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836 个阅读者
线上游戏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寻仙 暗黑 洛汗 运命 希望 仙剑 诛仙2
天堂 天堂2 SD钢弹 劲舞团 爆爆王 三国志 枫之谷 QQ三国 魔物猎人 梦幻诛仙 烈日风暴 剑侠世界
艾尔之光 天子传奇 中华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恒纪元 天翼之炼 热血江湖 恋爱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战记 天龙八部
战栗时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传说 魔兽世界 星海争霸2 无尽的任务2 极速快车手 武林群侠传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车 SF特种部队
三国群英传 未来启示录 暗黑破坏神 真三国无双 梦幻龙族传说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ulu121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介绍] MU奇迹:从敏魔到法敏魔
MU里的法很像魔力宝贝里边的法,由于配点的不同形成了如今力系的纯力魔,力敏魔,力血敏魔,杂魔;魔系的纯法魔,血魔,法血敏魔,敏魔,还有一种即是我今日要说的--法敏魔。
不可否认MISS在如今的CHINA玩家心中有着神话般的位置,那对那种MISS极致寻求的一起失去了魔自身的意义,并且关于一个纯敏魔来说,成型220完全能够,可是练级是NN难的,手无缚鸡之力,你加了140智去毒BOSS,莫非你也要用毒来练级。这即是要用挂。而关于一个敏法魔,加敏加智根本成型要在300级,尽管练级是简单多了,但仍是要挂。总的来说,无论是敏魔仍是敏法魔都是无挂不立的。
MISS的一起献身的即是魔的攻击力,我不知道我们是怎么看这个疑问。我仅仅在全MISS敏魔上改善一下形成了我要说的这个法敏魔(我们不要误解,法敏魔是法力第一的,敏法魔是敏第一位的)。我仅仅稍稍说一下原因:
依照MU开发的常规,新开的血堡里边的怪最高等级不会高于天空第2BOSS,即100级。而血堡6至今停止出过的高档配备包含有+1的圣灵弓,+1的黑凤凰护腿,杰出的玄冰剑等,取掉出这些配备的最高等级来算,血堡6的最高档怪就在97100级之内,可是有746防率的全MISS弓在里边仍不能够全MISS,那么746/100来算,血堡6MISS倍率应该是大于或等于7.5(保存估量) ,这个倍数假如准确,那么天空大BOSS以下的怪的MISS倍率跟它即是共同的,天魔的话照常规会被多加0.5,也即是8倍才能全MISS,这么的话一共需求108*8864的防率(最少要这个数)才能在天空自由的飞。这意味着啥我们心中有数,即是算上新的骑兽(据说有10%防率添加),假如传言事实,配尖端盾(+11Z20杰出防10传说盾,这个盾是实用性比最高的敏魔盾。)带齐这共8件防10的配备仍需求840以上的敏,假如没有这些尖端的东西,最少就要930以上。当然,这仍是对天魔的估量值,要是假如它的MISS倍率超越8。那将对错1000敏所不及也(关于敏魔而言250级以内能够成形,但要是敏法魔将是350级满级才能完结成型)
归纳来说,敏魔对配备的依赖性高,攻击力低,成熟期十分长。到了天空是否有用武之地仍是不知道。
可是法敏魔不一样,它同样也是防10的配备,可是它寻求的防率仅仅一个不太高不太低的常数,也即是说它仅仅要来减少被击中的次数。大概即是1/3中一次的姿态,血仍是要+的,再加上高智,它就比法师和非血魔魔战来得轻松简单,至于实情怎么,我就不在多说,我们自个去实验一下。

以上攻略来自玩家供稿,仅供参考

《i7391轻松交易网》是港澳台专业游戏虚宝交易网站,提供游戏币、游戏道具、游戏帐号、游戏点数卡的买卖资讯。卖家手续费仅3%,买家免手续费唷!各大游戏专属交易区商品应有尽有,Mycard、GASH等等点数卡93折起,多样商品优惠中!
另外,i7391轻松交易网热烈招商中,欢迎踊跃洽询唷!

客服服务时间:09:00-01:30
台湾:(06)215-8111海外:0591-87860889
港澳:852-81977391传真:(06)215-8222
信箱:service@i7391.com Skype:servicei7391

最后,有空欢迎到i7391轻松交易网逛逛唷^_^
http://www.i7...com/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7-30 11:0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37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