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633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修竹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7 鲜花 x17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4
[分享] 农历七月诵【报父母恩咒】~可报父母恩
精华文章
瓜有藤,树有根,世上最深父母恩。

农历七月份,每日念诵【报父母恩咒】49遍,可报父母恩。 现世父母可延寿,去世父母可超荐。如一日未来得及诵,可于次日再补诵。
 
孝顺父母天经地义,除了平日力行孝道外,诵经念咒回向给父母,只是表达为人子女对父母的孝道之一。



 



(在世父母回向文参考)

愿以此功德回向给父母,愿罪障消除,宿业悉灭,病痛离身,元神光采,冤亲远离,吉祥安康,福寿延长,善缘早现,恶缘远离,早遇贵人,早结佛缘。若预知时至(即将离世时),能放下万缘,心不执着,乘佛慈力,往生极乐 (善处)。

(离世父母回向文参考)

愿以此功德回向给先父(或母),愿他罪障消除,宿业悉灭,灵体康复,元神光采,舍下万缘,心不执着,乘佛慈力,往生极乐(善处),早结佛缘,福慧俱足。

表情  表情 表情


[ 此文章被修竹在2010-09-03 11:18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200 (by 是泰) | 理由: 要注音比较好



人生难完美,完美不是人
一切平常心,万事心常平
献花 x3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3 03:26 |
timchou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分享 表情
在过几天就7月了了(8/10)
报父母恩需无时无刻才是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3 09:11 |
alex20092009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分享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5 18:29 |
了然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0 鲜花 x62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啥~~
农历七月份又到了
表情


青山无所争,福田用心耕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
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有缘即住无缘去,
一任清风送白云

云淡风清
凡事随缘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5 21:20 |
jackzone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4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修竹大大
请问一下念回向文一次跟3次有何不统
表情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8-07 11:07 |
win168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9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恩在生前
放下在离世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8-02 01:0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17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