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768 个阅读者
线上游戏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寻仙 暗黑 洛汗 运命 希望 仙剑 诛仙2
天堂 天堂2 SD钢弹 劲舞团 爆爆王 三国志 枫之谷 QQ三国 魔物猎人 梦幻诛仙 烈日风暴 剑侠世界
艾尔之光 天子传奇 中华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恒纪元 天翼之炼 热血江湖 恋爱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战记 天龙八部
战栗时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传说 魔兽世界 星海争霸2 无尽的任务2 极速快车手 武林群侠传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车 SF特种部队
三国群英传 未来启示录 暗黑破坏神 真三国无双 梦幻龙族传说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ulu121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介绍] 三段少林玩家经验竞技场如何应付少林2
3,猛虎,猛虎的范围是一个长方形,前后范围大,两边范围小,再说具体的话,猛虎的锁定点是长方形靠后的位置。大部分玩家猛虎是锁定目标的吧,猛虎无论左右平移或者向和尚方向移动均可躲开。猛虎是二段伤害,第一段击倒,第二段必出克制,这也是猛虎伤害高的原因之一。
对付猛虎,格挡最稳妥了。不过如果和尚抓取还在手上,不是起手较快的技能不建议在格挡完猛虎进行反击。第二个关键点到了,中了猛虎怎么办?如果是被猛虎先手砸到,意思是和尚其他技能都可以用,那会很麻烦,你如果受身,和尚直接点穴,下面ooxx一套。如果不受身,吃野马狂风ww抓取一套。
如果你神反应用受身躲掉野马那是最佳,如果不行就推荐不受身吃野马狂风抓取一套,两害想较选其轻,而且对方会用掉野马,抓取两个先手技能。面对你躺尸,和尚还有一个选择,是直接倒地点穴,这个技巧对和尚把握时机能力要求高,大概是倒地1.5秒后当点穴,那么你躺在地上也会被点。其实这就是你自然起身的一瞬间。这看起来很可怕阿,躺着都给点,其实只是纸老虎,下面分析。脱离新手阶段的小盆友一般被猛虎砸翻会选择不受身按着x等自然起,那么你碰到时机把握好的和尚就是等着被点。
实际上,和尚的点穴前摇很大,必须提前放,才能在出点穴效果的时候刚好你起身的时间到了。所以,在看到和尚收棍子要捅,你这时是可以受身的,这时候受身,和尚没有办法任何变招,你是绝对安全的。

4,苍龙起手,熟悉和尚的小盆友都知道,苍龙最后的自然收招是宇宙第一慢,棍子还得从地上拔起来。所以用苍龙起手,不可能打完苍龙的。我一般会中途alt+s然后接抓取或者接点穴。实际上是把苍龙当野马用,也可以打完苍龙当蹭血。alt+s取消现在有一个短暂的时间是无法使用技能的,所以苍龙先手其实不厉害,打的是一个突然性和独特性。破很容易,直接双闪躲开最稳妥,或者按着格挡,和尚苍龙一取消就闪避或者打反击。然后讲跳起来的和尚,和尚棍法空中只有两个技能,苍龙和猛虎,其中苍龙还得掉下来才能启动,所以要注意的就是猛虎而已。空中猛虎的释放距离会变大,但会失去刚体,注意格挡就好。对于和尚用空中ww到你身后砸猛虎,转身格挡或者双闪都随你。漏说了,中了和尚一套,别怕,和尚技能都cd了,你可以把握机会反打一波,但不要太急躁,空耗体力和技能cd没抓到就得不偿失了。

如果你是恒山峨眉五仙,也可以抓这个时间回血,特别的恒山满断篇的慈云,1.25蓄力简直无情。

以上攻略来自玩家供稿,仅供参考

《i7391轻松交易网》是港澳台专业游戏虚宝交易网站,提供游戏币、游戏道具、游戏帐号、游戏点数卡的买卖资讯。卖家手续费仅3%,买家免手续费唷!各大游戏专属交易区商品应有尽有,Mycard、GASH等等点数卡93折起,多样商品优惠中!
另外,i7391轻松交易网热烈招商中,欢迎踊跃洽询唷!

客服服务时间:09:00-01:30
台湾:(06)215-8111海外:0591-87860889
港澳:852-81977391传真:(06)215-8222
信箱:service@i7391.com Skype:servicei7391

最后,有空欢迎到i7391轻松交易网逛逛唷^_^
http://www.i7...com/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8-06 09:1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42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