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9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银河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分享] 雪人-2
同她第一次碰面,他便穿着那套她送的运动服。

那天,他和几个同学在她学校的上篮跟她学校的男生斗牛,她悄悄的来到场边观战

。他原没发现,直到他那个准投不够,又用力过度的篮球从篮框上弹到她跟前时,

他才注意到她的存在。她弯下腰捡起了球忍着笑的看着他跑过来要球,在他接了球

道过谢,转身离去时,才在他身后笑着说:『 不客气,笨蛋。』他愣愣的转过身,

认真的看了她一会,才小心的问着:『 超级大骚包 ? 』她朝他点了个头,他便像

是个被当场逮着的嫌犯,不甘心的嚷着:『 喔! 不公平,你怎么可以偷偷的跑来看

我打球。』他一直信心十足的同她说:『 放心,哪天在你学校附近遇到你,我一定

认得出来的。』根据她的自述,他便常在到她学校附近的商店活动,留意着每一个

像她自述模样的女子。她告诉他说她有着一头及腰长直发、爱打扮得像个小骚包、

喜欢吃巷子里的炒鸭肉面和大学之道入口处的弯豆冰。对他的自信满满,她显得颇

不以为然,还对他说:『 你的反应这么慢,怎么可能? 』因此,他便同她打赌,谁

要先认出对方,另一方便得认输请客。那天,同他一起打球的同学,在他满怀歉意

的说有事必须先行离开时,便揶揄的用着在场人都听的见的音量说:『 好小子,原

来找我们打球是个幌子,泡马子才是正事。』

他后来才知道,其实他并没有输,是她耍了点小聪明,让他穿着她买的衣服在篮球

场里,即便是跑跳着,那么亮眼的颜色,一眼便能认了出来。

那天过后,她便成了他住处的常客。一开始,是室友和上下楼的同学找吃火锅,他

到她学校附近的超市采购,遇着了她,便邀她加入,渐渐的,他会在赶不完报告时

向她求救。然后,她成了他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员,末了,他顺理成章的人前人后

喊她「老婆」,她便成了他的女朋矷C

他常觉得她是座丰富的宝藏,识得她越久,便能见到她不同的风貌,挖掘出更多的

惊喜。她是个万种风情的处女座,时而娇俏,时而成熟,唯一不变的,是她的心细

。她会在他每个必到参与巡房的清晨,电话唤醒他,提醒他不可以赖床。也会在他

母亲打了几通电话抗议他太久没回家后,订好了火车票,催促着他该回家一趟。最

让他印像深刻的事,便是在他参加预官考试的那段日子,每天陪着他念书,回到家

后,还不忘打电话叮嘱他一定要照进度念完,甚至在他焦急的发火,对着堆满桌的

考古题发难的对她说:『 每次的大考,书念得越多,就对自己越没信心。』时,给

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用着坚定的语气对他说:『 我对你有信心。』他后来常想,他

能考上医官,她功不可没。

他原以为,她是上苍赐给他的恩典。因此,早认定了她是此生的唯一,将来要与她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一切该是如此。

农历春节,她早早就帮他订好车票,要他提早回家过年。五天的春节假期,没有她

的陪伴,让他觉得度日如年。因此,过完年,他便迫不及待的挥别南台湾故乡,回

到有她的城市 -- 台中。

气温低得出奇,但也造就了台湾难得一见的雪景。

大年初四,他回到台中便给她电话,她讶异的在电话那头说:『 这么早回来,是要

带我去玩吗? 』他随口就答:『 对呀! 带你到合欢山去堆雪人。』他一直将她说过

,想亲自堆个雪人的事端在心上。她开心的在那头大叫,不一会儿,便对他说:『

好,我们今天就去,你等等,我穿好衣服,马上过去找你。』他挂了电话,想见她

的念头丝毫未减,于是到阳台上去等她。抽完了一根烟,他便看见她,穿得一身雪

白,耳上挂着他送她的淡蓝色耳罩,骑着摩拖车缓缓的绕过管理室,朝他的住处而

来,见他在阳台上,开心的扬起手向他挥着。

那天,他带着她赶上了春节的赏雪活动团体,坐在巴士上,她乐得像只小麻雀,吱

吱喳喳的计画着她要如何堆个漂亮的雪人。到了山下,下了巴士,半山腰上一片雪

白,她冷得将手捧在嘴前呵着气,不再言语。待他发现了她的沉默,偏过头去看她

,只见她红着眼眶,眼角噙着泪水,贪婪的看着四周的景致。

他一个心惊,心头闪过一抹不祥,赶忙的将她揽进胸前,伸手拭去了她眼角的泪,

轻松的说:『 傻瓜,用不着这么感动吧! 』

她低下头躲进他怀里,脸埋进了他的大衣,闷声的说:『 人家太高兴了嘛!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1-28 13: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35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