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8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夢小唯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養身] 產婦的營養
寶寶呱呱墜地後﹐欣喜之餘﹐如何讓媽媽在產後迅速恢復體力與健康也是很重要的。產婦營養不良﹐不但影響乳汁的分泌與營養﹐更使因生產造成的健康損傷無法恢復﹐甚至影響下一胎的正常生育。而盲目的進補﹐又容易造成熱量的過剩﹐最後胖了一圈。在此坐月子期間及哺乳期間﹐媽媽如何攝取充足而均衡的營養﹐也成了重要的課題。

產婦到底需要多少營養?是否哺育母乳就成為關鍵(當然﹐我們還是強烈建議您哺育母乳)。不哺育母乳的媽媽﹐遵照均衡飲食的原則即可﹐並不需要刻意補充熱量。但蛋白質﹑維生素及鐵質含量豐富的食物仍應攝取充足﹐以彌補懷孕及分娩時營養的損失﹐並每日補充30毫克的鐵劑至產後兩個月。尤應注意運動﹐以利體重及身材的恢復。

哺乳媽媽的營養

哺育母乳的媽媽需要更多的營養。尤其是熱量﹑蛋白質﹑及鈣質。相較於一般人, 哺乳媽媽每日增加的營養需求約略相當於一碗胚芽米飯(維生素B的含量高)的營養含量。 註:成人每日約需3~6碗米飯(因人而異), 1碗飯相當於1個中型饅頭, 兩碗麵條, 兩碗稀飯, 4片土司。哺乳的媽媽與懷孕期相同, 每天需1200mg的鈣質, 因此每天需要二 - 三杯(每杯240C.C.)的乳品﹐如有不足也應適量攝取鈣質營養補充劑。也應注意水份的補充﹐以利產乳。其他的蛋魚肉豆類及蔬菜水果本來就應充份攝取﹐就不再贅言。

中醫及民間流傳的產婦食療及藥膳﹐從營養學的角度來看是否有根據?麻油雞是產婦滋補聖品﹐從營養的角度來看也值得推薦。雞肉是良質蛋白質﹐麻油中的脂肪酸則有利於子宮收縮。但不能只吃麻油雞而忽略其他的食物﹐造成熱量過剩及營養不均衡。其他的補品也多半具有使用高蛋白食物(如腰子、豬肝、膳魚等)搭配補氣補血(如四物、四君子湯)的中藥燉煮的特質﹐說穿了﹐就是補血﹑補身。熱量不夠會影響產後乳汁的分泌﹐因此高脂肪高熱量的豬腳燉花生﹐在古早那個食物不充裕的年代﹐成為利於發奶的補品﹐但是在食物充裕的現在﹐攝取過量反而造成身體的負擔。有了營養知識﹐這些補品就可以併入日常飲食中﹐成為飲食結構的一部份。既收「進補」之利﹐又無過量之害。

從營養的角度來看﹐產婦的飲食禁忌其實不多﹐和懷孕時的禁忌接近。但在中醫及民俗上卻有許多禁忌﹐怎麼會差這麼多?要聽誰的。許多與食療有關的知識都是口耳相傳的經驗之談﹐尚未得到有力的科學驗證。這些「經驗之談」有的是智慧之言﹐有的卻是無稽之談。既然真假難辨﹐就完全姑且信之吧!但在營養學的思維上﹐重視的是整體的飲食結構﹐而不是「單一」的食物﹐限制太多﹐反而影響營養均衡。例如有些長輩會限制產婦食用某些「生冷」蔬果﹐但在營養師的眼中﹐它們卻是提供維生素﹑礦物質及膳食纖維的好食物。若真的因為「生冷」而造成傷害﹐也需要非常大量﹐但某種(或某類)食物一次攝取大量﹐本就被營養師反對。因此當營養師看到若干書籍上洋洋灑灑好幾條「產婦飲食禁忌時」﹐也會皺著眉頭說:「有那麼嚴重嗎?」

剖腹之產婦

對於剖腹產的孕婦而言﹐補充維生素C會有利於傷口的癒合。有些剖腹產的媽媽們在產後數天會因脹氣造成傷口疼痛。這時宜少吃易產氣食物。因人而異。一般是指乾豆類﹑洋蔥﹑蕃薯﹑及部份含果膠較多的水果, 如蘋果﹑香蕉。其他的原則與禁忌則與自然分娩的產婦近似。

不論懷孕及哺乳﹐如果發生營養不足的情形﹐最後都是盡可能的滿足baby而掏空母體。這也是生物的本能﹐也是生命的偉大。今日我們能學得營養知識﹐用於生活與繁衍後代﹐保護幼兒與母體的健康﹐是一種智慧﹐也是一種福氣。我們的後代﹐能夠成長茁壯﹐終致頂天立地﹐對我們來說﹐就算盡了力﹐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重點提要‧



應每日補充30毫克鐵質至產後2個月。

 

 
麻油中的脂肪酸有利產婦子宮收縮。

 

 
補充維生素C有助剖腹產的傷口癒合



[flower=夢小唯] 你的花是對我最大的鼓勵[/flower]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11 07:3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53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