量豐富。維生素C則以深綠色或黃紅色蔬菜和水果中含量最高,如芭樂、檸檬、柑橘等,這些水果的營養成分容易被破壞,以生食為佳。

來源:健康電子報


眼睛乃靈魂之窗,看不見人生是黑白的,簡單的方式吃出保養靈魂之窗的方法何樂而不為呢!!!!




若有緣即使天涯也咫尺
若無緣即使見面也天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4-03 04:23 |
225225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 感謝大大的知識分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4-04 21:3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425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