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41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Taiwa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2
[心得][CS1.6] 針對插件的問題< 討論 >
最近看到某高人帖子 強制開源! 這主意蠻棒的但是相對的.... 被拿去商業用途 ,自行修改,或是有些有心人士假借xxxx知名自稱原創....
也是有不少,但是目前所看到插件區發帖的許多都沒有正確來源? 也無說明 ? 建議可設一個源碼提供另外增加獎勵。
另外原創者要加以說明有人提問就要據實回答?似乎比較好插件版上也有些自稱原創之後經由{反編}結果作者不同被發現是假的,至於重複發帖?回文應嚴謹的處裡。來源發佈很重要不能老是簡單?打網路查詢?這樣真的很難有查詢之處。


以上只是本人觀點、及建議 ;若有違反版歸另急請管理員刪除文章;本帖立場不代表數位男女




若有提供意見、認真發言者,送花表情  表示敬意


[ 此文章被Taiwan™在2013-04-06 13:31重新編輯 ]


獻花 x2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06 09:56 |
zxzyman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0 鮮花 x14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如果不去想後面的狀況:


強制開源是很不錯的

如果真是自己原創的"作品"

發出原碼能看出作者的能力 包含"原創"的公信力


就拿外國的插件網站來說

他們也是大方的分享原碼

(發現錯誤時"使用者"可能會立即幫助作者修正問題)




你後面說的行為是 

略懂插件的人 把插件增檢一些東西 或改變他

這些人都會把自己修改的作品當成”原創”

(當然~  這些人可想而知是絕對不會分享原碼的!)




最後作者要不要分享原碼  也是要看作者的意思~

強制開原反而成了不合理的要求

表情 


[ 此文章被zxzyman在2013-04-08 12:30重新編輯 ]


UWC3NG 終極魔獸-次世代 (繁體中文版)
     -按此連結-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4-08 12:21 |
離之彥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00 鮮花 x5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要不要開源這問題這這麼簡單為甚麼要複雜化呢?


說到最後開源還不是搞到要看寫的人意願 這不是又回到起始點...


有開源附加獎勵是不錯的設定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11 17:30 |
‏xxxxxxxx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回 覆 鎖 定 :

  此回覆已被鎖定,只有『管理員及回覆者』看的到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6-11-20 16:44 |
‏xxxxxxxx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回 覆 鎖 定 :

  此回覆已被鎖定,只有『管理員及回覆者』看的到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6-11-27 11:4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408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