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77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立哥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資訊] 地震來時,你躲在哪裡?老師教的是錯的!!
地震來時,你躲在哪裡?老師教的是錯的!!

也許你已讀過,再提醒你一次:地震來時,你躲在哪裡?如果你依照小時候老師教我們的方法

乖乖躲在桌子底下,床舖底下,那麼,我必須告訴你,你的傷亡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八!!

那該怎麼辦?美國國際搜救隊長教你正確的躲避位置。正確的地震保命法--轉載道格卡普是美

國國際搜救隊長,自一九八五年至今,他及他的隊員己參與 全世界七十九次重大災難的救災

工作,他曾經爬進近七百棟因為地震、爆炸而嚴重倒塌的建築物內搜查受困的生還者以及罹

難者的遺體。除了參與兩年前日本神戶大地震及美國奧克拉荷馬市聯邦大樓爆炸案救授工作,

十二年來國際新聞中的重大災難救災,他都沒缺席。

本月十九日他離華前,除了中華民國搜救總隊邀他演講,美國在台協會、加拿大駐華經貿辦事

處也邀請他,為美、加外交官員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蕃茄王子在2005-03-05 01:47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亞太線上 | Posted:2005-02-23 20:08 |
憂傷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要躲在桌子或床底下,比較安全的理想地方是在床跟桌子中間的縫隙內
總之就是要躲在兩個傢俱之間的空隙裡,我看電視節目上,有解說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3-01 15:30 |
I-Wish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覺得國人都好欠缺這種知識
地震來了還假裝沒事不怕~
能逃就趕快逃到空曠區卡實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3-10 22:09 |
hobbit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如果真的來的及
真的是要往外面空曠處跑
921的時候 我們就在對面公園度過一個晚上勒
不過喔
說真的
921實在太嚴重了
那時候雖然跑到公園
還擔心地面會裂開勒
呵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5-31 10:39 |
max1110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儘可能往外面空曠的地方跑囉..躲在建築物內..只是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31 11:40 |
adif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如果夠冷靜
戴上安全帽再往外跑比較安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06-03 07:1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22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