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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姻緣問題:
命理所呈現的徵兆屬於一種概然性,而非必然性, 即使是斗數抑或八字也並無不同,易言之, 並非哪個年份主「動」或「呈祥」就必定會結婚。 因此,我們假設八字在106年,姻緣所呈現動向是吉祥的, 也不代表106年以前就遇不到正緣,這點必須辨明。 而且婚緣出現,必須以有對象為前提。換句話說,對象若遠在天邊, 討論婚期則有點不切實際;若理想的對象現身, 其實愛什麼時候結婚則悉聽尊便, 流年的好壞不會動搖婚姻的基礎,這也是一項事實。
我們觀察先天妻宮三方結構,發現妻強於命,且祿權科俱齊, 依據經驗法則,妻宮結構過強及過弱均違中庸,過強則剛, 寧為玉碎不為瓦全;過弱則不及,掌控性差。 妻宮在丑為武貪共守,三方星曜強旺,三奇嘉會, 是以配偶的選擇上,傾向以能力至少等同或強過自己為原則, 喜歡吸引具有強烈的事業企圖心的對象, 再來就是命造本身的眼光略高,也會形成一種障礙。
據上所述,婚後最好讓配偶繼續工作或經營事業, 不太適合做全職的家庭主婦。 後天行運有討論的空間: 戊辰(16-25歲)大限,天機化忌從申沖射大限夫妻(寅)宮; 己巳(26-35歲)大限,文曲化忌從酉沖射大限夫妻(卯)宮; 庚午(36-45歲)大限,天同化忌就在大限夫妻(辰)宮逞凶。 暗示從原本大限中找尋的對象,都有點令人洩氣, 而且己巳大限的祿星就在命宮,重視自我,更助長了自己的眼光。 理論上最好的結婚大限還是在己巳(26-35歲)大限, 因上一限戊辰大限的貪狼祿星,照射己巳大限的夫妻(寅)宮, 暗示理想的對象在舊限已經出現,可能是先前的同學或舊識, 不妨多加留意。
有關事業部分就留待明後天再談吧,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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