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09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虎千代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喇叭字长生十二运实证 - 阴干逆行论强弱这是错的
依据:


滴天髓干支总论:

阴阳顺逆之说,洛书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执一。
阴生阳死,阳顺阴逆,此理出于《洛书》。五行流行之用,固信有之,然甲木死午,午为泄气之地,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为死哉?
凡此皆详其干支轻重之机,母子相依之势,阴阳消息之理,而论吉凶可也。若专执生死败绝之说,推断多误矣。


有些仙会以阴干长生或阴干墓库,论其强度不弱,他们认为只要是长生禄旺墓就不算弱。
这种理论是错的,代表说你不是没有实战经验,就是根本没办法去印证,因为只要你是阳日主你就没办法印证了 表情




我教你一个简单的方法来看强弱,你不必管长生十二运,只要是本气根一律论强、中气根次强、余气根论弱,地支有余气根夹带有生就不算弱。


因为有人说过 阴干长生十二运强弱,就以阳干长生的方法来看就好,这个在实证上印证正确,也就是说长生十二运不必分阴阳,甲乙木就以长生在亥,丙丁戊己就以长生在寅来论...




我举自身实证:
我是阴日主,五行喜忌是喜土金、忌木火、水为闲神。


我实证中奖得财的年月日时干支里都离不开这几组:己丑、戊子、辛巳、辛酉。


其中辛巳最常见,辛金在巳是死位,如果按阴长生逆行,这个位置已经没气了,怎么走这种流年、流月还会有钱?而且也不觉得不好。


巳火是庚金长生位,辛金在此有生有也帮,所以这要论气绝说不过去。
我就在质疑了,以长生十二运论强弱真的不太对。表情


阴干的长生跟墓库根本就没根,这样要论不弱有点鬼扯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20-11-03 20:04 |
虎千代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怀疑过阴干长生十二运这个问题。


这个也不是我在讲的而已,以前我看教学影片里面教的也是教阴干取阳死阴生逆行十二支。


滴天髓出现这句话:
阴阳顺逆之说,洛书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执一。


这表示说在这本书成书之前,就有人对阴干长生十二运一样有疑惑。


理论对,但用法不对。


阴干一样是乙禄在卯 丁己录在午这个没有问题,完全正确。


那阴干逆行应该对,那论五行强弱怎么不对呢?


我肉搜一下渊海子平内容看到:他根本没以长生十二运在论五行旺衰。


长生十二运在干麻的?他在论吉凶的,不是在论五行强弱的 表情    


肉搜墓库的内容如下:



◎论父
如临杀地,父死他乡。
如居衰败受制之处,墓绝之地,主父平常,不得父力也。


◎论母
如印长生,主母慈淑寿长,益夫和子。
母如临羊刃杀地,或值墓绝,孤寡,主母不贤,或有残疾不睦。


◎论妻妾
财衰败墓绝,主妻有疾不贤,否则年高再嫁。




◎幽微赋
妻入墓不得妻财


◎金玉赋
辛逢乙木于南墓,须富而不仁;
四柱官鬼入墓,使夫星早入黄泉
财星入墓,少许刑冲必发。


◎人鉴论
四柱坐学堂之上,回也不愚,三元助墓库之中,子之好学。


◎爱憎赋
日时居墓库之中,忧多乐少。




那以长生十二运论强弱,是在喇叭字成书至今,有一群天才看不懂古文,自行脑补出来的 表情  


那四柱里面长生十二运是否阴干也要用阳死阴生的理论来逆行论吉凶,一样留校察看做印证。表情    





[ 此文章被虎千代在2020-11-04 09:57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20-11-04 08:2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28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