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431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licecc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疾病] 罹患白內障除了老化因素 還有這些風險因子你不能不知
【來源出處】 https://healthmedia.com.tw/m...hp?id=48365


【NOW健康 林郁敏/台北報導】


說到會讓人視力模糊的白內障,普遍來說,患者為50歲以上居多,不過現在白內障逐漸年輕化,已經不是老年人的專有疾病。1名年約42歲男性日前因自覺視力驟降,到眼鏡行想重配1副眼鏡,但調整度數和原先度數差異太大,驗光師察覺不對勁,請他至眼科診所檢查,竟發現是白內障所引起,且視力已下降到僅剩0.1。


收治該名白內障患者的晶愛眼科醫師李孟昇指出,導致白內障的原因通常與老化和接收過多紫外線有關,此外,高度近視患者也是白內障的高風險族群,其他也有少部分案例是因為外力撞擊傷及水晶體,特殊代謝疾病或長期服用類固醇藥物所致。而該名男子則是因為長期服用治療僵直性脊椎炎的類固醇藥物,使得水晶體混濁,白內障因此產生。


李孟昇醫師表示,目前治療白內障的方式主要分為藥物治療和手術治療,藥物治療屬於非入侵性治療,僅能延緩病情惡化,但是無法讓混濁的水晶體復原,適合輕症患者、身體狀況不佳的人暫時使用;手術治療屬於積極治療,也是目前唯一能真正改善視力的方法,不過傳統白內障手術給人的印象鮮明,讓許多人對於白內障手術的認知還停留在傳統手術。


李孟昇醫師進一步說明,傳統的白內障手術需要開刀將白內障清除,傷口較大,需縫線拆線,復原時間長,且須等待白內障熟一點較好清除,但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現今的微創超音波乳化術已經可以控制在0.2公分左右的傷口,使用超音波探頭將白內障吸出,再將人工水晶體折疊植入正確的位置,術後無須縫合,傷口恢復快,只要發現罹患白內障開始損害矯正視力並影響日常生活,即可安排手術清除,無須等待完全成熟,在適當時間介入治療也能減低術後併發症的機率。


至於人工水晶體的進展也相當快速,單焦點、雙焦點及多焦點的層層演進,雖逐漸增加不少焦段的清晰度,不過傳統多焦點人工水晶體,與健康人眼相較卻又有視覺品質不連貫及夜間眩光的問題。李孟昇醫師提到,今年初剛從國外引進台灣的全焦段人工水晶體補足了傳統多焦點的缺點,全焦段人工水晶體不僅能改善近視、遠視和老花,可看得清楚遠中近距離,遠中近焦點之間的切換也更為滑順,呈現清晰連貫的影像,極大限度減少模糊的焦段,且較無夜間眩光問題,適合需要夜間開車、通勤或是還在上班的人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若患者有嚴重乾眼症、高度近視、青光眼、黃斑部病變、眼睛受傷過或有其他病變,則較難發揮高階水晶體的最大效用,要想遠離白內障,恢復良好的生活品質,李孟昇醫師建議,患者術前應與醫師充分溝通,告知自己的生活習慣、作息、用眼習慣及預算,醫師可藉此提供最適切的建議,讓患者快速找回健康的雙眼。
-------------------------------------------------------------------------------------------------------------
關鍵字:白內障、年輕化、高度近視、類固醇、全焦段人工水晶體、眼科、李孟昇。  

【心得感想】

  收治該名白內障患者的晶愛眼科醫師李孟昇指出,導致白內障的原因通常與老化和接收過多紫外線有關,此外,高度近視患者也是白內障的高風險族群,其他也有少部分案例是因為外力撞擊傷及水晶體,特殊代謝疾病或長期服用類固醇藥物所致。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21-03-03 19:50 |
塔羅公主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很受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21-03-06 21:3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98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