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18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beyond1024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 曹操、孫權的「有所不」策略
《孫子兵法.九變篇》說:「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這系列「有所不」的句型替換,說的是領導者在「有所為」之外,還需具備「有所不為」的智慧和修養。說得白一些,就是不必打的仗不打,不必惹的敵人不惹,不必攻的目標不攻,不必開闢的戰場不開闢,不必製造的衝突不製造。這和「有為有守」的道德命題無涉,和切入目標市場的方式、各項資源的調配等策略思考有關。

▓袁術吃相太難看

  人心不足蛇吞象,但如果時不我予,卻什麼都要,整碗捧去,吃相難看,便會得不償失。建安元年,袁術在壽春稱帝便是一個例子。

  袁術擁有淮南兵眾,算是一方之霸,據地為王,徐圖發展,才是正確的經營之道。可惜袁術不秤自己的斤兩,卻自我膨脹,自認有當皇帝的本錢,而又糊裡糊塗的,迷信異象,活在迷幻的假相裡。

  如果異象明白的指向袁術也就算了,但顯然不是。袁術針對民間流行的預言「代漢者,當塗(途)高也」,來一番說文解字,說:他名術、字公路,和「途」的意思相應。而依據五行終始論,袁氏祖先出於春秋時代的陳國,陳是舜的後裔,舜是土德、黃色,漢是火德、赤色,按照五行運轉的規矩,火生土,黃色將取代赤色,因此和陳國、和舜有關的他,最有資格當皇帝。

  這樣穿鑿附會、自欺欺人,說服得了什麼人呢?逆耳忠言他一概不聽,他稱帝,他眾叛親離,不只因為他自立為帝,犯了大忌,更緣於他人際關係本就不好,小器,缺乏領袖魅力,呂布、孫策對他失去好感,袁紹早就和他這個堂弟翻臉,而曹操才剛奉戴天子,怎麼可能坐視袁術另立門戶?沒本錢稱帝卻要過皇帝的乾癮,落人口實,成為眾路豪傑師出有名的攻擊對象,沒事把自己做成箭靶,這不是很笨嗎?

  也許袁術只是浪漫的想過足帝癮,不枉今生走這一遭,所以成為箭靶還不戒慎恐懼,不識民間疾苦,只知後宮嬪妃,不論將士飢荒,只問綾羅綢緞,最後走投無路,竟天真的把皇帝名號讓給堂兄袁紹。更不可思議的是,袁紹居然認真考慮,一度動心,幸好謀士部將大都反對,只好作罷。

▓曹操願當周文王

  比較起來,曹操、孫權就上道多了。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位高權重,比袁術享有更多的尊榮,但曹操始終不曾篡位,不是他客氣謙讓,不是不忮不求,而是他衡量大局,評估環境,知道他一旦篡位,成為國賊,必然攬下一身禍患,在天下三分,勝負未解之時,這是不智的舉動。

  因此,即使孫權襲取荊州,擒服關羽,和蜀漢長年的合作關係破裂,並上表稱臣,甚至勸請曹操取代漢家天下,但曹操不為所動,不被稱帝的虛榮沖昏頭,不被離間孫、劉盟約而沖昏頭,反而在群臣面前罵孫權說:「這小子想把我放在火爐上烤啊!」

  曹操清楚,代漢自立只會為他惹來麻煩,那是被火燒烤的煎熬。曹操把皇帝大位留給兒子曹丕,只留下一句「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

  周文王當年擁有三分之二的天下卻未滅掉商朝,江山大業是兒子武王伐紂打下來的。因此曹操以周文王自許。而曹操也像周文王一樣,為後代奠定篡位的根基,他成功的離間了孫、劉同盟的關係,為曹丕掃除篡位的後顧之憂。曹操死後,曹丕篡位,就水到渠成了。

▓榮冠只給最後的勝利者

  要說忍,孫權更加能忍。曹丕滅漢後第二年,劉備稱帝,而孫權直到近十年後才稱帝。早先不知多少人勸請他稱帝,他都因時機尚未成熟而拒絕。他知道不會因為稱帝而統一全國,不會因為登基而國力增強,反而會激怒魏國。因此,孫權忍著向曹魏稱藩的屈辱,直到孫、劉同盟關係恢復,諸葛亮又不斷攻擊魏國,孫權才動起稱帝的腦筋。這種務實作風,也讓孫權成為三國君主裡在位最久的一位。

  「榮冠只賜給最後的勝利者,中途的得分總和縱然勝過敵方,也無任何助益。」西方兵聖克勞塞維茲的說法,和孫子的「有所不...」原則,都在告訴我們,不必局局得分,終場獲勝即可,有時捨棄小小的成功,才有最後的大成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26 17:5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066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