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前,7名法*功習練者受李洪志的精神控制,為“升天圓滿”,在天安門廣場自焚。他們是李洪志及法*功邪教的犧牲品,可悲的是最後竟然得不到李洪志的承認。法*弟子天安門自焚慘案,燒掉了什麼?讓我們來說說。
燒掉了母女的寶貴生命。劉思影是開封市蘋果園小學五年級學生。2001年1月23日下午,年僅12歲的劉思影,在癡迷法*功的媽媽劉春玲帶領下,來到天安門廣場點燃身上的汽油自焚。“火燒不著你,只從你身上過一下。一瞬間就到了天國。”“那是一個美妙的世界,你起碼是個‘法王’,還有很多人侍候你”。那一刻,劉思影仿佛看到了“天國”。然而,火苗竄起後,一切都變了。鑽心的疼痛和巨大的恐懼,使年幼的思影禁不住哭喊:“媽媽——”“叔叔,救救我!”自焚沒讓她們升入“天國”,而是燒掉了她們母女寶貴的生命:劉春玲當場燒死,劉思影全身燒傷達40%,雖經醫院全力搶救,終因傷勢嚴重,于2001年3月17日身亡。
燒掉了大師“真”的旗號。李洪志認為,“真,就是要做真事,說真話,不欺騙,不說謊,做了錯事不掩蓋,將來達到返本歸真”。“真”可算是李大師的旗號。可為了達到個人的陰暗目的,李洪志篡改生日,冒稱神佛轉世;編造諸如“鬥蛇精”“學神功”“三掌治好羅鍋”“煉功返老還童”故事,“圓滿”“上層次”等荒誕虛假理論。在李洪志的誘騙下,“功成圓滿佛道神”成了一些“法*功”練習者的最高追求和理想。自焚者王進東等人是非常“精進”的法*功學員,他們受制于經文走向圓滿的誘惑,放下生死(包括對肉體的執著),走上天安門去護法、正法、圓滿,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說拉入了死亡深淵。然而1月23日在自焚者呼喊“法*大法是唯一大法”時,由於怕遭到全世界的譴責,李洪志翻臉不認人,聲明自焚者不是“法*功”人員,自焚是“偽火”!自焚中的倖存者及部分當事人俱在,他們是鐵證,是李大師編“神跡”、講謊話,用歪理邪說殺人害命,在自焚慘案發生後卻矢口否認,他那“真”的旗號在自焚慘案中被燒得一乾二淨。
燒掉了神仙“善”的面具。李神仙戴著“善”的面具,對弟子說“要有慈悲心,不欺負人,同情弱者,幫助窮人,要樂於助人,多做好事。”而李洪志的“善”又是什麼呢?他所謂的“善”莫過於把練功者“普渡”到“天國”去。練功者不是被“普渡”得健康、幸福,而是被“普渡”得精神癡迷、神魂顛倒。他們當中,自殺者有之,殺父母者有之;夫妻反目,父子成仇者有之……在“法*功”歪理邪說的蠱惑和毒害下,數千名癡迷者死於非命。如此血債、這般罪惡,除了為自己辯護外,李洪志還採取恐嚇手段。說如果不修煉法*功,就會形神全滅,威脅練功者不敢放棄,使郝惠君、陳果等人在邪路上不能自拔,選擇自焚殘害自己。對於李神仙的不“善”,天安門廣場自焚中被嚴重燒傷的王進東怨氣沖天地喊道:“李洪志不擇手段地斂財,為了獵取更大的利益,他到處傳播精神瘟疫來毒害同胞,全然不顧廉恥與良心……李洪志之流的心是黑的。我要大喊一聲,李洪志,不要再害人了!”“1.23”自焚慘案燒掉了李神仙“善”的面具,讓人們看清了他邪惡的真面目。
燒掉了主佛“忍”的外衣。《中國法*功》中明確寫道:“忍,就是在困難時,在受到屈辱時,要想得開,挺得住,不怨不恨,不記不報,能吃苦中之苦,忍常人不能忍之忍。”李洪志說要“忍”,但當有人對他的法*大法提出異議時,馬上就怒氣沖天,煽動信徒聚眾圍攻報社電視臺等。李洪志曾宣稱,法*功“不參與政治,不反對政府,不投靠任何境內外政治勢力”。自焚慘案鐵一般的事實無情地戳穿了李主佛的謊言。為向西方某些反華勢力表功,給中國政府施加壓力,2001年1月1日,李洪志發表《忍無可忍》,就是直接導致自焚事件的根本原因之一。他以“忍無可忍”為信號,驅使癡迷者“以身護法”、“以血護法”,縱觀李洪志近期的每一篇“經文”,篇篇都充滿了“不能忍”的血腥味。“1.23”法*功癡迷者在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中,被嚴重燒殘燒死的包括19歲的女大學生和12歲的女童,這是多麼殘忍的一幕,自焚慘案徹底燒掉了李主佛披著的“忍”的外衣。
天安門廣場自焚慘案是“法*功”邪教本質的一次大暴露,它不僅燒掉了劉思影母女的生命,也燒掉了李洪志“真善忍”的畫皮,希望“1·23”自焚事件能給仍癡迷的法*功練習者敲響警鐘,讓悲劇不再重演。
(責任編輯: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