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26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葫芦墩 手机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头衔: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葫芦墩-命理问答, 葫芦墩命理网
推文 x563 鲜花 x1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易经禅-禅生活:七杀为祸?

易经禅-禅生活:七杀为祸?
八字有七杀星,是否即为不好的八字?
八字学有十颗星,这十颗星是正官、七杀、正印、偏印、劫财、比肩、伤官、食神、正财、偏财,八字学正是透过这十颗星刻划出多采多姿的戏剧人生。易经讲求中庸之道,八字学也是一样,在八字命盘当中每一颗星的力量喜欢平衡,平衡的八字称为「和」,五行和者,一世无灾,生活安逸。

七杀星会攻击比肩劫财星,比劫星代表兄弟、朋友、同侪、伙伴,因此八字中七杀星太强旺,用的是强势欺压手段,要人屈服。不要忘记,七杀星也会攻击自己本命星,一刀两刃,伤人又伤己,引来官非口舌,身心崩溃。

自己的八字果真是七杀星强旺,该如何是好?
命理学化解七杀星有两个方法,以印化杀或食神制杀,也就是以柔克刚,以智取胜。性情主导人的行为,行为主导人的命运。本身八字七杀星为祸,该时时提醒自己,「当一根手指头指着别人的时候,不要忘记有四根手指头指的是自己。」

反观,遭逢七杀星强旺的人欺压与无理取闹,该如何面对?
根深不怕风动摇,树正无愁日斜影。印星具备的天性是「宽恕、求知」,发挥印星的能量,强迫自己阅读、学习,用最好的修行「忍」来化解纷纷扰扰。

七杀星正面的涵义是,掌权,专业。七杀得有印星或食神星制化,形成杀印相生或食神制杀,往往可创建丰功伟业,异路功名。如经典古文所提一男命八字:癸未年辛酉月乙酉日丁亥时(附命盘),从政生涯卅九年,可谓叱吒风云。(葫芦墩 沈朝合 微信ID:huludun)
附图:八字命盘、青岛驻点学员邹沛妤与家人游台中清水高美湿地

取用之道:
下列叙述何者为正确?
1. 酉月秋金当令,金生水旺,取火为用神,则格局自臻上乘矣。
2. 秋月金旺,埋根之铁,易损休囚之木,宜取水化顽金生木为用。
3. 乙木生居酉,莫逢全巳丑,富贵坎离宫,贫穷申酉守。
4. 有杀先论杀,无杀方论用,七杀格,宜取印星化杀为用神。
5. 有杀先论杀,无杀方论用,七杀格,宜取食神制杀为用神。
※答案列于下列网址(公布期限7天)

http://huludun.ncc.to/?cat=25

******
一语点窍,胜读十年书
专业风水师菁英传承培训,欢迎加入我们的行列

***
■浙江绍兴 言翰书院
风水传承班 2017.10.21~22日
易卦风水学(卦爻分金扭干坤) 2017.12.15日下午15-19点
三合择日班 2017.12.16~17日
培训地点:绍兴市大禹陵风景区内(言翰书院)
■山东青岛
四柱八字班 2017.11.04~05日
培训地点:青岛蓝海金港大饭店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
■北京
风水传承班 2017.11.18~19日
培训地点: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百世商业街6号
■台北
八字命理班 2017.11.28 开课
易经占卜班 2017.12.04 开课
易经风水班 2018.04.12 开课

******
※详细授课内容,请参阅网页,欢迎微信洽询
中国菁英传承
http://huludun.ncc.to/?cat=25
*******
葫芦墩 沈朝合
手机:00886-910358865
Line‧微信ID:huludun
微信订阅号ID:huluduntw
网址:http://huludun.ncc.to






葫芦墩 易理研习社 沈朝合
地址:新北市板桥区中正路216巷38号
TEL:+886-2-29673888
Mobile:+886-910358865
e-mail: huludun@qq.com
e-mail: huludun@hotmail.com
微信ID:huludun(加入好友,请表明真实姓名)
http://huludun.ncc.to葫芦墩易理研习社
http://rose.ncc.to 谢翎易理文化工作室
http://jingfongyi.ncc.to 京房易学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7-10-12 00:4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3824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