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138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N-E.W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5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情报][Xbox360] Dead Rising 3《死亡复苏3》与Mega Man X《洛克人X》的归来



全破Dead Rising 3《死亡复苏3》的玩家能够解锁一件《洛克人X》的服装。至于以「恶梦模式」全破的玩家,则可以使用《洛克人X》的超实用武器「X-Buster」。下方的影片显示出它对抗僵尸的效率。

《死亡复苏3》洛克人X服装游玩影片


按这里检视影片,登入论坛可以直接观看


Capcom总是在《死亡复苏》系列游戏中致敬自己过去的名作。2006年初代《死亡复苏》推出时,提供了一件元祖《洛克人》的服装与枪炮。
而即将于11月22日(北美发售日)在Xbox One推出的《死亡复苏3》也不例外。除了《洛克人X》,还有对《快打旋风》的致敬,包括利用摩托车引擎驱动的拳击手套,使出「升龙拳」。
当然《死亡复苏3》的大规模是以各式奇异的杂烩构成的,将奇形怪状的武器与次文化元素,以近乎无极限的方式混合在一起。但在这个荒诞不经的僵尸世界中,甚么事都是被允许的。
「《死亡复苏》是一款将诙谐讽刺深植DNA之中的游戏。」制作人Mike Jones说道。「致敬其他Capcom游戏是很酷的,用武器与载具塞满整个世界也很有趣。效果挺好的。」
本作如同两款前作,在充满僵尸的竞技场中置入一位男主角。乐趣多半归因于挥舞各式武器痛宰这些僵尸。本作是系列作第三代,也是Xbox One的主力独占游戏,因此强调「更多更大」:在更大的环境中屠杀更多僵尸。


Capcom Vancouver以致敬系列前作的方式替游戏增色,是基于想提供多样性的欲望。玩家会发现一间博物馆,以系列前作的事件为主题。而且展示品是可以互动的。也有葬礼场景纪念前作中受欢迎的角色。当然这些都是玩家能够取得新武器的机会。
「我们有众多Capcom粉丝,所以有机会向一些我们喜爱的游戏致敬,而且我们也从《死亡复苏》前作的彩蛋得到灵感。」Jones说道。
也因此《洛克人X》回到我们身边,他是一位平台游戏的英雄,从较为平静的年代,被移植到这个刀刀见血的城市中。
这样的做法与初代《死亡复苏》遥相呼应。初代《死亡复苏》是Xbox 360独占游戏并向元祖洛克人致敬,而《洛克人X》则是超任上的全新《洛克人》系列,与《死亡复苏3》都一样具有步入次世代的意义。而且不管是初代《死亡复苏》还是《死亡复苏3》,都和他们致敬的《洛克人》相隔20年左右。在《死亡复苏》系列的世界中,很少事情是完全不会引起怀旧情感的。
「这只蓝色轰炸机是游戏史上的重要人物,玩家一定记得他。」Jones说道。


Capcom想要连结新旧作的欲望也不是完全没遇到麻烦。公司总部可没有这样的素材宝库让大家予取予求。智慧财产权是很棘手的事务,就算所有素材都是你自己的也一样。
「国际版权法规是极度复杂的。」Jones解释。「我在跑流程的时候才发现,拥有《快打旋风》版权的是美国Capcom,而不是在90年代推出本作的日本Capcom。所有人都到位了,但纸上作业有时很棘手,尤其当你遇到某个角色是跟第三方团队或动画公司合作设计的,那真的像踢到铁板一样。」
说到棘手的问题,玩家取得《洛克人X》服装与X-Buster的难易度也是个课题。Jones说几乎每个玩家都可以全破本作的剧情模式,但「恶梦模式」则是完全不同的洪水猛兽。
「有些评测人员认为恶梦模式可能是有史以来最难的《死亡复苏》。」他说道。「这要等广大的玩家群来验证,但我们试着让它更有挑战性。我们作了谨慎的决定,将主线剧情与恶梦模式分开。恶梦模式是对《死亡复苏》狂热者的挑战,尤其你得从等级1开始玩,和一般模式可以练等相比,你有不同的选择,而且这真的很难。」
但往好的一面想,通过考验的玩家可以得到X-Buster,在僵尸肆虐的城市中狂杀。「你的赌注绝对会得到更大的回报。」Jones说道。
资料来源:Polygon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美国ATT用户 | Posted:2013-11-15 13:3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206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