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51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維納斯女神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 苦苓說......
苦苓說......

☆一束花的妙用

不管是錄影或是演講,喜歡人家送花給我,花有什麼好處呢?
當然不是拿去賣,每次我帶著花回家,太太打開門,一看到我拿花,
她就說︰「喔!今天不是我生日啊!」
我就告訴她:「我只是想讓妳知道,妳比以前更加美了!」
哈!這個星期我就很好過了。
其實女人是很好哄、很好騙的,但是好哄好騙並不代表她笨,
她也知道妳在哄騙她。但是既然你為了愛她肯這麼做,
念在你一片「孝心」,她也就接受了。
所以各位男人,要像我這樣混其實不難的,下班回家,就買一束花回去吧!


☆金錢萬能?

我覺得世間最美味的就是數鈔票的滋味,
你們不要認為我這個作家怎麼這麼沒氣質,
開口閉口都在講錢!說真的,「金錢不是萬能,不過沒有錢是萬萬不能」。
我講話很老實吧?其實,我最大的好處就是講真話,
全台灣的作家只有我一個人公開承認自己貪財、好色,
不過我貪的是自己賺來的財,好的是自己家裡的色,這也不算壞事嘛!
送給各位一句話。王爾德先生說︰「我年輕的時候以為,
金錢是唯一重要的事;我老的時候才知道,這確實是真的。」


☆內在外在哪個美

很多人會在乎自己的外貌不夠美,
於是很多人會說這句話安慰的話:「不要緊,內在美比外在美重要。」
這真是最大的謊言,如果你的外在不美,別人怎麼會被你吸引?
又怎麼會來接近你、發現你內在美呢?
﹙難道內在美的意思是「內衣」很美嗎?)
所以我常常對我兒子耳提面命:「切忌在女人面前說三個字:
第一個字是老,第二個字是肥,第三個字是醜。
只要不要在女人面前提這三個字,你這輩子就會好過!」
不過,在此還要奉勸大家,看開一點,一個人的美沒有一個人好重要,
因為美貌終究要變老變醜,而「好」卻是一輩子的!


☆生活的目的在賺閒

生活的目的是什麼?當然是賺錢。賺錢絕對是最重要的事,
不過有的人已經擁有十輩子都花不完的錢,郤還是努力地做事,
那又是為了什麼呢?答案是賺「爽」,賺爽的境界比賺錢高,
像王永慶,他要的不是錢,而是能賺到那麼多錢所帶來的「爽」。
但是在賺爽之上,還有一個更高的層次,那就是賺「閒」。
如果你只是有錢,而沒有時間來享受,那麼,有再多的錢又有什麼用呢?
所以「有錢真好,有閒更好」,如果勞碌一輩子,累得半死,
等到要享受的時候已經動不了,「錢」,
除了讓妻子兒女很難看地爭產之外,還有什麼用?


☆別要求小孩做什麼

有一位作家得了獎,在頒獎典禮上致詞的時候,一如往例感謝父母,
他說:「今天我能得到這個獎,我最想感謝我的父母。
感謝我的父母其實沒有為我做什麼;更重要的是,
感謝我的父母沒有要我非做什麼不可。」
這段話好像是開玩笑,但是仔細一想,還真的是這樣。
就拿我自己來說,以我當年那樣優異的成績,居然沒有去念理工、醫科,
反而去讀中文,畢業後當老師教書。對那個年代的男生來說,
這是很沒出息的一件事。說不定我的父母親也曾經覺得非常失望。
但是他們從來沒有告訴我他們的失望,反而非常支持我,
終於讓我有了今天。父母親不應該把自己不能完成的願望加在小孩子身上,
硬要他去完成。有時候,父母親不要求小孩做什麼,
才是幫助他們成功的最大力量。
你說對不對?(我猜小朋友一定說:「對!」)


☆懶惰有理

我們常罵人「懶豬」、「懶蟲」,好像懶惰是件很不好的事情,
可是我卻不這麼想,老實說,基本上我就是個很懶的人!
至於懶有什麼好處?
第一,懶人效率高。因為不喜歡做事,
所以儘量用最快的速度把事情最有效地完成。
第二,懶人壽命長。你知道烏龜為什麼壽命那麼長?
就是因為牠的動作緩、新陳代謝比較慢,所以活得很久。

第三,懶人比較快樂。勤奮工作的人整天抱怨、不滿,
懶惰的人悠哉悠哉,自然快樂過一生。

在此奉送勞累工作的人一句座右銘︰
「事情放著不做,又不會自己跑掉,急什麼?」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26 17:38 |
chi0106s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每一篇都很經典~說到要處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07-19 01:1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81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