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448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damlee9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天使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                       &n ..                       &n ..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鲜花 x74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分享] 两足尊

图 1.

图 2.

图 3.

图 4.

图 5.

图 6.

图 7.

图 8.

图 9.

图 10.

图 11.

图 12.

图 13.

图 14.

图 15.

图 16.

图 17.

图 18.

图 19.



佛学大辞典/两足尊(术语)佛之尊号也。
以佛在有两足之有情中,
为第一尊贵故也。又,两足者,言戒定福慧等之功德,

以佛于此等功德为二足而游行法界故也。
法华玄赞三曰:「佛于二足多足无足一切中尊,
今云两足尊于三类中两足为贵。能入道故,谓人天类。
佛亦两足,故言两足尊。」法华嘉祥疏四曰:
「两足尊者,或以戒定为二足,或以权实为二足,
或以福慧为二足,或以解行为二足,此皆内德之二足也。
外形以天人为二足,佛是天人二足尊也。」
光明文句记三曰:
「大经明十号中两释:一约人天善趣两足为贵,
佛于天人中尊,二约福慧俱备名为两足。」



虚拟的世界虚拟的心年轻的宇宙年轻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6-06-10 16:36 |
adamlee9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天使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                       &n ..                       &n ..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鲜花 x74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图 1.



修行的基础在「定位」
真实生命存在何处?在于定位,定位之后,开始从疑情下手去修行。
故,首先在于定位,其次乃在于修行,
而第三个目标则是兑现真实的生命,但不做特别的追求。
海云法师*
修行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要回到你真实的生命里。
真实生命存在何处?在于定位,定位之后,开始从疑情下手去修行。
故,首先在于定位,其次乃在于修行,
而第三个目标则是兑现真实的生命,但不做特别的追求。
一般人总是会有某种要求,「我要赶快觉悟!我要……」
有目标即可,只要能定位、修行,目标必然达成,
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已。然而当你急着要成就时,
这本身就会产生问题了,因此不要急着去赶成就。
摸索阶段愈长愈好,因为定位以后,还要一再的检验与求证。
否则就会产生一种状况,「好!师父的《华严》讲得不错,
那我就这么决定,以华严宗为主。」「师父禅法讲得那么好!
那我就专修禅法。」结果,刚开始很精进,到头来却是不见踪影。
我们在中坜的时候,有位同修还半夜爬墙进来呢!
那时我们住在别墅里,三更半夜的,大门关着,那么早谁来?
一个女孩子竟然爬墙进来,还有办法说服管理员让她进去用功。
她这么精进,现在呢?不见啦!为什么?这种发心都不算,
只是花心萝卜的「花心」。
定位,随便假设的不算。你这样定位可以吗?
可以!但必须一再地检验、验证,否则都沦为宗教狂热。
那时她每天爬墙过来,于是我们想,既然人家执意要来,
那打板起床后,就先开山门吧,那她就用不着再爬墙了。
当时如此精进,末了还是退心。
这种三分钟热度,就是因为没搞清楚状况。
既然要修行,就要弄清楚「真实的人生是什么?虚妄的人生是什么?」
这个大疑情,知道要定位、要修行以后,就要从这地方开始去摸索。
我们不从物理现象、生理现象谈生命,因为这部分和动物没两样,
差异只在于它们的脊椎朝向天空,而我们是头盖骨朝天空而已,
其余没什么不同。人类这个色身、虚幻的生命,
在于心理现象与社会现象的运作上面,
也就是「我执」与「法执」,而真实法身慧命的部分,
则在于定位与修行上面。
而修行者和凡夫的差别也在于此:凡夫仍困虚幻生命中翻转,
无法从「为什么苦?」的疑问中脱出;
修行者已经不是「为什么苦?」了,
而是该思考如何在「真实生命」安住?要能安住才能修,
不安住则无法修呀!这样定位以后,要如何安住在此?
在迷真和执妄之间,如何可以处理得很好?原本是迷真执妄,
如今将「妄」那部分的执着破掉,
而将迷真这部分的「真」显露出来,
这叫「破妄显真」,即是修行。
有许多认真修行的朋友,我们只能说他「认真」,
为何停在某个阶段里那么久而无法突破?
此即「教」的宏观不够,以至于认真修行的过程中,
到某个地方便卡住了。因为他产生一种瓶颈,
那个瓶颈若无「教观」的引导,他不会转。
举个大家常犯的通病,大概十年左右或以上的同修都有此毛病:
我们都是刚进来就念佛,那时念得很勤也很专。两、三年后,
开始产生疑问:「这样对吗?」便偷偷背着师父问这、问那。
一听别人说:「不对哦,人家说还要再读经啦!」
果然什么经都读,这下子法喜充满。不读经无以开智慧啊!
经一读,真的是醍醐灌顶,非常高兴!
再过个两、三年,好像又差不多遇到瓶颈了,
怀疑自己读那么多经又能怎么样?
然后又听说:「多闻还得实修。」怎么修呢?开始禅坐了,
「耶,果然!一坐好舒服喔!」之前念佛很认真,家里有一堆念珠;
接着诵经很认真,家里什么经都有;现在开始禅坐,
什么蒲团都弄齐了。再过两、三年,又是一样!
然后听说密法不错,结果不修还好,一修密法,
家里都可以开一间「佛教文物流通处」了,什么法器、佛像都来了。
这叫佛教界的老油条,无所不参。让他搞个十二年下来,
差不多各大名山道场、祖师大德及种种法门都参进去了。
能成就吗?不能!为什么?因为他只有两、三年的程度而已。
为何有此现象?他遇到瓶颈不会突破嘛!有位同修很认真,
为了这个问题还特别请我吃饭。
「师父,我跟你请个法。」
他说:「我遇到这样的瓶颈,该怎么做才好?」
我说:「去跳舞!」 「啊!可以跳舞?」
「奇怪!舞厅不是给人跳舞吗?怎么不能跳舞?」
「我受菩萨戒了耶!」「去跳舞!」我还是这样说。
「喔!我看,还是去跳楼比较好!」他说。他不敢,真的!
修行人遇到瓶颈时,最好放松自己,去唱歌、跳舞、看电影……
三个月后回来接下去修,马上就突破了。但是假如放下这个法门,
立刻换另一个法门,那完蛋了!因为过几年,同样的毛病又会产生,
于是法门换来换去,即使修了三百年,还是三年的程度,
所以说是老油条。乍听之下你会觉得奇怪:
「耶!菩萨戒不能歌舞伎乐!」我难道不知道吗?
但是站在修行的立场,我们遇到瓶颈便是被意识形态给锁住了,
而且已经产生惯性。你敢不敢破?怎么破?
各位是否有此经验?诵经最明显了,没读过的经本,拿来念第一次,
妄想绝对很少,一个礼拜之内,妄想大概也还不多,等读熟以后,
大脑里的电视机,会随着你的「如是我闻」而开机,
「依教奉行」就关机。为什么?因为你已经产生惯性。
当惯性产生时要想办法对治,那才叫修行,
若让惯性持续下去,怎么成就呢?
这就是自己在行法中所遇到的问题。
各位没遇过吗?可见你尚未大量修行。
我刚开始诵经,每本都读一百零八遍,诵几本以后就发现:
「怎么会这样?大概前五遍没有妄想,第六遍开始妄想就愈来愈多。
而且有烦恼时,诵经最好对治,因为诵经时正好打烦恼的妄想啊!」
哎唷!我当时发觉不对!那这样子可以吗?
告诉你,刚才讲填满生命空间的那个部分,打妄想不要紧,
当然最好不要有妄想,那当下就能成就,否则即使还有点妄想,
至少生命、福报会有很大的转变。然而在诵经这一法中就不同了,
一定要从诵经中达到不打妄想的目标,一样念一百零八遍,
但自己要去想方法突破。我从未问过:
「如何诵经不打妄想?怎么念佛不打妄想?」
我不去问这些,因为那就是修行,要如何不打妄想就是修行啊!
我看过一个公案,印光大师自己讲,
他在一柱香之间念佛还有四、五个妄想。
他是念佛高手,却还有四、五个妄想,
请问你算老几?你会没有妄想吗?据说他是阿弥陀佛再来,
等他回阿弥陀佛那边,大概就没半个了。
连阿弥陀佛示现的凡夫都还有妄想,我们算什么?所以我肯定,
完全没妄想的是佛呀!因此我们不是要完全没有妄想,
而是妄想生起时,找到如何用心、如何处理的方法,
而且方法绝对不只一个。你不必去问人,要自己去解决问题!
我们是要发觉问题、解决问题,但你不是发觉问题,
而是逃避问题:「师父!怎样才能不打妄想?」
就算师父可以不打妄想,但你不行啊!对不对?你问的是我的方法,
你拿回去用,两下子就败给它了,然后就说师父教的都没效!
为什么这样?因为你不用心去找方法嘛!你没有找到自己的方法,
你若用心去找,一定能找到。连老太太念佛都有方法不打妄想了,
你比她聪明百倍,会无计可施吗?你是因为偷懒,不想用功去找而已。
提醒各位,承担的人生是一发觉问题就要去解决,而不要逃避。
方法,你一定可以找得到。


虚拟的世界虚拟的心年轻的宇宙年轻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6-06-10 16:3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07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