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01 个阅读者
线上游戏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寻仙 暗黑 洛汗 运命 希望 仙剑 诛仙2
天堂 天堂2 SD钢弹 劲舞团 爆爆王 三国志 枫之谷 QQ三国 魔物猎人 梦幻诛仙 烈日风暴 剑侠世界
艾尔之光 天子传奇 中华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恒纪元 天翼之炼 热血江湖 恋爱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战记 天龙八部
战栗时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传说 魔兽世界 星海争霸2 无尽的任务2 极速快车手 武林群侠传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车 SF特种部队
三国群英传 未来启示录 暗黑破坏神 真三国无双 梦幻龙族传说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ulu121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介绍] [召唤师]剑灵召唤师玩家心得 神技蒲公英不应忽略

图 1.



有许多召唤朋友,尤其是练的小号召唤,对召唤技能还是不熟悉。(这里说的是PVE,PVP我基本不去)
  召唤第一神技是蒲公英,这不假。但是召唤的缠绕不要忽略啊!!召唤的缠绕有单和群2种。其中单缠对擒拿等一些状态的怪,cd时间只有16秒。另外,没有缠不住的怪!!没有缠不住的怪!!无论炎煌还是小郑!!!
  最初缠绕一缠一个准,可是后来改动了,某些正面缠绕失效。目前少数怪可以正面缠绕,例如武神塔一楼和五楼的石怪。好多朋友以为怪不吃缠绕了。
  那么怎么缠绕呢?开局不能用,先让猫上,然后你走位到怪侧面,必定缠住!!缠绕时间是8秒!!尽情输出吧!!!
  如果和蒲公英配合,无限缠绕到死!!!
  根据不同的怪,配合不同的控制,召唤好多怪可以做到0伤害!!!例如武神塔小郑,最高境界可以做到0伤害!!!
  另外,出现一些情况,例如小郑冲过来打你,没有其他控制技能,恰有缠绕。那就正面缠,然后向前冲,跑到小郑背后。小郑就被缠住了。
  组队下副本缠绕,需要队友配合,缠绕后队友走位到怪侧面或后面,只要不在正面,怪就乖乖等着挨打。假如仇恨是你,那就好办,走位转移。

  蒲公英在50级的时候开了个秘籍就是蒲公英成功后重置马蜂CD,换句话说蒲公英能重置技能但是一般都是用猫Q的除非你手法好不用Q,过小郑或者 武神这类1段控的要这样打,击倒+缠绕(要用常春藤,因为常春藤是命中倒地擒拿的敌人减掉16秒CD,24秒减掉16秒就是8秒了)+大榔头虚弱+缠绕 (只有常春藤才能这样输出)之后就不用Q就可以输出了在没有力士领的情况要用暴击马蜂,玫瑰要用暴击后立即施展马蜂的那个,这样搭配输出高单刷的时候用哦,当然了你的暴击率要有60%以上,命中打武神的时候用要有800以上。
i7391轻松交易网》是港澳台专业游戏虚宝交易网站,提供游戏币、游戏道具、游戏帐号、游戏点数卡的买卖资讯。卖家手续费仅3%,买家免手续费唷!各大游戏专属交易区商品应有尽有,MycardGASH等等点数卡93折起,多样商品优惠中!
另外,i7391轻松交易网热烈招商中,欢迎踊跃洽询唷!

客服服务时间:09:00-01:30
台湾:(06)215-8111海外:0591-87860889                             
港澳:852-81927391传真:(06)215-8222
信箱:service@i7391.com Skypeservicei7391

最后,有空欢迎到i7391轻松交易网逛逛唷^_^
http://www.i7...com/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1-26 14:17 |
lulu1212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帖子写的很好 赞一个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2-08 15:54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099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