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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单身汉的未来
对于近年来单身族群有日益上升的情况,则遗弃与财产继承不材有些许问题,在此向各位请教
下列例子为虚拟故事:
甲(57岁)未婚、无子女的单身男性,月收入3万,无债物。某日因疾的因素失去生活能力,而父母皆已过逝,尚有1哥(65岁,已婚有成年子女)、3名姊妹(70岁、68岁、53岁,皆已婚有成年子女)。 家人担心甲日后无人照顾,3名姊妹便要求身为大哥日后要扶养甲,就算大哥无法照顾甲也要求大哥的子女必需照顾甲,而3名姊妹全不负担甲的生活开销在财产上则要求女性也有权继承甲的财产)
Q1,请问,大哥虽可继承甲的财产,但大哥本身已是照子女扶养了,若按照3名姊妹之意大哥的子女被强迫接受扶养甲,其大哥的子女可以拒绝吗?
Q2,请问,大哥的子女可否对3名姊妹提出遗弃罪?不论3名姊妹是否能自理生活,罪名成立吗?
Q3,请问,若甲为无意识之人,4名手足可以因为是甲的监护人而代理行使提前财产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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