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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图 2. 仓库
唯识四分,佛教术语, 瑜伽行唯识学派 护法学系的理论, 是指相分、见分、自证分、 证自证分四种识的作用。 有情的识总共有八个, 称为八识心王。 分是功能差别分限的意思, 识的四分即是指 诸识四种作用。 相分:相,意谓被识所取、 所认识对象的行相境界, 所以又作所取分。 有所缘的意涵, 乃是被主体的心王 所认识的对象(客体)。 见分:「见分」即是认识、 照知「相分」之作用。 见,意谓识所具有 能取、能见、能照、 所认识对象之行相境界, 所以又作能取分; 有能缘的意涵, 乃是能认识对象 (客体)之主体 (即诸识之能缘的作用)。 自证分:为相分、见分所依, 可亲证见分, 即有主观性的能力, 能更深一层见到 (证到)原来的见分。 证自证分:能缘、 统摄自证分, 证到更深一层的主观性、 认识力, 哲学称之为最高主观统摄力。 参考文献 《成唯识论》卷2: 「阿赖耶识因缘力 故自体生时。 内变为种及有根身。 外变为器。 即以所变为自所缘。 行相仗之而得起故。 此中了者谓异熟识 于自所缘有了别用。 此了别用见分所摄。 然有漏识自体生时。 皆似所缘能缘相现。 彼相应法应知亦尔。 似所缘相说名相分。 似能缘相说名见分。 若心心所无所缘相。 应不能缘自所缘境。 或应一一能缘一切。 自境如余余如自故。 若心心所无能缘相应不能缘。如虚空等。 或虚空等亦是能缘。 故心心所必有二相。」 (CBETA, T31, no. 1585, p. 10, a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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