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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中油公司甄选法务室主任
中油公司甄选法务室主任 【原文转自:中油公司 / 中油公司】 更新日期: 2013/7/19 上午 09:45:08 一、录取人数:1名。
二、工作地点:以台北为主。
三、 资格条件: (一)国籍: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且不得兼具外国国籍。 (二)学历:教育部认可之国内外公私立大学以上学校一般法律科系毕业。 (三)证照:应具备合格中华民国律师执照。 (四)工作经验:具备涉外法律业务,包括与国内外大型公司进行契约谈判协商及相关争议诉讼案件之处理经验累计至少15年以上(须附工作证明)。 (五)外语能力:能审阅英文合约并提出具体建议,须附托福550分以上或可资证明英文能力相等之测验成绩单。
四、甄选程序: (一)书面资料审查:占总成绩20%,依应征者提供之工作经验案例、报告进行审查。 (二)专题简报及口试:占总成绩80%,将通知书面资料审查合格者参加专题简报及口试。 (参加专题简报及口试人员应依通知之日期、时间、地点报到)
六、待遇:月薪约新台币9万7千余元起,有奖金及享有退休制度。
七、报名日期:102年7月26日前(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八、详细办法请至台湾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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