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00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nmbnm246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考情资讯] 【即时论坛】高普考考题雷同科目应重考
【即时论坛】高普考考题雷同科目应重考

2013年07月11日17:37  

作者:赖世昌(屏东县屏东地政事务所政风室主任)

昨日各大媒体报导今年刚考完的高普考,又发生有考试科目与考毕试题雷同的严重疏失:
一、普考人事行政类科「现行考铨制度概要」科目,四题申论考题之中,竟有三    题顺序与内容几乎抄自98年地方特考同考科题目,经对比后发现,其中第    一题一字不变,第二题今年多了「现行」二字,第四题「旋转门条款」变「旋转门」条款,引号位置不同吧了,其余文字叙述则完全相同。
二、高考三级人事行政类科的「现行考铨制度」科目,在四题申论中,命题委员竟然直接拿98年地方特考的考题来命题,内容几乎一样,只改了几个字而已。

这种会造成考试结果不公的争议问题,不仅让考生忿忿不平,更被各界大加鞑阀。不过往往都在考选部高级官员出面道歉或发表新闻稿说明与之后不了了之。问题根源并未获得处理与解决,就会像疫疾每隔一段时间又会爆发1次。

大家如果不健忘,其实100年公务人员高等考试即已发生相同问题:「高考三级考试人事行政类科-各国人事制度科目与98年高等考试二级考试人事行政类科-各国人事制度研究科目试题雷同」。

这样的问题一再发生,显示部分命题委员将国家抡才大典的国家考试并未用心,无视于考生经年累月准备考试的心力与时间之付出,让全民对公职考试逾半世纪以来建立的公平信赖产生质疑。所以,笔者不揣浅陋针对上揭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今年考题与过去考毕试题雷同部分的科目—建议考选部重新举办考试,以示公平。理由:

一、高考三级应试科目专业科目有6科占总成绩80%:其中「现行考铨制度」系以「申论题型」出题。其题目与「考毕试题」(俗称考古题)雷同时,会对首次应考者与曾经参加过98年地方特考同一类科(甚至涉及泄题而知悉考题)的考生,将产生不同熟练程度的影响。若以4题都会写的考生而言,因熟练度不同,其获得成绩若分五等:(50、60、70、80、90)分除以6科再乘0.8,总分则分别为:(6.67、8、9.33、10.67、12)分。其最高与最低得分标准之间相差达5.33分的影响,而这五等级得分之间都超过总分1分以上,前者可从榜首到落榜头,后者则在高普考结果常以0.1分的激烈竞争情况下,可能就饮恨败北,更何况是总分以达1分。

二、普考应试科目亦有6科,不分普通或专业科目,其总成绩是各科加总后除以6。这次在「现行考铨制度概要」,也是采「申论题型」出题,若有3题雷同(1题占25%),则其影响为0.75。与上述因素同其获得成绩若分五等:(50、60、70、80、90)分除以6科再乘0.75,总分则分别为:(6.25、7.5、8.75、10、11.25)分。其最高与最低得分标准之间同样总分可能相差达5分之多。

虽然考选部林主任秘书认为:「考古题都是公开的资讯,所有考生上考选部网站都可以使用及阅览,并无公平性的问题」。但是考古题那么多,一般考生欲全部弄熟并非易事,惟相对于曾参加过98年底地方特考相同类科的考生(或命题委员的学生),距今年高普考才3年半时间,印像较深刻或曾聚焦于雷同考古题,则是否仍不影响其公平性,颇令人质疑。另外他也强调考选部会维护考生权益,「因为四年前和现在时空背景不同,法规也有变化,虽然题目是旧的,但现在答案不同,评分标准也会不同。」这段话如果是针对法规有修改的题目,尚不乏几分说服力,不过偏偏今年雷同的考题,大部分系涉及学理性质者,其有涉及法规部分,就算相关法规有修改者,其解答涉及之法条却不在其中。换句话说今年的答案与4年前的答案并无不同,考选部可能无法藉用「阅卷、评分标准的调整」,来改善「命题重大疏失」所造成考试结果的「不公平」问题。

其次,现行典试有关规范(如「命题规则」),难以防杜相同问题再次发生。因为现行考试院订颁的「命题规则」第10条规定:「委员命题应亲自为之,并严守秘密。于其本人、配偶、三亲等内之血亲、姻亲应考时,均应回避。(第1项)」「违反前项规定者,尔后不再遴聘,其涉及刑事责任者,移送检察机关办理。(第2项)」并未包含上揭「命题雷同」的重大疏失问题。即使考选部在「国考命题注意事项」及给命题委员的「命题资料检查表」都注明,命题时要避免与最近三年试题雷同,也要避免与学校、研究所、就业考试,或本人曾命拟各项考试相同或雷同的指示。不过由于「雷同」的概念不易界定,加上「最近三年」的期限仍难免争议,因此相同问题一再发生。除非有泄题的具体事证,可以刑法妨害考试罪移送检调侦办外,基于典试法规定不能对外公布命题委员姓名;考选部只能重新遴聘命题委员,但是就算停聘出题疏失之命题委员或即使已三年未聘用,今年才又续聘,仍然还发生抄题事件。所以笔者建议宜增订其惩处条款:「对于类似今年高普考人事行政类科-现行考铨制度」(及概要)科目试试题与考毕试题相同或雷同达75%以上者,即使无泄题之嫌疑,仍应予解聘、永不遴用并公布其姓名。」

最后,为提升国考命题水准并防免试题相同或雷同问题再度发生,建议考选部于命题规则中明定:「命题委员出题时,其每科题目设计内容不得与同一份考毕试题近似度达50%以上,其答案内涵相同者,题目应有不同文字叙述」,考选部主管单位并应运用「试题比对系统」拉长审查年份到5-8年。以便能在考前发现命题疏失,否则亡羊补牢,只是对已经违反规定之命题委员做事后处理,不会发放命题费用给他,也不能让他参与这次阅卷工作;甚至可能作成「以后不予遴聘」的处分,这些对考生而言都于事无补。因为考生关心并质疑的是「一位知名大学的教授怎么会将考题出成这个样子」,考试的公平性已然受到伤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7-29 08:2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0173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